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年)》(簡稱《規劃》)明確提出“按照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實施山水林田湖綜合整治,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大力建設生態國土”。這意味著土地整治向國土綜合整治和生態治理轉型發展,表明了土地整治將在實施山水林田湖系統性保護與修復工程、建設生態國土方面發揮先行示范作用。
打造“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體”
《規劃》在原則中提出堅守耕地紅線,加強生態保護,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實施山水林田湖綜合整治,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堅持保護優先、自然修復為主,加強對水土流失、石漠化、沙化等嚴重的環境敏感區、脆弱區土地生態環境整治,提高土地生態服務功能,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在建設目標中提出,加大土地復墾和土地生態整治力度,積極開展土地生態整治,加強農田生態建設,促進土地資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建立生態型土地整治的激勵機制,加大對生態型土地整治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一方面,《規劃》強調通過退化、損毀、污染土地的生態修復,增加生態用地,優化生態安全格局;另一方面,各類土地整治規劃中,均多次提到提高農田生態系統的生態服務功能、提升城鎮土地景觀生態功能和土地生態服務功能。這些充分體現了“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體”的核心理念和價值觀。
打造“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體”要求在各類土地整治項目總體空間布局中,研究“溝路林渠田”“山水林田村”“山水林田湖”等不同土地(景觀)綜合體格局與水土氣流動、生物遷移、污染物遷移、天敵—害蟲調控、授粉等生態過程的相互關系。在此基礎上,通過土地利用、景觀格局、基礎設施布局優化,不同類型景觀要素重建、修復和提升,加速、延緩、阻斷、過濾水土氣生物生態過程,提高生物多樣性、授粉、害蟲控制、水質凈化、水土涵養、土壤保持和養分循環等土地生態服務功能,確保水土氣生態環境安全。此外,“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體”建設要求在工程技術措施設計和建設中,通過大力開展生物生境修復,恢復和提升工程技術的生態景觀服務功能。
生態國土建設的核心是開展“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體”的生態保護和修復。根據《規劃》提出的內容,土地整治著力促進土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管護,在傳統農用地、農村建設用地、城鎮工礦用地整治及其土地復墾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對低效園地、林地、草地等的整治,并提出加強江河湖庫水系生態修復,發揮政策組合的整體效應,整體推進山水林田湖綜合整治。與此同時,在加大廢棄、退化、損毀土地治理力度的基礎上,提出開展耕地退耕休耕,加強污染土地綜合整治,切實加強對重要水源涵養地、自然生態保護區的保護,嚴格控制天然林、天然草地、濕地等的開發,提高土地生態服務功能,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此外,在加強城鎮綠化、歷史文化保護和鄉村景觀特色保護提升的基礎上,實施傳統村落保護性整治工程,促進美麗鄉村建設。
值得一提的是,《規劃》對城鄉土地生態修復也做了明確規定:農用地整理要加強農田生態保護和修復,以提高農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城市近郊區要強化農田景觀和綠隔功能;生態脆弱區要通過建成集水土保持、生態涵養、特色農產品生產于一體的生態型基本農田,著力提升耕地生態功能;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沿線要改善農田生態景觀;城鎮用地整治要擴大城市生態空間,并加強綠心、綠道、綠網等建設,提升城市系統自我循環和凈化能力。
立足區域生態環境差異實施土地整治
我國不同區域的社會經濟發展和土地利用總體戰略、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重點各有不同。因此,《規劃》針對區域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要求以及地域生態環境狀況,提出東北地區、京津冀魯地區、晉豫地區、蘇浙滬地區、湘鄂皖贛地區、閩粵瓊地區、西南地區、青藏地區和西北地區不同的土地整治方向和戰略,體現了區域生態環境的差異性。
同時,《規劃》明確提出平原區要加大耕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改善農田生態環境;丘陵山地要將土地整治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實現綠色發展。各級土地整治規劃要統籌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用地,與主體功能區規劃、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草原保護建設利用規劃、生態保護紅線等相銜接。
此外,《規劃》還特別明確了城鎮空間、農業空間和生態空間的土地整治對策。在生態空間范圍內,提出“開展土地整治活動應著重加強土地生態修復和建設,實行嚴格保護,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對生態退化嚴重的區域,可按照自然恢復為主的原則開展土地整治和保護工程,提高退化土地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遏制土地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的要求。
不同土地整治要采取差別化技術方法
《規劃》提出完善農田防護林體系,開展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建設,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促進國家公園建設。同時,明確了不同類型土地整治的工程技術方法:加強小流域綜合治理,實施堤岸和坡面防護等水土保持工程,實行建設占用耕地表土剝離,實施保護性耕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輪作休耕,恢復耕地地力;建設農田生態溝渠、污水凈化池塘等設施,凈化地表徑流及農田灌排水,開展典型流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加強重金屬污染土地治理,修建植物隔離帶或人工濕地緩沖帶,優化種植結構;支持實施退化草場治理、退牧還草、草地生態系統恢復重建等舉措;加強村莊風貌設計,加強人文歷史景觀、地質遺存等保護;要注重保留當地傳統農耕文化和民俗文化的特色,保護自然環境和人文景觀,促進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相和諧。
對于加強工礦用地生態修復和景觀建設,《規劃》提出對土壤、水體污染嚴重的區域,采取工程技術、生物修復等措施進行專項治理,防止污染擴散;探索污染土壤分類、修復、改良,提升土壤功能;注重土地復墾與生態恢復、景觀建設相結合,促進復墾土地景觀與周邊自然環境相協調。
(作者單位:中國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國土資源報》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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