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年前,我在《農業與工業化》(Agriculture and Industrialization)一書中所提出的“農業國工業化理論”,亦即后來新興學科“發展經濟學”的主題理論,可說是我的經濟觀的起點和核心,它同時也體現了我的市場經濟觀,因為全書的分析是以競爭和市場機制作為基礎的。
我在書中提出了一個根本性的觀點,那就是:農業國家或經濟落后國家,要想實現經濟起飛和經濟發展,就必須全面(包括城市和農村)實行“工業化”。這和當時我國國內有些人主張的單純“以農立國”論或“鄉村建設”論,是大不相同的。
關于農業國家或經濟落后國家如何實現“工業化”這個嶄新而又重大的問題,我在書中提出了自成一個系統的一系列理論觀點,其中許多方面都是我自己在國內外長期親身從事調查研究和反復思考之后,首次提出來的。現在概括起來,重要的有下列諸端:
1、關于農業與工業的相互依存關系以及農業對工業乃至對整個國民經濟的貢獻和基礎作用
我在該書中,曾設專章(第二章)詳細討論了這一問題。在該章前面三節中,我以農業與工業的“聯系因素”為標題,分別通過食糧、原料、勞動力三者進行了分析。在緊接著的第四節里,我以“農民作為買者與賣者”為標題進行了分析,該節實際上是分析農民作為買者的農業生產要素市場,以及農民作為賣者的農產品市場。這里,我引用了當時新出現的“壟斷競爭理論”和“寡頭壟斷理論”,以說明農民在與城市工商業者進行交換時所處的不平等和不利地位。無疑,市場是城鄉之間、工農業之間非常重要的“聯系因素”。這種聯系因素的功能,在四個方面體現了農業對工業化和整個國民經濟的重要貢獻和不可替代的基礎作用。
更有進者,就農產品的出售而言,如果把農產品進行初步加工而后輸出國外,則農業又將發揮為農業國的工業化積累資金的重大作用。我在該書第六章第一節“農業與中國的工業化”中,談到農業在工業化中的作用,指出:“農業還可以通過輸出農產品,幫助發動工業化。幾十年來,桐油和茶葉等農產品曾在中國對外貿易中占據輸出項目的第一位。這項輸出顯然是用于償付一部分進口機器及其他制成品的債務。但全部輸出額比起要有效地發動工業化所需要的巨額進口來,實嫌太小。”但不論怎樣,為了支付工業化所需進口的機器設備,農業通過向國家納稅和輸出農產品而形成的資金積累和外匯儲存,當然是一條非常重要的途徑。為了補充說明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有關資本形成的新論點以及我國在社會主義體制下的新情況,我特地在該書中譯本的擴大版(即《發展經濟學通論(第一卷):農業國工業化問題》,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二章里加上了一節,題為“農業對工業化提供資金積累的作用”。
由上可知早在20世紀40年代,我在該書里,就已經比較全面而系統地從食糧、原料、勞動力、市場、資金(包括外匯)5個方面,提出并闡明了農業對工業化以及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和巨大貢獻。基于這種認識,我當時已經把農業看做工業化和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和必要條件。自后美國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西蒙?庫茲涅茨(Simon Kuznets)曾在1961年出版的《經濟增長與農業的貢獻》一書中,提出了農業部門對經濟增長和發展所具有的幾種“貢獻”,即產品貢獻(包括糧食和原料)、市場貢獻、要素貢獻(包括剩余資本和剩余勞動力),以及國內農業通過出口農產品而獲取收入的貢獻。1984年,印度經濟學家蘇布拉塔?加塔克(Subrata Ghatak)和肯?英格森(Ken Ingersent)在他們合寫的《農業與經濟發展》一書的第三章“農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里,完全承襲了庫茲涅茨的上述說法,并把它譽為“經典分析”。他們還把庫茲涅茨沒有明確說出的最后一條,定名為“外匯貢獻”(見兩人合寫的《農業與經濟發展》,英文本1984年版,中譯本,華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三章,第26~76頁)。這樣,便形成了西方發展經濟學中近年來常常引用的所謂“農業四大貢獻”。
