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集鄉是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鄉鎮,1.8萬人口,3.95萬畝耕地,經濟發展水平低。可就在這個人均年收入不足萬元的窮鄉鎮,卻出現了一位“千萬元”級別的貪官。他就是于集鄉原黨委書記、鄉長劉傳銀。任職10年,他利用職權侵吞各類公款823萬余元,另有1082萬余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2017年4月19日《檢察日報》)
就我國當前來說,一個人均年收入不足萬元的鄉,自然應該算是窮鄉鎮了;可作為鄉黨委書記、鄉長的劉傳銀,卻在10年任期中利用職權通過侵吞各類公款等手段,聚斂錢財竟達1905萬元。同樣,正在熱播的反腐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處長趙德漢在高官云集的國家部委里,也僅能算是一個小官;而就是這樣一個小官,居然在任處長的短短幾年內,收受賄賂就超過了2.3億元。人們不禁要問,這窮鄉出富官、小官成巨貪的根源究竟在哪里?
若按他們自己的說法,要么是“想給女兒創造一個好的物質環境”,要么是“因為窮怕了”,反正都是一些非常奇葩的原因和理由。而官方和民眾更多地則認為,是官員理念信念、宗旨意識出了問題,以及缺乏對黨紀國法的敬畏。可在筆者看來,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出在權力的制衡機制上。
其實,對于權力的運用,相關黨規黨紀、法律法規中,都做了明確規定和闡釋,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黨內實行民主集中制,政府依法行政。可事實上,在一些地方、部門或者單位,民主集中制成了“集中民主制”,依法行政成了“依權行政”,讓黨和政府的權力制衡機制成了形式和擺設。
還拿《人民的名義》中的劇情舉例,為了平息因大風廠拆遷和股權糾紛引發的群體事件,李達康書記在市委常委會上,竟在未對趙東來局長的異議進行充分討論,以及動用政府資金為企業墊付安置費是否符合政策規定征求意見的情況下,以“一把手”的身份宣布由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和光明區政府各拿出2000萬、1000萬和1500萬用來“花錢買安定”,并以一周為限否則就主動辭職而對各出資單位領導進行威逼。據此不難看出,民主集中制在李達康書記這兒頂多是個形式罷了。
話又說回來了,民主集中制這種權力制衡機制在李達康書記這兒至少還講個形式;而在個別單位,尤其是個別基層單位,就連這種形式都省了,直接成了擺設。于集鄉黨委書記、鄉長劉傳銀,動用大筆財政資金不按規定召開黨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不說,還直接讓鄉財政所長用大筆公款為自己購房。筆者相信,像劉傳銀這樣的基層單位“一把手”絕非僅他一人。
其實,如果說趙德漢、劉傳銀之流濫用手中權力是缺乏對黨紀國法的敬畏,也不盡然。他們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確實表現出了對黨紀國法的不敬;可“畏”應該還是有的,否則的話,家里放著兩個多億的人民幣卻不敢用一分、裝修豪華的高檔住宅卻不敢住一天,又作何解釋?
所以,為了讓權力制衡機制落在實處,各級紀檢監察部門一定要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違紀違法行為要抓早抓小,充分把握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盡量避免黨員干部由違紀演化成違法、將“蒼蠅”養成“老虎”。
作者地址:四川省江油市中壩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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