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在考核脫貧攻堅工作時出臺了一項考核指標,要求鄉鎮領導在本年度內必須走訪500個貧困戶,平均下來,每個書記、鎮長平均每天要走訪近兩個貧困戶。本意是為督促鄉鎮干部深入基層、解決實際問題,結果卻在執行中變形走樣,出現了一系列“偽走訪”。(5月18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當然,脫貧考核是檢驗一個地區領導干部脫貧工作成效的主要方式,從考核的數據上能夠反映扶貧干部的工作狀態。如果“唯數字論”,這樣的脫貧考核就容易走樣變形,就會出現“偷工減料”的現象。必如,為了完成“年度內必須走訪500個貧困戶”的目標,一些領導干部可能就會采取“集中走訪”的方式,在月底幾天時間里,走馬觀花完成走訪任務,或者打印好相關資料找人代貧困戶簽名了事……
將脫貧指標量化、具體到人頭,是落實主體責任的好方法,本意不錯。不過,如果不加強對脫貧考核的落實監管,“大攤派”式的考核,就很難起到政策激勵的作用。集中走訪,純粹是為了完成任務,是湊數字,起不到走訪的目的,只能淪為形式主義。
走訪貧困戶,目的是為了了解他們的生活現狀,精神狀態,對脫貧致富的信心,以及有什么想法和對扶貧工作的建議、意見。這需要時間,需要精力,需要領導干部沉下心來,與貧困戶面對面、零距離交流,不可囫圇吞棗,只能細嚼慢咽。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至江海。脫貧攻堅,需要一茬接著一茬干,需要廣大領導干部做實實在在的工作,而不是假大空、耍花腔,喊空口號。只有因地制宜、因人而異,不僅要擼起袖子,更加油干,一戶一戶走訪,把扶貧工作做實、做細,慢慢消化,才能讓貧困戶如期脫貧,才能確保小康路上一個人不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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