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點想法。
第一點是王文強教授講的耕讀教育,我深有感觸。我非常喜歡的一副對聯講:一等人忠臣孝子,兩件事讀書耕田。這不就是講的耕讀嗎?最近我在龍山縣采訪,遇到一個農業專家,他以前在廣西當語文老師,后來辭職出來學果蔬種植技術,我覺得他對農業是真愛。他現在服務三家公司,其中一家是由他指導種辣椒,單在這個公司他就有50萬年薪,是按產一斤辣椒他收兩毛錢來計算的。剛才您說了涉農高校的教育,我正好去翻了湖南農大的農學專業,這個語文老師半路出家搞辣椒種植,我們農大學生學了4年還不比他強?能不能通過種好辣椒來實現50萬的年薪?這值得我們思考。
第二點是剛才很多教授講的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全面振興,不是全部振興。大家很清楚,我們國家最近幾十年經濟快速發展,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是人才和資本能自由流動。國家雖然沒有這么提,但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在鄉村振興之前,國家推動的是城市振興。那城市全部振興起來了嗎?并沒有。我們有7個經濟特區,但是真正出名的可能只有深圳,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喀什也是其中一個吧。正是因為有了人才和資本的自由流動,讓人有用腳投票的權利,所以才成就了深圳的今天。那我們講鄉村振興,我們湖南兩三萬個村都能夠振興起來嗎?無論從哲學的角度來預判,還是從資源秉賦的角度來分析,我覺得顯然不可能全部振興起來。肯定有些村可以像深圳那樣振興起來,有些村會像喀什一樣默默無聞,有些村甚至要衰敗、被淘汰。所以我在這里想向各位專家請教一個問題:現在資本的自由流動不是問題,但人才自由流動或者說人口自由流動還有一定障礙,這個障礙能不能突破?如何突破?這個障礙表現在:城與城之間、農村與城市之間,通過讀大學、買房子等途徑,人才(人口)都可實現自由流動,但是,村與村之間沒法自由流動,我認為這是鄉村振興的一個壁壘。我是A村的農民,如果我這里自然條件不好,我想住到B村,去振興B村,把房子建到B村,把戶口落到B村,如果不通過婚嫁,現行條件下根本實現不了。那就只能勉為其難了,各種行政資源B村有的A村也不能少,最后可能大家都別指望高水平的振興。所以我們可不可以做一些研究:讓人才(人口)在農村一定范圍內(比如,不跨縣)自由流動,讓資源秉賦不足以支撐振興的村自然衰敗被淘汰,讓農民有一定的用腳投票的權利,讓可以振興的村高水平振興起來?
謝謝大家!
(作者系湖南日報記者,本文系作者在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舉辦的“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學習座談會”上的發言摘選,中國鄉村發現網根據錄音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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