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二元結構是我國現代化進程的重要結構特征。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進入新世紀之后,我國將實現城鄉協調發展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城鄉協調發展是一個歷史的、動態的概念,在不同時期,城鄉協調發展面臨著不同的經濟社會格局。與變動的格局相耦合,城鄉協調發展的內涵和實現機制就需做出調整。近些年我國城鄉協調發展整體開始步入新階段,引致城鄉協調發展內涵和實現舉措的動態變化。
步入新階段的主要表征
近年來我國城鄉協調發展開始進入新階段,這集中體現為:
首先,整體國民經濟轉向新格局。城鄉協調發展是嵌入在經濟結構變動的大框架之中的。隨著我國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過第二產業,消費結構變遷和產業融合增強,城鄉居民對農業除食品需求之外,還增加了食品營養化以及生態、休閑、體驗、創意等服務需求,對農業等產業的個性化、差別化、便捷化需求也漸趨提高。這就要在產業融合交叉、服務功能拓展的基礎上回應新格局。
其次,城鄉經濟差距呈現出持續縮減的新態勢。2009年至2016年城鄉收入差距持續縮減,城鄉消費差距也呈現類似的變動態勢。另外,城鄉內部不同群體的經濟差距卻在擴大。
第三,城鄉要素配置顯露出雙向流動的新動向。改革開放后,農村勞動力等呈現出大規模的單向外流態勢,當前農村要素非農化流動仍在進行。但近年來,農業的規模經濟和要素回報率均有所提高,城鎮要素基于收益率變動呈現流向農村的新動向。城鎮部分勞動力帶著技術、資本下鄉從事農業經營,部分民營企業也以家庭農場、公司+基地+農戶、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等方式進入農業。引致上述變化的原因是:農業功能的拓展、產業鏈延長和“互聯網+”的應用,使農業可能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內涵不斷升級和拓展
我國城鄉關系是適應整體社會系統而動態變動的。整體國民經濟的服務業化、城鄉經濟差距的持續縮減、城鄉要素配置的雙向流動,導致城鄉協調發展的內涵在豐富和拓展。
上世紀70年代末至本世紀初,我國處在工業化加速推進時期,城鄉收入差距在波動中漸趨走高。相應地,此階段的城鄉協調發展具有如下內涵:以抑制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為核心目標,通過農民非農化以增強農民收入的多樣化,并為大規模的工業化提供勞動力資源。同時,通過對農村的“少取”和“多予”,來矯正此前公共產品配置的城鄉失衡。此時段的城鄉協調發展更多是從“工具理性”角度出發,即城鄉差距擴大會影響社會秩序、糧食安全、居民消費和經濟增長,城鄉協調發展主要是回應我國面臨的急迫問題而倒逼出來的。
現階段我國的宏觀背景正發生深刻轉變,這導致城鄉協調發展的內涵走向升級。具體地說,在經濟差距縮減的情形下,城鄉協調發展應更強調城鄉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更強調城鄉之間、城鄉內部不同群體充分分享增長的成果。在新階段,城鄉協調發展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差距縮減,要形成城鄉之間、城鄉內部不同部分產業融合度提高、要素流動性增強以及公共產品相對均等化配置的新格局。在新階段,城鄉協調發展既有“工具理性”,也有“價值理性”,它是拓展國內需求、優化產業結構和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的重要途徑,也是對持續性、包容性發展以及共同富裕等更高目標的積極回應。
需要政府與市場之間的良性互動
城鄉協調發展需要理念創新,也需要實現機制和操作方案的動態調整。近年來我國城鄉協調發展的內涵升級,實現城鄉協調發展的舉措也就具有新特征,并均是圍繞政府與市場的良性互動這個主線展開的。
首先,促使市場在城鄉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當前價格對要素稀缺程度的反映還不準確,市場對城鄉要素配置的作用亟待增強。在城鄉協調發展新階段,我國必須促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例如,在勞動力配置中,必須通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和加快新型城鎮化,促使勞動力形成城鄉雙向流動的格局。
其次,增強產權制度完善對城鄉協調發展的推動力。要素市場化程度提高與產權制度完善緊密相關,新時期我國必須通過產權制度變革,為城鄉協調發展提供動力源泉。
第三,積極推進農業經營主體和生產方式的多樣化。農業經營主體是實現城鄉協調發展目標的微觀載體。當前,我國農村除傳統農戶之外,已經出現了家庭農場、農業大戶、農業專業合作社等多種經營主體,其經營也擴展至“從田間到餐桌”的整個環節?,F階段的農業經營主體和生產方式創新應契合各地現狀,此外,經營主體和生產方式的多樣化應更多引入“互聯網+”等技術因素,以此推動對農業組織方式、流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持續改造。
第四,促使政策重心更多轉向“放活”。在新階段,對農村的“少取”和“多予”依然是重要的。同時,城鄉協調發展的內涵轉變導致“放活”的作用在增強,將決策權更多交給城鄉微觀主體,增長成果也更多由城鄉微觀主體來分享。
總之,新時期我國城鄉協調發展具有更豐富的內涵和更高遠的目標,實現該目標需要有效的市場和有為的政府。
作者系上海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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