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關于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27日由新華社受權發布,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指導“三農”工作的第18份中央一號文件,也是自2014年以來連續第三次將“農業現代化”寫入標題的中央一號文件。
文件提出,必須堅持不懈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障礙,激發億萬農民創新創業活力,釋放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在如何深入推進農村改革方面,文件部署了5大重點工作,包括改革完善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健全農業農村投入持續增長機制;推動金融資源更多向農村傾斜;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中央一號文件持續聚焦‘三農’,彰顯了‘三農’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部長葉興慶認為,今年一號文件強調要用發展新理念破解“三農”新難題,提出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對解決“三農”新老問題、有序推動農業現代化、確保億萬農民邁入全面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文件對今年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進行了安排:繼續執行并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深入推進新疆棉花、東北地區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按照市場定價、價補分離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玉米收儲制度改革,在使玉米價格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同時,綜合考慮農民合理收益、財政承受能力、產業鏈協調發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國務院參事杜鷹等多位專家此前表示,去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首次明確提出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而作為調節農業供給的一項重要指標,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市場定價、價補分離”,必須要保護好農民的積極性,確保糧食產量不出現大的滑坡。在玉米臨儲政策方面,需要打破臨儲價格只增不減的心理預期,回歸貼近市場價格,激活下游產業。
文件針對健全農業農村投入持續增長機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優先保障財政對農業農村的投入,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導向功能和財政資金杠桿作用等。值得一提的是,文件要求今年要推動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正式建立并開始運營。
對此,對外經貿大學教授李長安告訴記者,擔保體系不健全是導致農業規模經營融資難的一個主要原因。農民目前的財產主要有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生產性固定資產和耐用消費品等,但這些財產在構成擔保物的要素上均存在一定缺陷,導致農民因缺乏擔保物而無法獲得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李長安表示,在信用擔保中,由于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對農民的信用情況、生產生活及農產品銷售情況了解程度不一,貸前評估和貸后管理相對困難。因此,盡快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就顯得十分緊迫和必要。
繼去年中央一號文件對國家開發銀行、農業開發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等四家金融機構的涉農金融業務進行部署后,今年的文件再次針對這四家銀行提出了新的要求:深化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加大“三農”金融產品創新和重點領域信貸投入力度。發揮國家開發銀行優勢和作用,加強服務“三農”融資模式創新。強化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職能,加大中長期“三農”信貸投放力度。支持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建立三農金融事業部,打造專業化為農服務體系。
多位專家表示,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在農村金融改革的工作安排上著墨頗多,甚至還專門針對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拿出了一個章節,意味著在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過程中,金融將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要想真正推進農村金融機制改革,僅依靠幾家銀行是遠遠不夠的,形成多層次的市場結構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針對農村改革的重頭戲——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文件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確權登記頒證、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健全非經營性資產集體統一運營管理機制。文件還提到了今年可能在這項工作上推出一些政府指導文件,包括“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指導意見”。
針對折股量化,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價值數萬億元的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是農村集體成員的一筆巨大財富,總體來說,折股量化可以更好地解決集體資產盈利后的分配問題,更好地保障農民個人的財產權利。此外,今年是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全面完成前的倒數第二年,文件要求今年進一步擴大整省試點。對此,多位專家表示,土地確權是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一項基礎工作,是必須要保質保量按期完成的。只有通過確權頒證,才能確定土地對應的權屬關系,才能展開其他各項改革工作。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參考報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