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農業需要進入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生態轉型階段。為了全面推進生態農業建設,在分析了各 國農業生態轉型的經驗和我國相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提出了建立我國農業生態轉型政策法規體系的原則是整體把握、系統 設計,因地制宜、分級管理,疏堵結合、獎懲有度,著眼基層、重在落實。分別就我國生態農業的紅色清單制度的清單內容、懲罰 措施、監督機制,綠色清單制度的清單內容、分層管理、經費支持和行動主體,以及生態農戶認證制度的標準構建、認證程序和支 撐政策等進行了論述。最后提出了制定"現代生態農業實施條例"的設想。
關鍵詞:生態農業;生態補償;農業政策;農業轉型;農業環境;農業資源
在2014年12月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要堅定不移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盡快轉到數量質 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競爭力、注重農業技術創新、注重可持續的集約發展上來,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 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農業發展道路。"在2014年《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 的中共中央和國務院1號文中提出了(1)促進生態友好型農業發展,(2)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和(3) 加大生態保護建設力度等措施建立農業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顯然,我國農業的發展已經到了一個從僅僅重 視產量和經濟效益的階段,要轉向兼顧農業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的階段。生態環境與食品 安全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現在是我國進行農業生態轉型的關鍵時期。
我國的生態農業建設一直受到社會和學術屆的關注,政府也動作不斷,實施了大量與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相關的措施與項目,但是農業生產引起的嚴峻資源、環境、生態與食品安全問題卻沒有得到根本遏制。除了能 夠直接產生經濟效益和能夠得到政府補貼的模式與技術以外,生態農業措施還沒有成為廣大農民、農業企業 和其他農業經營者行為規范。政府資助的生態農業項目僅僅能夠在項目區內實現。在項目期過后,生態農業 措施得不到應有的示范和擴散效果,甚至連示范區也會因沒有了項目經費支持而中斷有關實踐。
因此促進我國生態農業發展的戰略必須從"關注項目,不管全局"、"只見物,不見人"、"只重視模式技術, 忽視政策法規"、"只見人的行為,不觸及行為驅動力"的管理思維中轉變過來,系統建立促進農業生態轉型的 政策法規體系,多途徑引導農業生產者的行為方式從只重視農業生產的經濟效益,轉變到同時重視農業的社 會效益、經濟效益與生態環境效益。這樣,我國的農業才能真正實現生態轉型,走上可持續發展的路。
1、各國農業生態轉型的經驗
農業的生態轉型就是在農業生產從僅僅重視農業的產量和經濟效益的形態過渡到同時重視農業的生態 環境效益的發展形態。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世界上不少國家都先后穩步地全面實施了農業的生態轉型。 1.1建立制度規范,推動農業生態轉型。
歐盟在上個世紀80年代,農業引起的面源污染非常嚴重,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中70% - 80%的氮,30% 的磷都來自農業。為了徹底扭轉農業污染的局面,歐盟1992年通過了新的《共同農業政策》。新的政策推行 了農業與環境的一攬子計劃,采取的措施包括降低家畜放養密度,減少使用化肥農藥,并且對因此減產的農民實施補貼等。歐盟各國相應修改和制定了自己的法律,通過了與農業環境相關的法案160多個。實施10a 后,歐盟的化肥使用量下降了 9%,糧食產量上升了 5%,肥料利用率達到了 60% - 80% [1-2]。在美國,1999年 開始推薦基于資源與環境的最佳管理措施(BMP),并制定系列引導性和預防性政策。日本在1992就提出了 發展環境保全型農業的構想,1994年制定了《環境保全性農業推進基本方案》,并在1999年頒布了《食物、農 業、農村基本法》,全面推行環境保全型農業[3-]。韓國1998年確定農業轉型,發展"環境友好型農業",當年 制定了《環境農業育成促進法》,2012年公布了《關于促進環境友好型農業和漁業,并且管理和扶持有機食品 法案》5]。
