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農民是指土地被依法征用后,人均擁有土地面積不足0.3畝的農業戶口農民。由于我國城鎮化及工業化的加劇,以及國家加強道路基礎設施建設等,部分農民成為失地農民是在所難免的。農民成為失地農民之后,即有別于城市居民,又不同于普通農民,因此他們是整個社會的邊緣群體。失地農民如果不能取得良好的安置,對整個社會的發展將會帶來較大的影響。
眾所周知,我國在失地農民利益保障上主要采取安置和一次性貨幣補貼。住房安置主要是針對占用了房屋建設地的農民,采取拆遷安置,而對占用了耕地的農民則采用一次性貨幣補貼的政策。正是由于這種一次性貨幣補貼的方式,造就了部分“一夜暴富”的農民。
然而這種一夜暴富的農民,本身失去的代價就是很大的。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珍貴生產資料,喪失了這種生產資料,以后的生產活動將不能開展,生活收入就失去了主要來源。然而部分失地農民以如此高昂的代價換來的暴富,由于缺乏正確的理財觀念,瞬間又會“一夜暴貧”。
由于長期以來沒有支配過大額的金錢,缺乏正確的理財觀念,也沒有投資觀念,部分農民在拿到大額的土地補償款后,只注重消費,沒有合理的投資。便游手好閑,整日花天酒地,講排場,比闊氣,有的買豪車,有的去豪賭,甚至出現吸毒現象。
而將土地補償款揮霍后,沒有土地,無生活技能,失地后貧窮加重,有的基本生活都無法得到保障。根據能量耗散理論,人的能量如果不能得到正常的耗散渠道,就會通過非正常的方式散發。這一類失地農民將會對社會治安,社會發展帶來較大的危害。
因此,國家在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時,需要出臺更多的保障措施,解決他們失地的后顧之憂,保證社會和諧發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今日頭條(頭條號/大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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