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將“新型農業服務主體”提高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同等重要位置。
今年的一號文件分為6大部分30個問題,全文15000多字。要在這一萬多字中囊括中國農業所有重要問題,照顧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還要在概念和思路的汪洋大海中,為中國農業的未來指明發展方向——講真,一號文件的編纂者還真是蠻不容易的。
供給側改革這個大概念離我們太遙遠、農業現代化這個總體目標又過于籠統,那么,一號文件中透露出什么信息,是之前沒什么人在用、我們立刻就能用、用了能變錢的呢?
文件原文:
第一大部分第五個問題:
發揮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引領作用。堅持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新型農業服務主體成為建設現代農業的骨干力量,……支持多種類型的新型農業服務主體開展代耕代種、聯耕聯種、土地托管等專業化規模化服務。
我們發現,這是中央一號文件第一次提到“新型農業服務主體”這個概念。在去年的一號文件中,對農業社會化服務也有提及,但是從未將“新型農業服務主體”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兩大骨干力量。
“新型農業服務主體”這個概念的最近一次出現,還是在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發表在人民日報的署名文章中。在這篇論述農業規模經營兩大路徑的文章中,張紅宇提出了“新型農業服務主體”這一概念,指出要:“使新型農業生產主體和服務主體成為現代農業發展的主導力量”,而農業規模經營的兩大路徑,一條是“通過土地經營權流轉,培育新型農業生產主體,實現生產的規模化經營,解決“誰來種地”的問題”,另一條就是“在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出,兼業化現象突出,但留守老人和婦女仍有時間和意愿務農,卻干得不怎么好的廣大農區,應著力通過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培育新型農業服務主體,實現服務的規模化經營,來解決“地怎么種好”的問題。”
而事實上,農業大省吉林土地流轉比例為24%,四川為25.4%,江西為28.6%,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這類地區更需要培育的是新型服務主體。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此前也在多個場合提到:“我們可以通過技術條件讓土地集中連片,通過土地托管、入股、流轉等方式,尤其是大規模社會化服務,讓小規模農田也可以使用最現代化的農業大機械,降低成本,取得成功。”陳錫文還呼吁,在政策上應當給兩類經營主體以同等的重視,為他們提供技術支撐,這可能將成為中國農業現代化有效的途徑。
那么,新型農業服務主體都包括哪些組織形式,提供哪些生產服務門類呢?
對此,一號文件列舉了代耕代種、聯耕聯種、土地托管這三類服務模式,顯然是難以概括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多元化需求的。
而張紅宇對此指出:“各類新型生產主體和服務主體,兩者的組織形式和運行機制沒有明晰的邊界劃分,都可能表現為家庭經營、合作經營和企業經營三大組織形態,實踐中大部分生產主體同時也是服務主體。應發揮各自優勢,促進兩者相互融合、協同發展,以兩大主體引領兩種規模經營方向,推動發展現代農業。”
從現有的文件上看,中央提出“新型農業服務主體”還是從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角度出發,希望通過社會化服務的方式,在不進行土地流轉的情況下,也能夠實現農業規模經營、降低農業生產成本。這表示,中央在大力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同時,沒有忽視仍有一定數量的普通農戶,幫助小規模農戶也走到農業現代化的道路上來。
在實踐中,江蘇省已開始了具有典型意義的嘗試。目前出現了三種模式:多數采取“聯種分管”,農戶與社會化服務組織簽訂耕種協議,后者統一負責品種、耕種,農戶負責各自的田間管理、植保和收獲;少數是“聯種統管”,社會化服務組織統一負責品種、耕種和田間管理;個別實行“全程聯管”,依托社會化服務組織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實行聯耕聯種、聯管聯收、聯營聯銷,按田畝分紅。
而從服務門類上來說,農業服務應該包括農業產前、產中、產后的全面、系統、一體化的服務,如產前的生產資料供應(種子、化肥、農藥、薄膜等)、產中的耕種技術、栽培技術、病蟲害防治技術等等技術服務以及產后的銷售、運輸、加工等服務,市場容量和想象空間都是巨大的。比如,病蟲害統防統治、動物疫病防控、農田灌排、地膜覆蓋和回收、跨區域農產品冷鏈、農產品營銷平臺、農業金融服務等等,無疑都是現代農業和一二三產融合所必需的的服務產品,也是從根本上改善農業供給側條件的產業基礎設施。
總之,一號文件表明了態度,指出了方向,接下來怎么做,還要靠大家發動自己的智慧和創新能力了。各位良農朋友如果對“新型農業服務主體”有什么想法和點子,也歡迎來信與農場君交流。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我的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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