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正是脫貧攻堅的關鍵階段,從全國各地的扶貧實踐情況看,2016年的扶貧工作的值得肯定的,成績也是明顯的,但是不能忽視的是,在成績的背后仍存在諸多的突出問題,這些問題若是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扶貧工作將會面臨更多的難題和阻力。下面,我們就對相關的突出問題進行一一論述。
1、貧困人口識別標準的沖突
在多地的調查中,我們常會聽到基層扶貧工作人員對我們的抱怨,即在貧困人口識別中一方面要求進行民主評議,同時還要對民主評議的結果進行干預和改變。這個雙重的貧困人口識別標準主要體現在對“懶漢”貧困戶的識別當中。按照村民評議的結果,這樣的農戶和個人是無法被識別為貧困戶的,因為其缺乏正當的勞動觀念,但是按照以收入為核心的貧困識別標準,這樣的農戶在政策層面則應是貧困幫扶對象。諸如此類情況,農戶在進行民主評議后,鄉鎮干部和村干部還需要專門召開群眾代表會議去對個人貧困申請戶的評議結果進行修訂,這就導致群眾對扶貧工作充滿了不滿,因他們評議的結果沒有得到尊重;同時,他們也對扶貧工作的正義性產生了質疑,因為扶貧在客觀上出現了“養懶漢”的現象。雙重標準下,最難的是扶貧工作的一線干部,他們因執行雙重標準而導致部分貧困戶的不解與質疑。
2、扶貧利益巨大導致扶貧政策合法性流失
在精準扶貧工作之前,我們也一直在進行扶貧工作,但那個時候的扶貧工作更主要是進行公共工程和基礎設施的建設,即使存在到戶的幫扶措施,其扶貧工作攜帶的利益量也十分有限,但是隨著精準扶貧的實施,精準扶貧工作所帶來的利益量快速增加,這就導致未能享受扶貧政策的農戶心存不滿,他們以上訪的方式來爭取扶貧利益和資源。以筆者調查的河南洛陽下轄貧困縣為例,其在易地搬遷扶貧工作中為每個搬遷人口免費提供25㎡的商品房,其價值為54000元,即4口之家就可以獲得20多萬元的補貼。對于徘徊在扶貧邊緣的農戶來說,若無法獲得這樣一筆巨大的收入,實在令己懊惱,為了爭取相關利益,上訪就成為了他們的首選。一些上訪者,可能是無理取鬧,但是有一部分上訪者則經過精心準備,他們或是找出精準識別的問題,或是找出相關干部扶貧工作中的疏漏作為上訪的主要理由,只有扶貧利益得到一定的讓渡,才會廢止自己的上訪行動。精準扶貧作為一項創新性的工作,扶貧工作要想不出錯,幾乎是不可能的。上訪不僅會擾亂正常的扶貧工作秩序,同時也會惡化村莊內村民間關系與社會風氣,讓扶貧工作越發被動。基于此,我們不禁思考,如此大量的扶貧利益輸入,引發非貧困戶的不滿與嫉妒可能是一種正常狀態,如果辛苦勤勞的收獲無法超越貧困戶的扶貧幫扶所得,那么勤奮勞動就變得不那么值錢了。
3、貧困戶進入容易退出難
面對扶貧工作過程中巨大的利益,大家都爭著當貧困戶,當是面臨貧困退出的時候,貧困戶則是爭著向后退縮,貧困戶都在講自己的困難和問題,沒有人愿意在脫離貧困線后主動退出。因為當前的精準扶貧退出,要求貧困戶自己簽字,所以簽字就變成了貧困戶與扶貧工作者討價還價的籌碼。調查中,我們就發現過這樣的案例,按照國家確立的貧困退出標準,其已經符合退出條件,但是當扶貧工作人員找到戶主進行簽字確認時,其就是不愿意簽字退出,同時還給扶貧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其要求扶貧工作人員協調資源將其家院子的圍墻修建起來之后,才會愿意在貧困退出表上簽字。在扶貧工作人員與其交涉了將近半個小時后,貧困戶戶主仍然沒有松口,扶貧工作人員只能無奈離開。在貧困退出中,當我們過分強調尊重貧困戶意愿時,貧困戶以簽字與扶貧工作者展開談判,這有悖于扶貧工作實事求是的原則,因而也導致了扶貧工作的部分異化與資源分配扭曲現象。
4、基層扶貧工作者有苦難言