如果將庫茲涅茨以及加塔克、英格森這三位學者所說的“農業四大貢獻”中的“產品貢獻”劃分為“糧食貢獻”和“原料貢獻”,那么“四大貢獻”就可以改稱為“五大貢獻”。我們只要稍加考察,就會發現他們所說的“農業四大貢獻”,同我早在20世紀40年代寫成出版的這本書中所提出的“農業在五個方面的貢獻”,幾乎是完全一樣的,只是他們在有些部分運用了一些數量分析公式。
2、關于我的“工業化”定義和含義
———包括農業的現代化和農村的工業化
我在該書里,曾專設第三章探討自己初步形成的“工業化理論”,特別提出了自己關于“工業化”的定義或含義。我在20世紀40年代出版的英文書里,把“工業化”定義為“一系列基要的生產函數連續發生變化的過程”。近年在該書中譯本的擴大版(即《發展經濟學通論(第一卷):農業國工業化問題》,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里,為了更為完善和比較通俗易懂,我把“工業化”的定義重新增改為:“國民經濟中一系列基要生產函數,或生產要素組合方式,連續發生由低級到高級的突破性變化的過程。”
早在多年前我就說過,我關于“工業化”的這個定義是試用性的,但它比其他學者所用的定義或解釋要廣泛得多,因為它“不僅包括工業本身的機械化和現代化,而且也包括農業的機械化和現代化”。這里我還要連帶指出,正如前面已經提到過的,早在20世紀30年代初,我就在《第三條路走得通嗎?》一文中說過,“工業化一語含義甚廣,我們要做到工業化,不但要建設工業化的城市,而且也要建設工業化的農村”。正由于此,我認為我關于“工業化”的這個定義,能夠防止和克服那些慣常把“工業化”理解為只是單純地發展制造工業,而不顧及甚至犧牲農業的觀點和做法的片面性。這種對“工業化”的片面理解,至今仍然存在于許多實行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國家,即使在過去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蘇聯也曾長期存在,大大約束了農業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我國過去在采取集中計劃經濟體制時,曾一度全面仿效蘇聯模式,雖然后來提出了“農業為基礎”,但是長期以來,從思想到具體的政策措施上仍然是強調發展制造工業,而忽視或者說不夠重視發展農業。這種情況直到最近才開始有了好轉,我國有關決策者才開始真正認識到突出發展農業的重要性,并著手制定出相應的政策措施。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二三十年來,西方發展經濟學界對于“工業化”一直采用了傳統的比較狹隘的概念,往往以為實行“工業化”就是單純地發展制造工業,而不顧及或不重視發展農業,把實行工業化與發展農業看做相互對立的,認為兩者不能同時進行。這個問題長期未得到解決。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經濟學家杰拉爾德?M?邁耶(Gerald M. Meier)在其主編的《經濟發展的主要問題》一書的第4版(1984年)以及第5版(1989年)中,特地在“工業化戰略”這一章的開頭,加上了非常重要的一段話,指出近年來許多發展中國家正在對“工業化”的作用,以及“工業化”與農業發展的關系,重新進行認識和評價。他寫道:“這一章(指‘工業化戰略’)應當和下一章‘農業戰略’結合起來閱讀。因為一個發展規劃不能只著重工業而犧牲農業的發展。雖然許多欠發達國家在它們起初的發展計劃中,都集中于深思熟慮的工業化,但現在卻正在對工業化的作用重新進行認識和評價。這不是把資源集中于發展工業或發展農業———好像是‘二者必居其一’的問題,倒是人們開始認識到,農業與工業的相互扶持的行動應該受到首要的注重。”可見近些年來,國際經濟學界一些研究發展經濟學的作者,對“工業化”的含義以及對實行工業化與發展農業的關系,開始有了新的認識;而這種認識和看法,與上述我在多年前就已經多次提出的觀點,是漸趨接近了。
3、關于基礎設施和基礎工業的“先行官”作用
