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農業部:健全耕地污染防治市場機制 吸引社會資本參與
據農業部網站9日消息,農業部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
意見提出,到2020年,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土壤污染治理有序推進,耕地重金屬污染、白色污染等得到有效遏制。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 90% 左右,中輕度污染耕地實現安全利用面積達到4000萬畝,治理和修復面積達到 1000萬畝;建立針對重度污染區的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劃定制度,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和退耕還林還草面積力爭達到2000萬畝。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 95% 以上,全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實現總體改善,對糧食生產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支撐能力明顯提高。
意見表示,實施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引導農民綜合采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減少化肥農藥用量、施用有機肥等措施,切實加強耕地質量保護,減少耕地污染。進一步整合測土配方施肥、低毒生物農藥補貼、病蟲害統防統治補助、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種養結合循環農業、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項目資金,更多用于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耕地重金屬污染治理修復等項目資金適度向耕地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傾斜。
另外,進一步創新金融、保險、稅收等支持政策,對開展耕地污染治理的農業經營主體或市場主體優先實施信用擔保、貼息貸款或稅收減免,完善耕地污染防治保險產品和服務。
意見指出,健全耕地污染防治市場機制。完善耕地污染防治投融資機制,建立目標績效考核制度,因地制宜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事后補貼等形式,吸引社會資本主動投資參與耕地污染治理修復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耕地污染治理修復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通過第三方治理或PPP模式,實施整縣(區)或區域一體化耕地污染治理修復。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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