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決絕的老華
華姓是個小姓。如果不是因為華國鋒,知道華姓的的不多。而華國鋒其實并不姓華,而是姓蘇。
在豫東地區,華姓也是小姓。
老華的真實名字,我至今也沒記住。不記得的原因,是因為他早已離去多年。
他死在了看守所,據說是自己撞墻身亡。那時,距他第二次被拘不到半個月。
去世前一天,老華去醫院看病,有人見到他,當時有兩個警察押著他。老華神情悲愴,他的手上和腳上的指甲早已成了黑色,據說是在看守所受到了虐待,被打得變了顏色。
我原不認識老華,雖然他家距離我們村不過兩公里。他所在的村本是個集,是個叫小集的村。北方的“趕集”,相當于南方的“趕墟”,陜西的“趕場”。老華所在的小集農歷逢雙趕集,農歷逢單趕集的地方是鎮政府所在地,如今已改為木蘭鎮政府。
小集說不上大,但集上的人見多識廣,人員龐雜。老華是村里的支書,和大多數老成持重的鄉村支部書記不同,老華不過三十多歲,年輕氣盛,做事強硬,還沒有修煉到圓融的智慧。
鄉村社會,宗法勢力依然強大,血緣關系仍是維系民眾感情的紐帶,強大的宗族勢力可以為個人提供后盾,對外人進行威懾,家族勢力常常是一個人在當地立足的根本。盡管被儒家文化侵淫兩千多年,鄉村日常生活習慣無處不受孔孟之道、綱常倫理的影響,但原始的叢林法則仍然發揮著主導作用。
鄉村支書算不上一級政府首腦,國家公務員隊伍里并沒有村支書的編制。改革開放至今,上層逐步規范政府權力,隨著取消農業稅等一系列改革舉措的施行,村支書不再是過路的財神,手里的權力和好處大幅縮水。在偏僻的農村地區,村支書更多地成為了一種榮譽,雖然仍然有人會借機斂財。
但新中國成立后,村支書一直是國家機器在基層最直接的代表,是黨和政府權力在農村的延伸,執政者權威的體現。在樸實的村民眼里,村支書就是國家機器,雖然說不上生殺予奪,村支書仍然具有很強的話語權,擁有很多可供支配的權力資源。只是支書的話語權是否強大,權力資源是否雄厚,能否說話算話,是否能擲地有聲,往往取決于背后的家族勢力。
老華作為一個小姓,存在一個致命的短板——家族勢力單薄,出來當支書,面臨巨大的挑戰。家族勢力上存在的短板,個人性格上的缺陷,處事方式的偏執,最后決定了老華悲劇性的命運。
中國人秉承“民不與官斗”的傳統,一般不愿得罪做官的,也不愿與做官的家庭較勁。村支書雖然說不上是官,畢竟代表黨和國家,敢于與村支書對抗的,一定經過了周密的力量權衡。
挑戰老華支書權威的,是老華的鄰居,村里的一個大姓,背后有強大的家族勢力,而且在縣里的公檢法部門還有親戚。有了這樣的背景,老華的鄰居沒有像大多數村民一樣,選擇息事寧人。也許他深諳官場規矩,清楚“官大一級壓死人”的道理,老華不過是個連芝麻也排不上號的村官。
照例,鄰居間發生糾紛、摩擦,通常不過是吵吵嚷嚷,至多打一架,斷不至于要了老華的性命。但老華生性強硬,對方也不愿示弱,雙方劍拔弩張,于是矛盾愈演愈烈。后來鄰居動用了縣里的資源,他在檢察院的親戚把老華弄進了看守所,罪名是我們今天網民們再熟悉不過的“尋釁滋事罪”。
在看守所的時間,想必給老華留下了痛苦而屈辱的記憶。從看守所出來后,老華開始上訪,到有關部門控告鄰居在檢察院的親戚。我記得當時是2007年,為了奧運會能成功舉辦,各地政府把維穩作為重中之重,對上訪人員嚴加防范。不幸的是,這次老華成了維穩對象。他還沒有來得及到北京上訪,就又一次被抓進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老華手上和腳上的指甲被打得變了顏色,身體也備受折磨,于是不得不到醫院就診。他托人捎話,幫他找關系出來。我記得那時已經快到春節,老華的家人托人找到了我。我剛好認識縣里的公安局長,因為局長曾經在北京找人替考被抓,我對他印象非常深刻。我給公安局長打電話,公安局長同意放老華出來,條件是老華保證不再上訪。