在我對“工業化”的上述定義里,不僅包括了農業的現代化和農村的工業化,而且還強調了基礎設施和基礎工業的重要性和它們的“先行官”作用。我在多年前出版的該書里解釋“工業化”的含義時,曾經著重指出:“從已經工業化的各國經驗看來,我說的這種基要生產函數的變化,最好是用交通運輸、動力工業、機械工業、鋼鐵工業諸部門來說明。”我還特別強調交通運輸和能源動力這樣一類基礎設施和基礎工業的重要性,并把它們稱為工業化的“先行官”。我的這一觀點,在長達將近半個世紀的期間,已經多次得到了實例的印證。就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工業化成效比較顯著的亞洲“四小龍”來說,20世紀60年代以來,它們都耗費了巨額投資來大力改善海、陸、空交通運輸和水、電、氣、通信等基礎設施,以滿足發展生產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在具體做法上,我國臺灣地區和韓國大體采取平衡發展的模式,基礎設施建設和生產發展同步推進;而新加坡和我國香港地區則采取基礎設施先行的不平衡發展的做法。我國自1949年新體制建立以來,對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性雖然有所認識,但在實際上仍然重視不夠,一度還忽視了能源、交通對啟動和促進工業化的重要作用,以致在工業化過程中出現了許多“瓶頸”問題和難關。據考察,中國運輸業的產值在社會總產值中的比重,1952年為3.5%,到了1988年卻下降為2.8%。而同一時期,工業的產值在社會總產值中的比重則由34.4%上升為59.0%。這說明我國交通運輸供需失衡由來已久,情況相當緊迫。反觀世界各國,經濟發達國家如美國、聯邦德國、日本等國,其運輸通信業的產值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近20年為6%~8%;即使發展中國家如印度、巴西亦大約為5%。這一比較結果更說明了我國交通運輸業的落后。其影響所及,自然是宏觀經濟領域的巨大浪費,以及對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的巨大阻礙。至于交通運輸、通信設施之發達與否,直接關系著市場經濟之興衰,則更不待言。近年我國經濟決策者已經逐漸積累起經驗,提高了認識,開始制定和采取有關措施,以期扭轉這個局面。我國制定的“十年規劃”和“八五規劃”,已經確定把農業、基礎工業和基礎設施的建設作為今后經濟發展的重點。1992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四大和1993年3月召開的八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也都先后提出并決定要高度重視農業,加快發展基礎工業和基礎設施。我們認為,盡管這些基礎建設耗資巨大,但只要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就仍然可以期望不久將會取得相當成效。
4、關于工業化的發動因素與限制因素
多年前,我在該書第三章第二節中,曾經進行過長期的思考和研究,提出下列五種發動和定型工業化進程最重要的因素:
(1)人口———數量、組成及地理分布;
(2)資源或物力———種類、數量及地理分布;
(3)社會制度———人的和物的要素所有權的分配;
(4)生產技術(Technology)———著重于發明的應用,至于科學、教育及社會組織的各種情況,則未包括在當時的討論范圍內;
(5)企業家的創新管理才能(Entrepreneurship)———改變已有的生產函數或應用新的生產函數,也就是改變已有的生產要素的組合或應用新的生產要素的組合。
當時我就認為,這五種因素是發動并制約工業化進程最重要的因素。但是鑒于它們的性質和影響各不相同,我又把它們歸納為兩大類:
一類是工業化的發動因素,包括a.企業家的創新精神和管理才能;b.生產技術。
另一類是工業化的限制因素,包括a.資源;b.人口。當然,這種劃分也只能是相對的。
至于社會制度,我當時就認為,它既是發動因素,又是限制因素。同一種社會制度,在一定時期,對于某些國家或地區的工業化,可能主要起發動作用,而對于另一些國家或地區,則可能主要起限制作用。即使對于同一個國家或地區,同一種社會制度也可能在一個時期主要起發動作用,而在另一個時期則主要起限制作用。究竟如何判斷,我當時就認為,要依時間、地點等主客觀條件而定。為此,我在分析中特地把社會制度這一因素看做“給定的”,未做具體論述,從而就大大拓寬了我當時的分析和論點的應用范圍,也因此保證了它的持久力。
5、關于工業化對農業生產和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影響