1.2建立經濟補償制度,引導農業經營者的行為轉變。
為了支持屬于公益性的農業生態環境效益,減少因為經濟外部性引起的市場不公。有關國家在農業生態 轉型中重視通過稅收政策、財政補貼政策等生態補償手段來彌補市場經濟的不足。
歐盟在《2000年議程》中對生態脆弱地區和植樹造林行為提供補貼,在給農民的政府直接支付中明確了 與生態環境掛鉤。2003年歐盟通過了農業政策改革決議,使得農業政策更加市場化,把與生產掛鉤的政策轉 變成為與生產不掛鉤的農場補貼。農民根據市場需求有更加自由的生產決定權。然而,農民獲得有關補貼必 須滿足"交叉達標(cross-compliance) "中提出的對環境、食品安全、動物衛生與動物福利的基本道德基準[1]。
韓國實施的產品認證與直接支付制度是環境友好型農業的兩個重要政策支柱。產品認證分為:無農藥農 產品、低農藥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和過渡期有機農產品。直接支付制度僅僅給予那些獲得環境友好產品認證 的農戶[5]。
日本推行環境保全型農業,農業環境政策的財政補貼鼓勵與農業環境保護密切相關的活動,例如采取可 持續生產方式的農業給與金融和稅收方面的優惠,對于堆肥生產與有機產品的儲運設施進行建設資金補貼和 稅款返還政策[4]。
美國的農業環境保護政策一方面讓更多的土地休耕以恢復地力,另一方面對于在耕的耕地實施(1) 土壤 質量提升,(2)減少水土流失,(3)保護野生生物,另外還采取措施防止農用地的非農發展,例如農地發展權的 購買,草地恢復。國家通過提供技術性援助,幫助農民保護和改善自然資源狀況[6]。
2、我國實現農業生態轉型的法律和政策基礎分析
2.1我國農業生態轉型相關的法規現狀
我國與生態環境的政策法規很多適用于農業與農村可持續發展。這些法規由憲法、綜合性生態環境基本 法律、生態環境單行法律、生態環境地方、部門和區域性法規構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條規定''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 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第十條規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 用土地"。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國家組織和鼓勵 植樹造林,保護樹木",這些原則同樣適用于農業和農村發展。
綜合性的生態環境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2010年 《國務院關于印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通知》中規定了全國各地的發展要先進行主體功能區規劃,下一級 的規劃要服從上一級的功能區規劃。性質上也是綜合性的,但是還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
生態環境有關的單行法律制度包括:(1)自然資源方面的《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 《漁業法》《礦產資源管理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2)環境保護方面的《環境影響評價法》、《大氣污染防 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噪聲污染防治法》《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水土保持法》 等,(3)產業生態方面的《清潔生產促進法》《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退耕還林條例》等。
部門法規中《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第八章涉及"農業資源與農業環境保護",農業部還頒布了《農業環 境監測報告制度》,這些都是有利于生態農業開展的法律規定。