鄉鎮干部和村干部處于脫貧攻堅的一線,任何更高層級的政府都可以對鄉鎮政府和村干部的扶貧工作進行督查和催促,但是鄉鎮政府和村干部卻無法監督和催促比自己層級高的政府扶貧工作。在權責關系中,鄉鎮政府沒有什么權力,也沒有什么資源,但是其卻要對轄區內的扶貧工作負基本全部責任,如此不平衡的權責分配讓基層扶貧干部雖痛苦但也無奈。精準扶貧工作以來,基層扶貧干部加班成為常態,加班沒有補助和加班費;因用車改革,需要進村入戶的工作都是扶貧干部自己花錢租車或是騎車到貧困村、貧困戶家開展工作,這種“賠錢”工作的狀態只能維持一時卻難以持續。大量的一線扶貧干部在精準扶貧工作中確實投入很多并做出了犧牲,有成績的時候,大家不一定會把功勞記在他們身上,而一旦出現問題,基層扶貧干部則會首當其沖。上級政府對基層扶貧的督促讓不少的扶貧工作花費了大量時間用于迎接檢查,但是檢查的結果與反饋意見則是五花八門,不同督查者甚至有不同的整改意見,而這會讓基層扶貧干部無所適從,在督查過程中也不給基層扶貧干部解釋,這讓基層扶貧干部很受傷。如此情形,他們的工作動力何在。
5、結對幫扶不切實際
為了提升扶貧幫扶效果,強化扶貧工作主體責任,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干部基本上是全員動員并參與了結對幫扶工作。這樣的扶貧工作形式,本身并沒有什么明顯問題,但不做區分地開展結對幫扶工作并不現實,正如是調查當中鄉鎮干部所言:“讓我們參與結對幫扶,我們自己都還在貧困線上掙扎呢,家里3口人,只靠我1個人養活,每個月工資不足3千元,這種現實,我們拿什么去扶貧;不管怎么樣,我們還好點,至少能夠給貧困找到一些掙錢的門路或是務工的機會,但所有的村干部也必須參與結對幫扶,這就有點不切實際了?!辈磺袑嶋H的結對幫扶不僅帶來了幫扶責任人巨大的工作壓力,同時也可能因引發被幫扶者對扶貧工作的不滿。因幫扶者能力存在差異,被幫扶者能夠獲得的幫助也是顯著不同的。貧困戶之間的比較會導致貧困間產生心理落差,獲得幫扶較少的貧困戶就會對結對幫扶工作心生不滿,更是質疑扶貧工作的公平性?;谝酝芯浚覀円舶l現,在結對幫扶工作中存在一種怪象——能力突出且身居重要工作崗位者往往選擇相對容易脫貧的農戶進行幫扶,而經驗不足且資源匱乏者則往往與貧困程度深、脫貧難度大的貧困戶進行結對。調查當中,一些幫扶干部直言,“我工資很少,也沒有什么門路,現在要求結對幫扶干部每周去一次農戶家,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去,因為不能總是兩手空空去吧,兩手空空的話,貧困戶也不愿意理你。”這是關于結對幫扶的真實心聲,更是扶貧工作現實的簡潔刻畫。
6、表格滿天飛,文牘主義嚴重
調查中發現,河南省某國家級貧困縣在今年的5月下旬到6月份,共完成了90余份表格的填寫工作,其中涉及貧困戶花名冊、低保貧困戶花名冊、五保戶花名冊、一般貧困戶花名冊等20個花名冊,貧困家庭勞動力、打工就業、家庭成員、收入支出等13個信息統計表,引水安全、電力覆蓋、道路硬化、貧困發生率、人均收入、互助組織等7個達標印證材料,入戶調查表、貧困村信息表、幫扶計劃、責任書等50個單項材料。在一個多月的時間里,要完成如此多的表格和材料,其難度可想而知。關鍵的是,如此這般高成本的信息采集,一旦完成數據提交,這樣的材料和表格也就不再發揮什么作用了。近日,在扶貧領域,因工作負荷過重而導致的扶貧干部過勞犧牲的情況時有出現,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重視和反思。如此名目繁多的表格與文件在扶貧工作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其到底為扶貧工作的推進提供了什么幫助,這樣的問題我們真該好好思考了。填表格在很多時候已經異化為扶貧工作本身,而事實上再多的扶貧信息表并沒能幫助貧困戶更快地脫貧,也沒有發揮幫助扶貧工作者尋找更好扶貧工作方案的作用,表格的完成情況基本上等同于扶貧工作的完成情況,這實在是要不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用于扶貧相關的信息收集,那么也就不奇怪為什么會出現文本扶貧和數字脫貧的情況了。況且,農村的信息本就具有非規格性、多樣性、偶然性、易隱匿性等特征,如此現實約束下提取的信息并無十分可靠的統計價值,所以簡化表格類扶貧信息工作,對于扶貧工作者和扶貧工作本身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7、扶貧工作重形式而輕效果
