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云南省2017年脫貧攻堅工作推進會上,云南省委書記陳豪對該省脫貧攻堅工作不得力和存在典型問題的一些縣(市區)進行了公開點名。(3月28日 人民網)
扶貧亂象雖在不同地方出現,但其出現的“土壤”大體相同:一是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較為落后,群眾整體文化素質不高,對于國家相關政策了解不深;二是該區域政治風氣不好,部分基層官員以權謀私普遍,拿扶貧款、低保送人情現象多有發生。
扶貧脫貧是硬任務,時間表趨緊,不排除有的地方弄虛作假,搞注水扶貧,也不排除有的地方做表面功夫,應付了之。一個地方,發展的方方面面,各種急難險重,扶貧脫貧能否到位,掣肘的因素有很多,而且很多都是非客觀因素,這是值得注意的問題。
要遏制扶貧亂象發生,還要從根上整治。首要的還是要管好權力。通過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尤其在精準扶貧上下功夫,著力讓基層干部考核、干部駐村幫扶等機制更有效果。進一步加強監督核查,嚴肅問責,拍“蒼蠅”、挖“蛀蟲”。讓精準扶貧整個過程公開透明,構建公眾積極參與的精準扶貧機制,更好地調動脫貧攻堅的能動性,增強脫貧攻堅的實效性。
要將廣大群眾納入扶貧監督管理隊伍中,有必要建立群眾聲音采集機制,發動廣大群眾對扶貧資金的全網式監督。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村里誰家有車子,誰家窮得只剩兩根梁柱,誰家有吃皇糧的,誰家兄弟倆合穿一條褲子,都一清二楚。因此,只有給予群眾真正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才能讓扶貧資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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