地方法規是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例如甘肅省在2013年制定了《甘肅省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條例》有 力促進了甘肅省的農膜回收工作。廣東省就有《廣東省農藥管理規定>〉、《廣東省基本農田保護區管理條例》 等地方性的規章。這些措施有利于在地方發展生態環境友好型的農業。
總的來說,我國還沒有針對農業生態轉型的生態農業專門法規,有關分散在各種政策法規中的規范還比 較原則性,需要進一步加強系統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2我國有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建設現狀
根據2013年4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國務院關于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工作情況 的報告》可以看到,2005年以來我國已經把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作為重點工作,起草了《關于建立健全生態補償 機制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和《生態補償條例》草案。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生態補償制度框架,生態補償投 入逐步增加。國家還積極開展區域綜合性生態補償的辦法。例如在祁連山、秦嶺一六盤山、武陵山、黔東南、 川西北、滇西北、桂北等7個不同類型區開展生態補償示范區建設。我國還加強了監督和監測工作,完善了生 態環境質量的考核和評價體系。各地也緊跟國家的政策發展,陸續推進了各地的生態補償工作。
然而,我國目前的生態補償工作總的來說還存在生態補償資金來源單一,補償力度不足。由于部分自然 資源的產權制度不健全,功能區劃分沒有到位,補償主體不清晰,補償標準不統一,落實受益者的權利與責任 還不到家,生態補償的法律規定分散,缺乏系統性和可操作性等問題。現有法規的執行也存在有法不依、執法 不嚴的問題。為此,我國需要抓緊完善有關政策和立法,健全生態補償的機制,特別是對保護生態環境的農業 行為要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3、構建我國生態農業政策法規體系的基本原則
構建我國生態農業政策法規體系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是:整體把握、系統設計,因地制宜、分級管理,疏堵 結合、獎懲有度,著眼基層、重在落實。
3.1整體把握,系統設計
態農業建設對農業的認識是基于對農業生態系統的整體結構與功能的認識。生態農業建設的制度設計 也必須面對與農業生態系的輸入輸出和內部結構有關的農業經營者的行為調整。農業生態系統跨邊界的輸 入和輸出是造成資源壓力、環境污染和食品質量問題的直接原因,因此法規制定必須涉及農業的資源輸入、副 產物及污染輸出、產品輸出等方面的行為調整[7-]。農業生態系統的輸入和輸出實際上受到系統內部結構與 功能的影響,因此政策法律的制度設計也必須涉及人們對農區生物多樣性結構、循環體系結構和景觀結構的 行為方式。
3.2因地制宜,分級管理
我國南北東西的跨度大,不僅氣候、土壤、植被等農業依托的自然環境差異大,而且社會經濟狀況的差異 也大。這不僅造就了各地農業生產的獨特特點,而且決定了各地農業生態轉型所面對的資源、生態、環境的壓 力不同,能夠利用開展農業生態轉型的人力、資金、物力、經驗也有很大差異。期望在全國通過幾個模式和技 術體系的推廣就能夠實現農業生態轉型的構想是不現實的。為此,(1)國家一級需要克服在對操作層面的模 式與技術太具體化的傾向,集中精力進行原則和方向的指導,以及配套方針和政策的制定。(2)省市和縣一 級要因地制宜,提出資源節約、資源替代、污染治理、景觀布局、循環設計、生物多樣性利用方面的具體推薦措 施,對國家的法律和政策具體化為地方的可執行措施。(3)農業經營者則應當根據自己的生產項目、技術能 力、經濟條件等一方面遵守保護資源與生態環境的道德底線,另一方面采納適合自己的推薦生態農業模式與 技術,并獲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與市場認可。(4)科學技術部門承擔的任務應當是在政府項目的支持下不斷研 究、總結和推進適合各地的生態農業模式與技術體系,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和制定生態補償標準等。
3.3疏堵結合,獎懲有度