在20世紀40年代以英文出版的該書中,我曾用兩章(全書共六章)的篇幅,分別探討了工業化對于農業生產的影響,以及工業化對于農業勞動,特別是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影響。這就是后來發展經濟學中慣常論及的產業結構的轉換和調整問題,以及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流動和吸收問題。這兩方面的問題能否得到妥善解決,在很大程度上牽涉工業化的成功與失敗,因而至關重要。
關于工業化對于農業生產的影響,我在該書第四章中提出下述幾個論點:
第一,我認為,工業的發展與農業的改革或改進是相互影響的,但兩者相互影響的程度絕不相同。比如就西方發達國家來說,在“產業革命”以前的一段時期里,最先是由于海內外市場的興起和擴展,農業改革曾經比較顯著地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近代史上的“圈地運動”和農場兼并的最終結果,是將勞動力和動力資源置于工業支配之下,這就使現代工廠制度的發展成為可能。但產業革命以后,情況則大不相同,工業發展對農業的影響顯然大于農業對工業的影響。如果沒有制造農用機器的工業來供給必要的工具,則農業機械化是無從發生的;如果沒有鐵路化、摩托化(Motorization)和使用鋼制船舶所形成的現代運輸系統,以及可以消毒和冷藏的現代儲藏設備,則大規模的農業生產與大量的農產品加工和輸出至海外是不可能實現的。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興起的亞洲“四小龍”的工業化經驗,也證實了我的上述觀點。一般來說,在經濟“起飛”以前,我國臺灣地區和韓國的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出口,為它們各自的工業化起步所作的貢獻是相當大的;迨至工業化進展到一定階段,現代工業的各方面對農業的改良和農村的現代化所起的促進作用就更加顯著。我國的工業化進程雖然經歷了曲折,但也顯示了這種“先以農支工,然后以工促農”的總趨勢。
第二,我又認為,當工業化進入到相當成熟的階段時,如果讓市場規律繼續起作用,那么就必然會引起農業生產結構的變動,也就是我在該書中所說的“農作方式的重新定向”。這是因為,在工業化進程中,人們的收入將隨著生產的發展而逐漸增加,這時,由于“需求的收入彈性”的作用,人們和社會的有效需求必然會發生顯著變化。這首先將會表現在衣、食、住、行方面,特別是衣、食方面吃飽穿暖以及進一步吃好穿好。就食物來說,隨著家庭收入的增加,吃粗糧的將改吃細糧,或者少吃一點米、面、雜糧,多吃一點魚、肉、蛋和水果,這就必然會導致畜養業和水果種植業的發展。人們對衣著的改進,除了促進人造纖維制造業的發展外,還必然會導致種棉、養蠶、牧羊諸業的興旺。此外,農產品出口所依賴的種植業和加工業當然就會乘機興起。
第三,我還認為,隨著工業化的發展,農產品市場得以擴張,農業生產技術得以改進,農業生產的總產量和畝產量必然會增加,農業生產規模亦必然會有所擴大。但由于下述原因,農業生產的增長速度必然較制造工業的增長速度慢。
原因之一,農業不同于其他產業,它是與自然界緊緊相連的。作為農業耕作的重要生產要素之一的土地,是一種自然稟賦。雖然可以通過精耕細作、不斷投入資本來提高土地的肥力,但畢竟土地的總供給量是固定的,且由于其他用途的占有,農耕土地還有逐漸減少的傾向,這當然會制約農業生產在規模上和產量上的擴張。
原因之二,農業生產無論是種植業還是畜養業,都是一種“生長”(Growing)產業,與“加工”(Processing)或“制造”(Manufacturing)大不相同,受自然規律或生物學規律之制約甚為顯著。這些制約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農業生產的增長速度。
原因之三,如前所述,農產品的“需求收入彈性”遠較工業品為低,換言之,隨著工業化的發展,人們的收入將會增加;但從長遠來看,人們將會把較多的收入用于購買和享用城市工業的產品和勞務,而把較少的收入用于食糧以及其他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工業產品。
正由于此,盡管隨著工業化的發展,農業生產在絕對數量上和規模上史無前例地不斷擴張了,但農業生產總值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的比重卻下降了。我們必須注意,這并不是說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有所降低,而只是表明在工業化的進程中,農業的擴張率比起別的生產部門特別是制造工業的部門,要相對低而已。關于工業對農村勞動力的影響,我在該書第五章中曾做過詳細的探討。這里,我只想概述三點:
第一,當工業化發展到一定階段時,農業或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就將受城市的吸引而轉移到城市工業或其他行業。當然,這樣的勞動力轉移是以市場機制的作用為基礎或前提的。我還提到,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受到兩方面的作用:一方面為城市工業或其他行業“拉”(Pull)的作用;另一方面為農業或農村“推”(Push)的作用。據書中所引用的一些發達國家的工業化經驗,“拉”和“推”這兩種力量總是在一起發生作用的,要區分哪些農村勞動者是被“拉”到城市,哪些是被“推”到城市,頗為困難。據考察,這種轉移發生于旺年者較之淡年或蕭條時為多。
第二,根據我在該書中所述的發達國家的經驗,我認為,隨著工業化的發展,最先能被城市現代工業所吸收的勞動力,將是城市的手工業者或工場勞動者。這是因為一來“近水樓臺先得月”;二來這些勞動者多少有點新技術。然后能被城市吸收的將是鄉村的手工業者,最后能被城市吸收的才是農業勞動者。就大多數發達國家來說,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的這種轉移,是相當緩慢而艱辛的。當時我特別提到在中國遲早要實行工業化,也必然會發生農村“剩余”勞動力(我當時稱之為“隱蔽失業”———DisguisedUnemployment)向城市轉移的問題。我認為,由于中國農村人口特別龐大且產業生產技術十分落后,這種勞動力轉移必然會更加緩慢和艱難。
第三,我在該書中指出,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當工業化進行到比較高的階段時,農業的改進與農業的機械化過程就會相應發生,像以大規模農場經營為特點的美國尤其是這樣。但當時我就認為,像在中國這樣的農業國家,農村剩余勞動力數量龐大,農村勞動力的價格遠比機器為低,農耕操作歷來以人力、畜力為主,因而即使工業化達到一定程度,此種情況恐怕也將難以改變。這是因為,當勞動力價格低于機器時,應用機器是極其困難的,所以當時我就認為,就中國而言,盡管我非常向往在農田耕作中應用機器,以減輕中國農民繁重而又艱苦的農活負擔,但由于上述原因,加上農田地勢和農場規模的限制,在中國實行農業機械化的前景,在短期內是不容樂觀的。具體而言,抽水機和脫粒機等小型機器尚有一定的應用范圍,至于拖拉機等大型機器的應用,則在當前仍甚為困難。
綜上所述,我當時還指出:就一個農業國家或欠發達國家來說,隨著工業化進展到較高階段,農業生產的絕對數量雖然將繼續增加,其經營規模亦將有所擴大,但其農業生產總值在整個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的比重則必然將逐漸降低;同樣,其農業勞動者人數,亦可能由于農村剩余勞動力逐漸向城市或其他方面轉移,而在絕對數量上有所減少,在占全國就業總人數的比重上也有所降低。一個農業國家或欠發達國家,只有當工業化發展到相當高的階段,農業生產總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由原來的2/3甚至3/4以上,降低到1/3甚至1/4以下,同時農業勞動者總人數占全國就業總人數的比重,也由原來的2/3甚至3/4以上,降低到1/3甚至1/4以下時,這個國家才算實現了工業化,成為“工業化國家”。當時我還特別提請注意,只有當這兩方面的比重都降低到此種程度時,才算達到了工業化的標準,二者缺一不可。
6、關于工業化過程中利用外資和開展對外貿易的問題
早在多年前,我就在該書第六章“農業國的工業化”里,專門探討了農業國家或欠發達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利用外資的問題,以及它們與工業國家或發達國家的貿易條件和各自的相對優勢地位的問題。
關于在工業化過程中應否和如何利用外資,我在該書中分析了有關發達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的情況和經驗之后,著重研究了中國的問題。我當時指出:根據估計,1942年中國的現代工業資本總數不過38億華元,如果以中國現在(指當時)4.5億人口做基礎來加以計算,則每人分得的資本額尚不足9華元,或2.7美元。這個數額即使作為中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中等程度工業化的基礎,也顯然是不夠的。中國人民的小額儲蓄,使它在最近的將來沒有積累起大量本國資本的希望;而中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已經太低,亦無法再加以減削。鑒于這兩方面的情形,為了加速工業化,在維護政治獨立的情況下,利用外國資本這種方式是值得極力推崇的。這對于借貸兩國也將是有利的。