我將公安局長的話回復老華的家人,希望老華能早點出來,和家人一起過年。
幾天后,我打電話問老華是否出來了。家里人說,老華已經去世,他是在看守所自己撞墻,氣絕而亡,老華不愿意做出不再上訪的承諾。也許那時他徹底絕望,選擇以一種極其決絕的方式進行反抗。撞墻撞柱而亡的故事,我只在影視劇里看到過,只在文藝作品里聽說過,之前在現實中從來沒有聽說過。
老華是否真的是撞墻氣絕自殺,我不得而知,也許真的如傳說一樣。老華的朋友都說他是一個剛烈的人,一個視尊嚴和人格為天的人,他骨子里極其驕傲,他無法接受人生這樣的傷害和屈辱。他生于偏僻鄉野,農民地位的卑微使他格外自尊,對傷害和侮辱過于敏感。
很多人出身卑賤,或者地位卑微時,習慣了被傷害,被肆意侮辱,就像夾邊溝饑腸轆轆的勞改犯。而老華無法接受,不愿妥協,他選擇以死抗爭,老華做出這樣的選擇,一定是極其悲憤。
我不清楚老華這樣不明不白的離開是否有價值,是否實現了他的目的。官方對于對于他的死,給了什么樣的定性,又給老華家里人什么樣的承諾。我只是聽說,幾天后,家人安葬了老華,縣里賠償了老華家人一筆費用,具體多少,別人并不清楚。
此后,我再也沒有聽到老華和他家人的消息。我也多次問過,為什么老華的家人沒有繼續誓死抗爭,追究老華死亡的真相和責任,一直沒有得到答案。想必,老華的死讓他的家人徹底害怕了,怯懦的他們選擇了逃避,再也沒有了反抗的勇氣。
在戶籍管制嚴格,人口流動受限的鄉村,世代累積的家族矛盾很容易發酵、激化,最后爆發,對雙方造成嚴重傷害。儒家期望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和諧的鄰里關系,立足于傳統的倫理道德,依靠世傳的家訓和鄉約維持。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中國,價值觀沖突激烈,傳統道德日漸衰落,社會倫理的社會調適功能日益退化,使鄉鄰關系更多地依靠國家法律進行調整,在法律無法觸及的領域,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似乎成了不二選擇,而不受約束的公權力往往成為惡勢力的幫兇。
作為家族勢力單薄的村官,老華也許本不該以這種方式與鄰居結怨。他也沒有清醒的政治頭腦,面對空前嚴格的維穩形勢,像秋菊一樣,他近乎頑固地尋求說法,終于撞到了紅線。當他再次被抓進看守所,受盡折磨,他終于徹底絕望了。也許他活的不夠圓融,也許他的生命缺乏足夠的韌性,但當公義缺失,屈枉正直成為常態,那些比老華生命更圓融、更有韌性的是否一定比老華活的幸福?
圣經說,要行公義好憐憫,要愛鄰舍如同自己。當我們還不知道公義、愛為何物,還沒有學會愛時,社會中的他人往往成為我們的仇敵,而不是鄰舍。于是爭競、攻擊成了生活,傷害淪為常態。誰還有時間思考:哪是我的鄰舍?又應當怎樣行公義,如何去愛?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微信號 共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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