生態農業制度要調整農業經營者與生態環境的關系,讓農業經營者行為向生態環境友好轉變。為此,應當堅決制止對資源環境有負面影響的行為,列出紅色清單。根據觸犯紅線的違規程度,制定相應的懲罰措施, 從減少農業補貼,停止農業補貼,征收罰款,直到移交法律處理等一系列相應措施。另一方面應當大張旗鼓鼓 勵對農業生態環境有益的行為,列出綠色清單。根據執行綠色清單的成本、綠色行動產生的生態環境效益、政 府的支付能力等因素綜合制定補貼措施和獎勵政策,分別從財政補貼、優先貸款、低息貸款、市場準入、標簽認 證等方面給與激勵。
3.4著眼基層,重在落實
農業生態環境問題涉及面廣,涉及主體多,政策法規起作用的關鍵是能夠被嚴格執行、逐條落實到農業生 產經營者的行為改變方面。對于紅色清單,可以采用農業經營者事先簽訂承諾書,年末簽訂履諾書,并加以公 布的方式。在當年沒有違反紅色清單情況下才可以如數獲得當年政府農業補貼。如果被舉報違規,或者抽檢 發現違規,不僅按規定減扣補貼,而且將在基層農業經營者誠信制度中留下記錄,并在后期加大抽檢頻度。對 于綠色清單,可以采用農業生產經營者申報,部門認定,政府備案,分期付款,事后驗收的方式。為了鼓勵市場 認可,可以設立''生態農戶"標簽。生態農業法規的實施,可以更多借用民間力量,例如公開的網絡和電話舉 報系統,基層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民行業協會、民間生態環境組織等。
4、我國生態農業建設的紅色清單構建
4.1清單內容
紅色清單要圍繞影響資源、生態、環境的農業輸入與輸出的農業行為來構建,可以分為資源保護與利用、 農業生產資料投入以及農業與農村廢棄物處理3個方面(表1)。紅色清單的制定有利于迅速遏制農業生產 過程對資源與生態環境產生的負面影響。從表1可以看到我國在農業與生態環境有關的政策法規中關于農 膜回收、秸稈處置、鄉村垃圾與污水處理等方面的頂層政策法規還急需制定。即使是已經有了國家層面的一 些政策法規的,關系到具體執法的各地具體規范還非常缺乏。生態紅線的制定應當具體到能夠讓農業經營者 非常清晰知道:不能夠在什么地方進行農業耕作活動,不能夠超出的灌溉水定額是多少,不能夠超出的化肥使 用上限是多少,不能夠使用的農藥和添加劑種類是什么,不能夠隨便燒的秸稈該如何處置,不能夠隨便排放的 畜禽糞便如何循環,不能夠隨便倒的垃圾和不能隨便排放的污水該如何處理。
4.2懲罰措施
紅色清單構建的另外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相應的懲罰措施。目前各種政策條例分散由不同部門管理, 而且農業經營者分散居住、分散作業,監督成本和執法成本很高,因而很多規定形同虛設。為此可以考慮在縣 和鄉一級制定農業經營者應當遵守的保護資源與生態環境的"承諾書"書中具體列出禁止的行為紅線。不 破壞生態環境是國家對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因此違反紅線規定給予相應懲罰是在情在理的。根據違規的程 度,(1)絕大部分情況下可以減發直至不發國家給予的各類農業補貼。為此需要對糧食生產補貼、農資綜合 補貼、良種補貼、菜籃子生產補貼、能繁母豬補貼、農機補貼等國家和地方的政府補貼規定進行補充修改,把遵 守生態紅線作為前提,作為一個基本道德要求。(2)個別行為不當造成較大生態環境問題的,要補償所造成 的生態環境損失。(3)個別動機不良、行為惡劣、后果嚴重的,就需要依據法律,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置了。
4.3監督機制
需要根據紅線規定進行對當地農民、農業企業和群眾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做到路人皆知。每年農業經 營者在獲得農業補貼前,需要提交"履約書",評價自己遵守各項紅線的情況。基層需要建立農業生產者是否 如實報告紅色清單遵守情況的誠信檔案,告知農業經營者誠信的重要性。在小機關大社會的條件下通過政府 機構與民間社會共同完成農業生態環境問題的監督和核查。例如可以采用授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農業合作 社、農業行業協會進行監督,可以設置有償舉報熱線和舉報網站,可以采用隨機的專業人員抽查和抽檢等。
(1)耕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耕地紅線的具體范圍
(2)水資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各地區的作物灌溉定額上限
(3)森林資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退耕還林條例》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水源林界定
(4)草原資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農業部《草畜平衡管理辦法》各草原的載畜量上限