當前,扶貧工作中還有另一個典型的現象,那就是扶貧工作對形式重視有余,但是對扶貧工作的效果卻關注不足。比如,扶貧工作中的產業扶貧,大家更關注的是將該項目進行落地實施,但是至于項目的最終結果如何,則少有人關心。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首先,因脫貧時限的要求,對扶貧項目的考核更多的只能關注其落實情況,而對扶貧項目的效果難以進行評估,因項目效果的呈現需要一定的時間。其次,在產業扶貧難以將特色做足的情況下,扶貧項目的效果具有很大的市場風險,而這種風險在很大程度上難以被地方政府預見或是化解。最后,扶貧項目重形式輕效果也有貧困戶的傾向有關,在扶貧項目實施的過程中,貧困戶都很關注自己是否能夠獲得項目支持,但是因自身素質或是扶貧工作制度設計的不足,在項目實施后,貧困戶對扶貧產業的管護是相關缺乏的,扶貧工作者也難以在項目管理環節對貧困戶進行更多的管理和引導,所以在客觀上就出現了扶貧工作中的形式主義,追求速度、規模和數量,但對品質、效果等關注不足。形式有余而效果不足必然帶來扶貧資源的低效率和扶貧進程的滯后,這種風氣也盡快轉變。
8、扶貧工作的政治屬性被過分強調
扶貧工作是一項政治工作,更是政治任務,這是對扶貧工作重要性的強調,也是為了強化各級黨政干部扶貧工作責任的重要表述。但是對此不可過分強調,政治工作和政治任務必然有其基本原則,但當上級政府過分強調扶貧工作的政治性時就會扶貧變成了基層扶貧工作者的另一條“高壓線”,或者說扶貧工作的部分制度性規定就構成了扶貧工作軟肋,這些軟肋反而變成了貧困戶索要更多扶貧利益和資源的導火索。這就會導致扶貧工作的無原則現象,扶貧領域的“弱肉強食”與“老實人吃虧”并存。對地方政府而言,過分強調扶貧工作的政治性,會讓地方政府不惜成本地開展扶貧工作,大量的基礎設施得到了完善,但基礎設施修建于基本無人問津之處,這不是一種浪費嗎;羸弱的地方財政也會導致地方政府舉債開展扶貧工作,這也會帶來扶貧的虛假繁榮,而本質上則為扶貧工作埋下諸多風險。在政治壓力下,扶貧工作對速度的追求超越了對質量的追求,沒有了繡花功夫,扶貧工作也難有扎實。
9、上級還在摸石頭,而基層扶貧工作人員已經過了河
在調研過程中,不少一線扶貧干部都在感慨一個現象即上級政府在扶貧政策領域多有變動,比如在豫西川縣調查時,我們發現,縣級政府最初對于貧困戶能夠享受的產業扶貧項目并沒有規定且鼓勵多多申報,但在項目落實的時候,政策變成了每個貧困戶只能享受一個項目的扶持。從政策本身看,這種變化后的政策是可取的,也是符合客觀實際的,但是沒有對政策本身的精準把握就讓貧困戶進行申報,最后導致貧困戶多有牢騷則就是政策變動帶來的實踐困境了。在精準識別工作中,因識別標準的不斷變化,基層扶貧工作者需要不斷重復進行識別,這讓基層扶貧工作者做了大量的無用功。實踐出真知,這絕對不是一個瞎話,基層扶貧工作者在其工作實踐中摸索出了有效經驗,比如針對懶漢貧困戶,就是要通過群眾評議的方式給予其自我發展的動力;對于本身貧困而社會交往能力差且主觀上積極脫貧的,則通過群眾評議與扶貧干部做工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貧困識別。而對于以上兩類農戶,一些貧困識別要么固守于民主評議結果,要么只關注收入情況,其對扶貧實踐的具體情境少有關注,但在壓力型體制下,下級只能按照上級的要求執行相關政策。上級摸石頭,而下級已經過河,也在客觀上呈現了部分扶貧干部和機構不接地氣、不了解扶貧工作現實的窘境,而這樣的現象很不可取。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精準扶貧背景下農村結構性貧困治理機制研究”(16CSH042)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改革內參》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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