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如果推動農民土地長期不可逆地流轉給以大戶為代表的所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即使這對農業發展是好事,對農民來說卻可能是壞事,對中國現代化來講就更是危險的事了。
一
一直以為流轉土地租金超過1000元/畝,農業經營就一定風險極大,就要賠本跑路。今年國慶到射陽調研,發現當地規模土地流轉的租金大都是1000元/畝,縣農業科技服務站的陳書記以每畝1000元流轉了400畝土地,種稻麥兩季,每畝凈利潤竟然達到700元,400畝一年凈收入有20多萬元。陳書記之所以可以賺錢,想來原因大致有三,一是技術先進,陳書記長期從事農業技術試驗示范推廣,有能力用最好的農技和農藝來種田,他的水稻和小麥畝產都要高于已種幾十年田的兄弟,二是近年來糧價持續上漲也使種田變得有利可圖,三是射陽的溫光條件十分適合種兩季,幾乎所有射陽的耕地都是種兩季,而沒有土地季節性拋荒一說,三者加起來,陳書記種400畝田,竟然在支付每畝1000元租金后,有不小的凈利潤。因為種田有利潤,就有資本想到農村流轉土地。海河鎮一農機手也想到鄰村以1000元/畝租地種,剛打算好了就聽說東北玉米保護價下降一毛多,又聽說糧食保護價收購似乎也難以敞開收購,擔心糧價下跌,而猶豫起來。按稻麥兩季噸糧田計算,糧價每斤降低0.1元,每畝就少收入200元,這個200元可能正是一年農業的凈利潤。
按射陽縣農業系統同志們的說法,規模經營,200畝的規模可以保證產量,因為在機械化作業條件下,一家兩個勞力可以大致管理200畝的農田。200畝的經營規模甚至可能比一家一戶的農戶經營有更高產量,至少產量不會差太多,原因是規模經營比較容易采用新農技和新農藝,可以使用大馬力農機耕種收割。超過200畝,家庭勞動力就可能管理不過來,而容易出現農業的受災,比如病蟲害防治就不及時,播種收割也容易誤農時。調研期間我們到一些大戶農田參觀,有的田塊莊稼長勢良好,有的田塊則長勢很差,尤其是病蟲害防治出了問題,減產已成定局。
一般來講,農業生產標準化程度低,作業計量復雜,雇工監督難度很大,因而家庭經營具有相對于雇工農場的優勢。在當前農業生產力條件下面,家庭經營的上限大概在200畝。不過,隨著機械化的推進,新的農業技術和農藝的使用,社會化服務的完善,而使雇工經營仍然可以保持一定效率。射陽縣超過400畝的規模經營雖然也有破產跑路的,大部分卻都好像賺了錢,也都還計劃堅持下去。海河鎮三河村2013年土地流轉形成了三個較有規模的家庭農場,最大的有527畝,較小的也有300畝,看今年的水稻長勢,較一般農戶產量稍低,看來還不至于虧本,也就應當繼續經營得下去。
二
2013年,海河鎮三河村一組和二組有三片耕地流轉給家庭農場,共計527畝+296畝+325畝,兩個村民組幾乎所有土地都流轉出去了,土地租金為1000元/畝,租期為2013~2028年。
這樣的大規模土地流轉其實是相當不容易的,因為規模經營,前提是土地必須連片,若有農戶反對,不愿流轉,這樣的規模流轉就無法進行。若沒有規模流轉,大戶進入不來,外出務工農戶將土地流轉給鄰里親朋,土地租金就不可能達到1000元/畝。三河村現有農戶之間對手流轉的租金水平一般也就在300~400元/畝,兄弟之間流轉土地還不好意思收租金。因此,外出務工不種田的農戶就希望將土地流轉給大戶以獲得每畝1000元租金,若有10畝承包地,一年的土地租金就達到1萬元,比對手流轉高出六、七千元。
外出務工經商不種田的農戶有強烈的將土地流轉給大戶的愿望。這些農戶將土地流轉給大戶了,之前流入他們土地的農戶也就失去了低價獲得適度規模經營的機會,因此,在外來大戶流轉土地的過程中,這些過去流入土地的農戶就成了堅決的反對派。這些反對派往往是農村中年富力強、具有很強農業生產能力者,他們通過流入親朋鄰里的承包地而形成了適度規模經營,往往購置有小型農機,在農村可以獲得不低于外出務工的經濟收入,又可以保持家庭生活的完整,是我們所說典型的“中堅農民”。這些“中堅農民”人數不大,能量很多,他們反對大戶來流轉土地往往有效。
除了外出務工經商不種田的農戶和通過流入土地形成適度經營規模的“中堅農民”以外,村莊中最多的則是年輕子女進城務工經商、年老父母在家種田的老年人農業,這些老年人農業,因為體力比較弱,對新農技新農藝不熟悉,自備農機較少,對種田的態度就有兩可性。若土地租金高,完全可以流轉出去,租金不高就自己種。自己種的好處是,子女進城失敗了還可以返鄉種田。在租金達1000元/畝的情況下,老年人自己種田,每畝收入也就1500元左右,其中還沒有扣除自身勞動投入,因此,他們對大戶來流轉土地有一定歡迎,家庭勞動力弱的農戶則是相當歡迎。外出務工戶和留村務農老年人都歡迎大戶來流轉土地,少數“中堅農民”的反對就顯得孤立,最終,在傾向土地流轉的鄉村干部做工作的壓力下面,“中堅農民”也不再堅持,土地就流轉給大戶了。“中堅農民”失去了鄰里親朋的土地,甚至失去了用小農機為農戶提供服務獲得收入的機會,僅僅種自家的承包地,無法獲得在農村體面生活的最低限度的收入,他們也就只能將土地流轉出來,而進城打工去。
