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廣西壯族村落為例
【摘要】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速,大批傳統村落合并與消失,村落原先的生計模式、人際關系和傳統習俗發生著巨大的變化。村落公共空間是鄉土記憶的載體和場所,鄉土記憶則是村落公共空間的重要精神內核,重構村落公共空間留存鄉土記憶顯得尤為緊迫。
【關鍵詞】鄉土記憶;集體記憶;公共空間;壯族村落
傳統村落既是村民生產生活的社區或共同體,也是傳統居民的聚集地,反映著當地的風俗習慣、宗教禮儀、建筑藝術及傳統文化,體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空間記憶和文化內涵,并構成一個獨特的鄉土社會。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加速,農村人口不斷向城鎮遷移,傳統村落的土地利用模式、居住環境及社會生態等不斷改變,大批村落消失。據統計,我國傳統古村落每天大約以300個的速度消失,從2000年到2010年十年之間已消失了數十萬個自然村落。[1]大批傳統村落的合并與消失更使得村落原先的生計模式、人際關系和傳統習俗發生著巨大變化:農村人口、產業空心化帶來的村落社會空間變異;不少地方的傳統節日、民族語言等文化形式逐漸消失,信仰祭祀、文化生活等公共空間逐漸萎縮使得集體記憶衰退,傳統文化的根基不斷被侵蝕,村落共同體面臨被解體的命運。因而,面對城鎮化沖擊帶來的文化流失及文脈阻斷等現實問題,研究保護和發展傳統村落,留存鄉土記憶的有效途徑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本文以廣西壯族村落為例,從公共空間和鄉土記憶建構的視角探討傳統村落的記憶場所保護,尋求實現傳統村落的振興與文化傳承的路徑。
一、集體記憶、鄉土記憶和村落公共空間
集體記憶(collectivememory)又稱群體記憶、社會記憶,表現為一特定范圍內的群體成員對往事共享的過程和結果,該概念由法國社會學家哈布瓦赫(MauriceHalbwachs,2002)提出,他認為“集體記憶是一個社會建構的概念,既是客觀存在的物質現實和實體,如記憶場所中的一個建筑物、一座紀念碑、一尊雕像等,同時又是一種象征符號與意象,通過附著于物質實體之上而具有某種精神涵義成為群體成員共享的東西,具有雙重性質?!盵2]由此可見,集體記憶是一個群體對過去的認識總和,包括情感認識、物質認識、實踐認識等。集體記憶的存在形式也是多樣的,既可以是活動儀式、傳統節日、風俗,也可以是以物質形態的形式存在,如學校、禮堂、公共池塘、祠堂等,這些儀式性活動或建筑、景物都是集體記憶安置于地方的載體。
鄉土記憶是人們基于對村落的整體意識與認知,同時包含著村民對村落的情感歸屬和價值認同的生于斯、長于斯的集體記憶。對于在一個特定地域內的村落,每個村民個體記憶的參照是相對固定的,如村落的自然環境、房屋建筑、民俗活動、甚至鄉音等,都能喚起人們相應的記憶,這些參照就成為了保存和傳遞鄉土記憶的載體。此外,村民在參與村落各種集體活動的社會實踐過程中,形成的群體情感與集體身份認同、價值觀是一致的,他們所形成的記憶都屬于每個村民的集體記憶,[3]這同時也是維系傳統村落地域認同感的情感紐帶和文化源流。
二、壯族村落公共空間變遷對鄉土記憶的影響
(一)物質實體空間