(5)漁業資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東海、南海、渤海、長江、珠江禁漁期
(6)農業生物種資質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業生物的野生和近緣種保護區
農業生產資料使用Theuseofindustrialinputs
(1)化肥《中華人民共和國肥料管理辦法》目前缺乏對農田使用上限的額度規范
(2)農藥農業部《農業管理條例》具體農藥的使用量和使用時間規定
(3)農膜《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甘肅省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條例》目前缺乏全國性的農膜回收規定
(4)飼料添加劑《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需要加強對使用品種和量的監管
廢棄物的處置規范
(1)稻桿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秸桿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秸桿禁燒工作的通知》缺乏可操作性,缺乏疏導途徑和政策
(2)畜禽糞便環境保護部發布《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國務院頒布《畜禽規制定各區域養殖環境容量以及核查
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途徑
(3)鄉村垃圾《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四川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指導意見》需要提出各地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
(4)農村污水《水污染防治法》,環保部《關于農村地區生活污水排放執行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問題的復函》需要提出各地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
5、我國生態農業建設的綠色清單構建
5.1清單內容
綠色清單與紅色清單類似,也要圍繞農業內部的結構與功能分別就景觀設置、循環體系構建、生物多樣性 利用,以及農業輸入輸出有關的資源節約和污染治理來構建(表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第八章關于 農業資源與農業環境保護部分,列舉了很多禁止做、應當做的事,其中也提出了一些該引導和支持做的事,這 是綠色清單的法律基礎。從中央到地方在過去一段時間對農業資源與生態環境,以及生態農業建設的良好實 踐方式都實施過或者正在通過各種項目與補償的方式給予支持(表2)。然而,當項目的財政預算在3到5a 結束后,綠色行動的經濟支撐就沒有了,綠色行動往往成了短期行為。如果政府有關項目的實施是一種先行 先試,為項目實施后把這些行為列入到各地長期支持的農業綠色行動清單提供經驗和數據,綠色行動就可能 成為一個社會可以預期的長期行為。
5.2分層細化
綠色清單的制定應當分層進行,越到基層越應當具體化。一方面是因地制宜的行動內容,可以具體到植 物動物的品種,工程的規格等。另一方面是補貼標準。各地對于特定綠色行動的補貼額度應當綜合行動成 本、效益、政府支付能力、當前鼓勵的優先順序等因素,統籌考慮。綠色清單在基層具體化的依據就是科研、推 廣和前期項目實施經驗和數據的總結。例如美國明尼蘇達州農業最佳實踐手冊中列出了各種具體措施的政 府補貼額度。其中土地植物覆蓋措施中種植禾本科或者豆科覆蓋作物的每公頃補貼123.5美元,授粉動物依 賴的本地植物種植每公頃補貼504美元,坡地種植水平植物緩沖帶種植本地種超過4公頃的每公頃補貼578
生物多樣性利用
(1)有害生物綜合防治生物天敵及其制劑,鴨稻共作,魚稻共作,防蟲的推拉體系農業外來入侵生物防治項目
(2)農田合理輪間套作禾本科作物與豆科作物輪作,橡膠園間作,沃土工程,土壤有機質提升項目
(3)有益微生物利用根瘤菌,菌根菌,解磷菌,解鉀菌,光合菌,益生菌黑龍江大豆根瘤菌劑補貼項目
(4)農區自然植被果園草本植物覆蓋,村落、道路、渠道、田頭綠化工程山西標準化果園建設項目
(5)種質資源保護傳統農家品種保護畜禽種質資源保護項目,漁業種質 資源保護項目
物質循環利用
(1)秸桿循環利用生物質能源利用方式,食用菌生產利用,飼料利用秸桿養畜聯戶示范項目,秸桿能源化利用補助項目
