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新時期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政策措施和組織保障。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是緩解大學生就業壓力,促進農村發展的重大舉措,對于盤活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發展特色產業具有重要的意義。
但是,實際的發展軌道與預想的并不完全一致,有些大學生到了基層之后,并沒有很好的利用基層的大舞臺進行鍛煉,而是只是把基層當作“跳板”,三天打漁兩天曬網,以考試、請假為名,工作不了幾天,業務能力不熟悉,對于群眾的困難能拖就托,搞的基層“怨聲載道”,不正之風盛行,總起來說,就是“拿著工資不干正事”等人浮于事的現象,絲毫不符合一個公職人員的形象。這一系列現象的產生與基層條件差,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動力不足,發揮空間有限等不無關系,要想在基層真正留下人才,必須改革基層這個“跳板”。一在于“考”,而在于“保”。
“考”,即考察、考核標準。改變“大鍋飯”式的考核標準。基層人員考核是一項大指標,要想基層留住人才,就必須進行體制機制的改革。一項良好的規章制度,就是一股動力,也是基層的一股活力源泉,要進行探索式的考核標準的考核,逐步建立適應各自服務基層人員特點的,以其實際的服務能力為標準的考核制度,實現分類量化考核,打破“大鍋飯”式的考核標準,推行考核的“自助餐”探索基層留住人才的新途徑。
“保”即保障、服務措施。建立高校畢業生流動保障機制。農村的科級創新、扶貧開發需求是一項長期的過程,然而基層的服務保障不力、發展空間不夠等往往是高校畢業生不愿到基層去的原因,要想留住人才,必須解決其后顧之憂,提高后勤保障水平,不斷完善大學生的工資待遇,福利保障以及生活所必須,讓每個大學生感受到組織的關懷與溫暖。
(作者單位:山東濰坊市高密市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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