村落物質實體空間是供村民公共生活、戶外交流的集中場所和日常社會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間的總稱,如打谷場、戲臺、祠堂等,這些空間是村民日?;顒拥膱鏊迕竦纳钚袨?、傳統民俗文化活動均在此進行。壯族村落的物質實體公共空間如,寨門、涼亭、祠堂、土地廟等,都傳承了村落的歷史文化價值和民俗風情。傳統壯族村落的入口處,多設有寨門作為內外分界的標志和出入村寨的主要通道,隨著歲月的流逝,寨門的防御意義逐漸消退,原有的或毀或拆,與之連接的圍墻基本上已消失。涼亭則是村民乘涼、休息、議事和游樂的地方,一般修建在村落附近通往田間的通道旁。原先涼亭多是村民為家中老人消災祛病、祈福長壽而修建。但隨著村民逐漸脫離農村生活,與村落社會的關聯日趨斷裂,壯族村落的涼亭也難覓蹤影。村落公共空間的冷場還表現在那些為了敬奉祖先而建立的祠堂、祭拜土地神的土地廟等傳統公共空間也逐漸被村民遺忘。
人口空心化帶來的空間異化和聚落文化脈絡在集中居住中消解是壯族村落物質實體公共空間的變遷另一表現。從“離土不離鄉”到“離土又離鄉”,農村人口特別是農村精英不斷外流,村落有序的日常生活已被打破,“熟人社會”的特征消失。空間異化體現在村落居住空間日趨衰落,一些歷史悠久的傳統村落因無人居住而被拋棄,聚落空心化是村落居住空間異化的物質表現,聚落文化傳統及聚落環境均無法繼承。如干欄是壯族的傳統民居,隨著干欄建筑賴以生存、發展的文化空間發生變化,干欄建筑藝術生成與傳承的主要途徑在逐漸消失。另一方面,近幾年在“農房置換商品房”“合村并居”政策推動下,自上而下的農村社區集中建設,推行農戶集中居住正從根基上解構數千年延續下來的農村聚落分散布局?!昂洗宀⒕印本哂幸欢ǖ姆e極意義,但社區建設過程中,缺乏考慮村民生活的實際需求,特別是少數民族的文化適應性,并將城市居住理念生硬移植過來,使村落空間失去了原有的地域特色,鄉土記憶消失,農村居住空間面臨文化脈絡傳承的斷裂。
(二)民間信仰空間
壯族民間信仰是自古以來流行于壯族地區廣大民眾中無教主、無教義、無教團、無教徒的超自然力量(神)的奉崇、歲時節慶、人生禮儀和象征等而進行的祭祀、崇拜、占卜、禁咒、靈魂附體等各種形式的儀式活動。祖先崇拜的對象既有近祖崇拜、始祖和遠祖崇拜,也有人文始祖布洛陀和姆六甲。壯族人所敬奉和信仰的自然神主要有太陽、月亮、土地神、山神、樹神等。壯族民間信仰蘊含了大量的儀式化運作并影響著村民的認知,如歲時節慶、人生禮儀和象征等而進行的祭祀、崇拜、占卜、禁咒、靈魂附體等各種形式的儀式活動。在村民的心中信仰祭祀是祖輩流傳下來的經驗,是莊重而神圣的集體行為,也是文化自覺與文化認同需求的表現。村民參與其中通過自己的身體實踐,用日常行為和自身的感受保持與神靈祖先的接觸,在獲得情感滿足的同時也延續著集體記憶,從而確保文化連續性的功能。事實上“這種集體記憶以各種儀式性民俗節日,如祭神、拜祖、族宴、生育、民間信仰樂舞、娛樂等形式出現,使記憶在除此之外的日常單調乏味的常規實踐中保持鮮活?!盵2]
傳統民間信仰在促進村落的日常交往和社會整合,增強村民凝聚力形成認同感等方面一直發揮著作用。當前伴隨村落社會經濟結構的解體,民間信仰的內容和形式在變化,功能也在減弱或消失。
1.信仰主體的變化。隨著大量的青年人求學、外出務工從村落流出,民間信仰的主體開始變化,年輕人信仰意識淡薄,參與民間信仰儀式和活動的熱情普遍不高,傳統民俗文化活動逐漸消退。在廣西龍勝各族自治縣的壯族聚集區,許多青年人都不知道“莫一大王”為何方神仙,老年人成為民間信仰最后陣地的堅守者。
2.信仰形式的變化?!凹漓搿薄皬R會”“打蘸”等信仰儀式不再像過去那樣莊嚴而神圣,甚至有的儀式還有娛樂表演的成分,從而導致神圣性減弱。如原以驅鬼袪疫為目的儺儀式嚴肅而神秘,但現在為了迎合觀眾需要,在儺戲表演中加入表演娛樂性元素。一些傳統儀式活動因失去存在的現實意義在慢慢消失,如洗牛感恩儀式、祈豐儀式、送火神儀式等。