(2)畜禽糞便綜合利用沼氣利用,食用菌生產,有機無機復合肥生產農業清潔生產示范項目,循環經濟發展專項
(3)農膜回收利用農膜回收機械,農膜再生工廠甘肅省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條例
(4)加工業有機廢物利用糖廠加工產物綜合利用浙江省生態循環農業項目
(6)城鄉有機廢物利用城市有機垃圾循環利用,城鄉污水循環利用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補助
合理景觀布局
(1)農田林網建設主要東北、華北、西北、華東、華南的平原區平原區林業工程,沿海防護林工程
(2)水平植物籬主要在丘陵山區坡地和梯田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項目
(3)作物鑲嵌布局主要在平原區實施未見
(4)鄉村景觀整治整治道路、排灌系統、污水垃圾處理系統,開展植被建設,實現鄉村美化美麗鄉村建設項目
(5)防風固沙帶建設主要在西北風沙區三北防護林工程,長江中上游防護林工程
資源節約、替代與增殖技術ProtectionandSustainableUseofResources
(1)節肥技術采用因土配方施肥,購買緩釋肥,使用有機肥測土配方施肥項目
(2)節水技術膜下滴灌,滴管,噴灌農田節水技術示范項目,旱作節水項目
(3)節能技術太陽能熱水器,地熱利用,小水電,生物質能利用,節能爐具,節能農機農村能源綜合建設工程,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
(4)節藥技術采用物理生物方法,如黃板、頻振燈,采用新型藥劑和新型施藥工具國家級綠色防控示范區
(5)土壤增肥技術綠肥種植,有機肥使用,豆科作物種植沃土工程,中低產田改造工程,保護性耕作項目
(6)漁業增殖技術人工魚礁,人工增殖放流農業部2013漁業資源保護和轉產專業項目
農業污染處理技術
(1)生態攔截溝農田排水渠上鋪墊過濾基質和種植吸收植物未見
(2)沿河植物緩沖帶河流兩岸預留自然植被作為野生生物棲息地和排水過濾系統未見
(3)人工濕地建設作為農村分散污水的處理設置,可以用在養殖場、村落和農田排水上國家水污染治理專項
(4)污染土地修復和改種重金屬污染土地修復,有機污染土地修復,改種花卉苗木,改為溫室水培耕地的重金屬污染修復試點
5.3經費籌集
綠色清單制定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就是政府的財政預算和資金籌集。可以從幾個途徑考慮資金來源。
(1)農業生態補償政策調整:國家財政2012年的生態補償經費就已經達到大約780億,今后還會繼續增長。其中在農業部分盡量與綠色清單結合,將會使生態補償的經費使用更加有效;
(2)外圍補貼政策調整:我國目前還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政府補助政策,例如目前關于化肥工業和農藥工 業的用電用氣補貼和稅收減免政策存在不少爭論。有人建議在逐步減少對化肥工業稅收減免的同時,可以把 用電和用氣補貼轉向獎勵農業經營者實施因土配方施肥和購買控釋肥等新型化肥[1〇];
(3)各級政府在生態環境建設和環境修復方面,每年都有不少預算,例如"十二五"期間,滇池的治理投入 達到420億,重金屬污染土壤治理預算也非常高。在今后,應當逐步把末端治理的費用轉移到過程和源頭治 理,其中很多源頭治理項目已經列入綠色清單中;
(4)爭取打開更多企業和民間資金的投入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農業建設的渠道。
5.4明確主體
綠色清單的實施需要明確綠色行為的執行主體和接受政府獎勵與資助的主體。任景明等年提出了我國 農業用地產權主體不明確是對農業環境改善的重要制約。大家都想"搭便車",例如農村的水利設施和農田 防護林等公益性設施,誰都不想維修保養,不想投入,以至于失修和報廢,更不用說與生態環境保護有關的公 益性項目了 [11]。在2007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規定農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別為30a、 50a和70a。使用權的長期穩定能讓使用者關注到土地的長期生態環境狀況,能夠部分彌補產權界限模糊產 生的問題。
目前土地使用權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土地流轉制度。土地使用權或者產權如果不能夠實現市場化流轉,在 比較利益的驅動下,大量勞動力轉移到城市和工業,不關注承包的小塊農田。這樣家庭承包的農田會荒廢,更 不用說關心長期的生態環境改善了。為此,土地流轉的制度建立與健全值得關注。各地正在累積一些經驗, 例如廣州農村通過土地平整后,實行確權不確界,讓農民擁有股份。成都成立農村產權交易所,建立四級農村 產權交易服務平臺。重慶成立農村土地交易所,實施實物交易與虛擬交易并存的做法。只有長期的土地所有 權與使用權明確,而且土地經營者對土地有足夠的關注度,才能夠使經營者積極采納綠色清單推薦項目,并獲 得相關的政府獎勵與資助。
