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廣西灌陽縣某村村民申請危房改造,政府按政策給予了3萬元補貼。但沒過多久,村委會主任帶他去銀行取走了1.5萬元,要平分給村里一些沒有得到指標的人。灌陽縣相關負責人已明確表示,平分危房改造補貼是違規行為。
農村危房改造是政府惠民工程,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按照年份下放補貼指標。因此,有的村民獲得了補貼指標,有的則未獲得,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村民拿到的補貼款必須專款專用,拿來進行危房改造,有關部門還應進行驗收,豈能因為其他申請戶沒有獲得補貼就拿走平分?
這種做法表面上看是達到了公平,實際上在無形中降低了資金使用效率,侵害了受補貼農戶的合法權益,更隱藏著權力尋租的空間,顯然違背了危房改造補貼的初衷。期待有關方面加強監督,確保危房改造資金使用安全、高效,真正把“好鋼用在刀刃上”。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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