3.信仰功能的變化。壯族民間信仰的歷史根基是農耕文明,各種信仰儀式大都希望得到神靈的護佑,祈求風調雨順、五谷豐登。但隨著人們對土地依賴性減弱,不再拘泥于傳統農業生產去城市就業時,民間信仰的庇護功能也逐漸削弱。城鎮化也在改變村民的行為方式和生活方式,就業結構的多元化和居住空間的分散化減少了村落成員的祭祀拜祖或其他共同聚會的機會,關于鄉土家園的記憶逐漸模糊,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村落生態網絡下構建的家族和村落的認同感。
(三)文化生活
空間近年來,壯族村落的傳統節日文化發生了如下變化:一是節日的內容和形式從單一向多元化轉變,從祀神祭祖、祈福娛樂活動轉變為招商引資、商品交易、文化展演和旅游推介為一體的綜合性活動;二是文化氛圍漸淡,商業氛圍漸濃。為了吸引游客增加經濟收入,一些神圣的節日祭祀活動淪為純粹的表演性儀式,程序化和空洞化的表演逐漸失去了節日原有的神圣和功能;三是民間自發組織力量漸弱,政府力量漸強。傳統節慶活動原本是小族群的自發活動,但隨著地方政府把節日文化當作可開發的旅游資源后,政府行為便滲透到各種節慶活動中。當村民們習慣了政府牽頭組織的節慶活動,甚至還依賴政府力量時,民間自發組織力量就邊緣化了。隨著公共活動的減少,公共空間的萎縮使得村落社區的集體記憶衰弱。
三、基于鄉土記憶的村落公共空間重構原則
(一)整體性原則
村落公共空間是一個有序的系統,這其中村落自然環境是背景,公共場所是物質載體,公共活動和事件是內核,三者相互聯系構成有機整體。因此,村落公共空間的重構要把握整體性原則,既要考慮村落的整體風貌,歷史文化、環境,還要兼顧村民的社會活動、風俗習慣,體現村落的傳統風格,喚起村民的文化自覺和鄉土記憶,增強其對村落的認同及歸屬感。
(二)主體性原則
鄉土記憶的主體是村民,他們是珍存和繼承鄉土記憶的主要群體,因此,在村落公共空間重構的過程中要尊重村民的意愿。以滿足村民的生產和生活需求為中心,尊重村落文化傳統和價值倫理體系,用盡量保持原本真實的形態和蘊含村落記憶特征的構思來設計村落公共空間,激發起村民參與建構村落公共空間的動力和熱情。
(三)延續性原則
村落公共空間重構的延續性原則表現在物質空間的延續和社會文化關系的延續。村落公共空間是鄉土記憶的載體,若記憶的場所遭受破壞,棲居于此的村民找不到情感寄托與歷史記憶,村落的文化認同將隨之淡化。另一方面,傳統村落是以血緣、地緣為紐帶的熟人社會,相互間信任、互幫互助的鄰里關系也是鄉土記憶的重要內涵。在現代社會中,只有積極促進村民的社會交往才能保證村落傳統社會關系的延續。因此,要不斷滿足村民對改善居住條件、居住環境的需求,合理規劃村落布局,修建滿足村民社交、休閑的公共場所。
四、基于鄉土記憶的村落公共空間重構路徑
鄉土記憶的維持需要以集體活動尤其是各種儀式活動、公共空間為載體,通過村民一系列親身參與的活動與實踐使其得以延續和保存。若沒有了集體記憶,村民雖然共處于一個村落共同體之中,但可能各自在精神與感情上保持孤立,村落將不再是個親密社群、熟人社會與共同體,[4]村民對村落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愈來愈弱。村落公共空間關系到村民公共生活、社會資本和村落社會秩序的生成,村落公共空間的衰退將不利于村民間的合作及村莊秩序的維護。傳統村落公共空間重構的思路如下:
第一,振興村落人口空間。實現農村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不僅需要振興農村產業與經濟,更重要是要增強村落社會的自組織能力和凝聚力,而這些都離不開村民主體能動性的發揮。根據少數民族村落人口變動的特點,一方面,依托少數民族村落的自然資源及區位條件優勢選擇適宜的主導產業,創新激勵機制,以實現村民的經濟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鼓勵和吸引一部分外出打工的村民回到家鄉創業,這樣不僅可以解決一批人的就業留住人才,而且還帶動當地經濟的發展,恢復村落有序的常民生活;另一方面,重視發展少數民族地區農村教育,這包括改善農村基礎教育條件以及加強農村技能培訓與職業教育,并通過各種村民易于接受的形式或活動,提升他們對村落傳統文化內涵和價值的認知,進而形成保護村落發展和民族文化發揚傳承的組織力量。
第二,改善村落居住空間。少數民族村落的居住空間是村民在長期生活生產中的經驗積累,并與自然環境和諧相處過程中物化形成。保持少數民族村落的文化特色首先要保持這些民族村落建筑的基本結構和風格,以及保護好村落賴以存在的山、林、水等自然生態環境和獨特的地域文化。在城鎮化進程中如何在保護少數民族傳統居民建筑風貌和改善村民居住環境和生活方式之間取得平衡是一個嚴峻的挑戰。事實上,新型城鎮化建設與少數民族村落保護是可以統一的,在符合少數民族村落保護規劃要求的范圍內,遵循自然與人文并存、生態和生活兼顧的原則,考慮現代生活需求改善人居環境,改建和完善村落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項目,讓村民在村落中既能享受現代生活的機會和條件,又能延續原來的生活方式和傳統文化,使城鎮化發展的現代文明成果惠及村民。
第三,拓展村落公共空間。村落公共空間關系到村民公共生活、社會資本和村落社會秩序的生成及維系,同時也關系到村落凝聚力、道德約束力和文化傳承力的形成,村落公共空間的衰退將不利于村民間的合作及村莊秩序的維護。為此,一是培養村民的文化主體意識,尊重村民的主體地位,增強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覺性,實現文化自覺,承擔起本民族文化傳承、發揚的責任;二是搶救和整合民間傳統文化資源,整理保護本民族的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不讓那些古老而豐厚的文化積淀的文物和非遺消失,避免民族民俗文化的荒蕪;三是重視公共建筑和戶外公共場所,恢復和重建公共文化設施,祠堂、廟宇等公共建筑是民俗體系中的基礎和核心,也是節日文化空間的物質載體,傳統民族民俗活動依靠這些載體和其存在的外部環境得以延續。
【參考文獻】:
[1]國研中心主任.中國十年間每天消失300個自然村落.(2014-01-11).http://news.xinhuanet.com/2014-01/11/c_118926860.ht.
[2](法)莫里斯·哈布瓦赫.論集體記憶[M].畢然,郭金華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3]嚴嘉偉.基于鄉土記憶的鄉村公共空間營建策略研究與實踐[D].杭州:浙江大學學位論文,2015.
[4]董磊明.村莊公共空間的萎縮與拓展[J].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10,(5):51-57.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貴州民族研究》2016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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