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賀鏗在10月19日上午舉行的第四屆中國民生發展論壇上指出,貧困地區要創造條件發展家庭式、集約化經營的現代農業。他說,大家在討論現代農業的問題時,總是認為是公式化的、農場化的農業才是現代農業,當然這是現代農業,但是更多的是家庭式的、集約化的家庭農業,這種現代農業應該說在發達國家也是為主的。比如說法國、美國、日本都是這樣的。所以在這個貧困地區,我認為發展大農業的條件、公司化的農業條件是不太具備的,應該著重發展家庭式、集約化的現代農業。
賀鏗說,現代農業基本的要有這么兩個條件:
一個條件就是現代農業的服務體系要比較完善,我們現代農業的服務條件不是很好,應該說我們改革開放前倒是在農業的服務體系方面建立了一些基本的東西,而改革開放以后反而削弱了。比如種子公司、機械化公司等等,這些都是要政府扶植來做的,沒有這樣一些服務性的公司,家庭的現代農業很難發展。
二是加強培養人才,沒有懂得科學技術農業的人才,沒有現代化思想,掌握網絡等等這樣一些技術人才,家庭現代化農業也是很難發展的。
賀鏗說:發展家庭式、集約化的農業,同時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是必須解決的,那就是土地的自由流轉。我們過去責任承包,一家十幾畝地,這樣一種小農經濟的方式是不能解決農村的富裕問題,必須要發展現代的農業。那么就要有規模,要有規模,農業的土地必須自由流轉。這個思想上一屆的中央已經做出了決定,但是這個決定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他認為一個根本問題就是我們的《物權法》沒有賦予農民處分權,農民承包土地必須有處分權,沒有處分權沒有辦法真正流轉起來。所以要解決現代農業發展問題,既是貧困脫貧的根本問題,也是現代農業的一個根本問題。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民生網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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