三
2013年三河村一組和二組的土地都流轉給了大戶。2013年底三河村開始與全縣同步開始“聯耕聯種”試點。“聯耕聯種”采取“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化合作社+農戶”的服務模式,為農戶提供統一耕地、統一播種的服務,農戶主要負責田間管理環節。“聯耕聯種”在不改變家庭經營的前提下面實現了一定程度的規模化種植,不僅迅速提高了農業機械化水平,而且使農技服務等社會化服務更加健全有效,從而解決了農村勞動力比較弱的老年人和婦女種田所面臨的技術、體力困難,由此調動了老年人種田的積極性。在射陽調研期間遇到多位70多歲老年人,他們都表示,“聯耕聯種”條件下,他們可以再增加一倍耕地也可以種好。“聯耕聯種”幾乎受到所有老年農民的歡迎。實現“聯耕聯種”的村組普遍出現了老年人將過去流轉出去承包地收回自種的情況。之前農民對手流轉的300~400元/畝的租金也開始上漲到500~600元/畝。按射陽農民的說法,實行“聯耕聯種”解決了一家一戶小農種田的社會化服務難題后,農村老年人就不愿再撂田了,因為他們種得動田了。
一旦老年人不愿撂田,外來大戶若再來以1000元/畝流轉土地,恐怕就不只是“中堅農民”反對,而且老年農民也不會太歡迎了。因此,“聯耕聯種”就會成為外來大戶進入農村規模流轉土地所越不過去的坎。
通過流入土地而形成適度規模經營“中堅農戶”當然是堅決反對外來大戶土地流轉的,這些“中堅農民”對“聯耕聯種”也很警惕,因為“聯耕聯種”使村莊中勞動力比較弱的老年人和婦女也有能力種好田,甚至那些已經將土地流轉給“中堅農民”的老年農民正將流轉土地要回自種。外出務工不種田的農戶也希望借此提高土地租金。“聯耕聯種”這樣的可以一定程度為小農解決的農技推廣難和農機作業難的社會化服務會引發農村和農業上一系列的有趣效應。
四
外出務工不種田的農戶其實也有糾結。如果按1000元/畝將土地流轉給大戶,大戶一般都會有一個較長的流轉期限,目前普遍是流轉到2028年。從現在到2028年,還有10多年,10多年的事情誰說得清啊。流轉時間太長,心中無底,沒有安全感。射陽縣長蕩鎮三中村有一農戶將七畝多地流轉出去五年,結果,只過了三年,老婆和女兒打工的工廠就倒閉了,又不再愿意外出務工,就留在家中等再過二年將土地收回自種。有農戶將土地租出去十多年,租期未到,進城卻已失敗,想回來回不來,進退不得。這種情況在射陽農村已有相當普遍性。因此,很多外出務工經商農戶寧愿以較低租金短期租出土地,比如長蕩鎮三中村二組村民葉開寧承包了本組十多戶農戶流入的150畝耕地,租期五年,租金650元/年,這個租金低于大戶成片長期流轉的1000元/畝的價格,又高于農戶之間對手流轉通常的300~400元/畝的價格。對手流轉的土地,外出農戶可以隨時回來要回自種。葉開寧租入150畝土地還有1.5年到期,他正打算續租。因為“聯耕聯種”的影響,土地租金可能還要提高。從目前情況來看,葉開寧現在租入的150畝土地大概只有一半稍多可以續租,另外接近一半的土地農戶會要回自種,因為他們已經過了在城市打工的年齡。而另外一些農民家庭則因為父母年齡太大,不再合適種地,自己仍然可以在城市務工經商,而愿意將土地短期租出去。
五
土地的租金從不要錢(兄弟流轉)到農戶對手流轉的300~400元,到短期規模流轉的650元,到長期成片流轉的1000元/畝,租金水平差異很大。決定土地租金的因素眾多,既與土地規模經營狀況、社會化服務水平有關,又與農民的預期乃至農村復雜的結構有關。總體來講,當前中國農民進城往往只是從城市獲得務工經商收入,而很難在城市體面安居,農民進城失敗后,很可能還要返回農村。國家如果推動農民土地長期不可逆地流轉給以大戶為代表的所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即使這對農業發展是好事,對農民來說卻可能是壞事,對中國現代化來講就更是危險的事了。
2015年10月12日晚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區域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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