近年來,抵押房產由法院委托,通過網絡拍賣的形式越來越多,武漢的鄧先生就趕了這么一回時髦,2015年1月,他通過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購買了由江漢區法院委托拍賣的一套房產,在繳納完83萬費用,走完各種手續之后,鄧先生到今天,既沒拿到房屋的鑰匙,也沒有產權證。(8月1日 中國經濟網)
據了解,鄧先生之所以競拍銀行抵押房產,是因為江漢區法院承諾由法院方來負責騰退,可是法院多次下達傳喚單要求騰退,房屋的實際居住者一直沒有回復,之后法院也遲遲不肯實行強制騰退。另外,據江漢區法院稱,之所以遲遲不能騰退,是因為房內住著吸毒人員,警察去了后,住戶不開門。另外,出于對法警的人身“安全考慮”,不能強行進入。我們不禁要問:法警怕吸毒人員?那么法院的尊嚴何在?
實際上,這里面還有一個非常值得關注的地方。江漢區法院在回復記者質疑時這樣說到:“……不是xx,你懂不懂,比xx還亂一些……”歷時一年半的法院裁定遲遲不能執行到位,江漢區法院的回復,不得不讓人產生諸多遐想,這其中是否有什么隱情或者說“貓膩”? 據了解,該案在江漢區不是個案,有好幾個案子都沒騰退下來,全部移交給了武漢中院。該案到底有多“亂”,或是說該類案件到底有多亂?不管是司法拍賣機制不夠健全還是背后勢力干預,江漢區法院一定樹立起司法機關的公信力,給社會一個交代。
當江漢區法院發現強制執行有難度時,江漢區法院的做法是勸鄧先生放棄拍賣的房產,法院將購房款退還給鄧先生。另一個解決方案是由鄧先生和抵押銀行共同湊足吸毒人員提出的7萬塊“退房補償款”。 法院方“怕吸毒人員”的說法已讓法院“顏面掃地”, 現在“再給點錢”的說法更是如同“兒戲”,法院裁定豈能討價還價,如此一來法院的尊嚴何在?法律的嚴肅性何在?江漢法院以種種理由來搪塞的行為,是典型的“和稀泥”行為。
就該案而言,江漢區在“執行難”方面必須要建立多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要調動除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其他部門力量的參與。在全面依法治國的背景下,要求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作為國家司法機關,根本職責就是嚴格執行法律,以此來維護社會穩定、維護老百姓合法權益。
全面依法治國是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國夢的重要保障,著力破解“執行難”是依法治國的重要方面,懷著對法律的敬畏,法院要敢于執行、勇于執行,切記“左顧右盼”“和稀泥”。
作者單位:四川省平武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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