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鎮化的腳步日漸加快,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在6.66億的城鎮人口中,流動人口已達到1.87億,占據了城鎮人口數量的28.08%。如此大規模的流動人口作為城市建設的生力軍,不僅決定著城市經濟發展與建設的基本速度,他們在城市的生存狀況、在城市中的融合與適應,更影響著整個城市社會的安全與穩定。
首先,在目前看來,我國戶籍制度的“二元分割”結構依然對流動人口從農村或是其他城市來到當前城市后的身份進行著根本性的限制。與此相關聯的則是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無法享受到與當地居民相等同的公共服務。目前,一些省份或地區已經取消了農業與非農戶口的區別,實施普遍的居住證制度,但這一破冰之舉仍有待在“十三五”期間進一步深入落實與推廣,從而為流動人口的城市生存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同時“十三五”期間可以進一步探索社會保險的跨地轉移聯動機制,使得真正為流動人口在流動時提供“兜底”式的社會保障。
其次,企業和社區作為流動人口進入城市后親身接觸的城市環境,更為直接地擔負著促進其適應與融入城市的責任。“十三五”期間,應當更加嚴格地監督企業為農民工等流動人口繳付社會保險、按時發放工薪,提高執法力度。同時進一步利用社區這一可以對流動人口進行引導與服務的有力抓手,借助服務型社區的力量,為各類流動人口提供相關的工作訊息、政策咨詢、職業技能培訓、生活服務,組織其與當地居民共同參與社區活動等等,從而方便流動人口在當前城市的生存與生活,拉近流動人口與當前城市的距離、與當地居民的距離,讓其真正對流入地產生歸屬感與認同感。
第三,從長遠來看,一線城市畢竟資源有限,可以承載的流動人口數量有限。為了緩解流動人口無止境、大規模地涌入,在“十三五”期間應從更高的層面加快各類城市(鎮)的經濟產業結構轉型,以經濟產業升級帶動人口結構優化。通過經濟轉型激發二三線城市與農村附近城鎮對于流動人口的吸納力,為流動人口的流動提供更多地域選擇。而其實近距離城市的流動或是同省內地區間的流動均更易于流動人口的適應與融入,同時也促進了這些地域的發展。另外,可以在“十三五”期間,在整個社會逐漸宣傳引導多元、寬容的和諧氛圍,從文化層面上幫助流動人口在跨地流動后得到更多的尊重與認同。
(作者單位: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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