6、建立生態農戶認證制度
生態農戶認證的目的是建立一個新的農業社會行為典范,并且為生態農戶獲得市場和消費者認可提供一 個標識。
6.1國際經驗
2013年底聯合國糧農組織發布了面對農業企業的"可持續食物與農業體系評估指導意見(第三版)"其 中包括了對(1)企業管理理念與組織,(2)生態環境與動物倫理,(3)經濟收益與穩定性,(4)對社會平等與文 化多元的尊重等4個方面的21條標準,每個標準都有完全滿足要求的綠色標準與不可接受的紅色底線,以及 介乎兩者之間的評價標準。這種評價方法簡單易行,值得參考[12]。日本對申報為"環保型農戶"的農戶,銀 行可以提供長達12年的無息貸款,政府或農協可提供50%的農業基本建設設施資金扶持,而且第一年可以 享受7%到30%的稅收[3]。韓國首爾地區環境友好型農戶在實施初期就從1990年的1306戶迅速增加到 2004 年的 28951 戶[5]。
6.2認證標準
生態農戶認證不同于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綠色產品認證和有機產品認證。盡管對資源、生態、環境負責任的農業方式有利于產生安全的食品,但生態農戶認證側重的是農業經營者的行為方式對資源及生態環境的影響,而不僅僅是農產品本身。為此生態農戶認證的基本標準應當包括:(1)農業生產中沒有違反生態農業紅色清單劃定的紅線,(2)農業生產中是否盡量采用了生態農業綠色清單中符合經營者實際情況的措施,(3)產品起碼達到了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因為無公害農產品是我國對農產品的基本要求,實際需要增加的僅僅是第一項和第二項。
6.3認證程序
為了核實農業經營者是否達到認證標準應當要求,申請者應當提交:(1)生態農業紅色清單"履約書", (2)綠色清單補貼申報書,(3)支撐這些行動的生產資料購買記錄(化肥、農藥、飼料、獸藥、添加劑、激素),生 產過程記錄(施肥、灌溉、施藥、治病等的時間和量),農副產品處理記錄(秸稈、禽畜糞便、農膜)。如果這些材 料都符合要求,認證機構還需要現場勘察農業生產現場和周邊的生態環境狀況,如果有任何資源破壞、環境污 染、生態惡化的現象和相關投訴,實行一票否決。認證結果應當有一個公示期。由于認證標準簡潔明確,核實 手段簡單實用,經過一定的培訓后,認證可以授權給縣一級,由農業、水利、環保、林業等部門的組成的認證組 織,也可以授權給相關的農業與環保學術團體。認證結果交政府備案。
6.4支撐政策
為了鼓勵農業生產經營者積極投加入生態農戶認證,可以考慮對獲得認證的經營者給予(1)市場認可的 生態農戶產品標識,(2)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檢測補貼,(3)優先獲得低息貸款或政府貼息 貸款,(4)優先獲得下一階段的綠色清單補償等。
國家的生態農業建設制度,可以在現有各種法律和規章制度的基礎上,以農業部門為主,國土、水利、林 業、財政、司法、環保、工商等部門共同參與,依據生態農業建設的紅色清單、綠色清單、生態戶認證的思路,集 思廣益,補充、完善、細化,形成國家層面的"現代生態農業實施條例"。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檢驗,暴露出一 些涉及需要完善法律層面的內容,可以考慮對現有的農業法進行適當的修訂,就像歐盟、日本和韓國曾經做過 的那樣,使農業的生態轉型大方向能夠得到有力的法制保障。
目前我國的農產品產量在繼續增加的同時,農業成本越來越高,農產品價格超越國際市場價格越來越普 遍,生態環境與食品質量越來越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和農業長遠發展的制約。只有從制度建設方面著 手,才有可能整體扭轉農業以產量和經濟為核心的慣性,走向"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 綠色可持續發展道路。中國的也才能夠最終把"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作者單位:華南農業大學,熱帶亞熱帶生態研究所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生態學報》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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