關于農業國在工業化過程中與工業國的貿易條件及各自的相對優勢地位,我在該書第六章第三節中寫道:“農業國和工業國貿易條件的相對利益,首先須看所交換的是何種產品。總的來說,農業國是處于相對不利的地位,因為國外對它們的產品的需要,一般是較少彈性的。”
當時我還看出古典學派和新古典學派傳統經濟學在這方面的理論存在一些欠缺或不足之處,需要加以修改和補充,所以我接著在上引章節中指出:第一,它們忽略了收入的影響。在工業化過程中,人民的收入將上升到較高的水平。凡是需求彈性較大的產品,在擴張經濟中(亦即在工業化過程中)必將獲得較大的利益。據此,工業制造品較之農產品,一般均有較大的利益。第二,它們沒有對供給彈性和生產調整的彈性加以考慮。我們要認清,國內的生產彈性愈大,則輸出國外的收益愈大。就這點而言,工業制造品一般也是處于比較有利的地位的。因此,我們可以說,在變動經濟(工業化過程)里,農產品比起工業品來說總是在對外貿易中處于相對不利的地位。
上述我早在20世紀40年代關于農業國與工業國的貿易分析中所應用的“需求的收入彈性理論”,自后在國際經濟學界得到了進一步的運用和發揮,并以不同的方式演進為諸如“不平等交換”、“中心—外圍說”、“依附論”等學說的一種理論依據。
以上是我的“農業國工業化理論”的大致輪廓和主要論點,也是我早期形成而現在仍然奉行的經濟觀,還可以說,是我為了使我國走向繁榮富強而終生追求的宏偉目標。
這里我還要特別指出,我的上述理論是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所以它也體現了我早期形成的市場經濟觀。這可以概括地從下述幾個方面看出來:
第一,我在多年前寫成的《農業與工業化》一書雖然有意撇開了社會制度的屬性,但全書的分析是以競爭和市場機制為基礎的。具體而言,書中以供求關系和市場價格作為導向,來決定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也就是決定整個社會物的和人的生產要素的組合及其變動。我在書中把“工業化”定義為一系列基要的生產函數,或通俗言之,一系列基要的生產要素的組合由低級到高級的變化,包含競爭和市場機制在這方面所產生的重大作用(詳見該書第三章)。
第二,在該書中,關于農業市場,即農民作為賣者的市場(農產品市場),我曾在分析中比較系統地運用了當時新問世的“壟斷競爭理論”和“不完全競爭理論”。這當然是一種開創性的嘗試,但同時也說明我當時是很重視市場機制在不同領域中的功能的,不僅注意到市場機制在工業品和城市市場上的作用,而且特別注意到往往被忽視了的市場機制在農產品和鄉村市場上的作用。這里要指出的是,我們早已知道,古典學派及其以后的新古典學派的經濟學者,幾乎毫無例外地,都是根據自由競爭和完全競爭(PerfectCompetition)的假定來進行分析的。直到20世紀30年代,尤其是自從1933年英國的羅賓遜夫人(JoanRobinson)和美國的張伯倫教授(EdwardH.Chamberlin)的著作(幾乎是同時)發表以來,不完全競爭(ImperfectCompetition)和壟斷競爭(MonopolisticCompetition)的理論才逐漸為人所重視。但是必須注意,當時經濟學界一般仍然假定,不完全競爭和壟斷競爭只存在于工業市場(工業品市場),而在農業市場(農產品市場),則很久以來就存在完全競爭或近于完全競爭的形態。但是針對這種看法,我在多年前寫成出版的英文版《農業與工業化》一書中就指出,只要“我們進一步探究實事,就會認清,說完全競爭流行于農業市場(農產品市場)的假定,是怎樣的不合乎實際情形。這種假定不僅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不合乎現實情形,即使在工業化尚未開始的社會,也不合乎實際情形”(詳見該書第二章第四節)。經過一番分析說理之后,接著我又指出:“因此,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就是在農業市場上也流行著不完全競爭或‘買方壟斷性’競爭(MonopsonisticCompetition),后者是包括買方雙頭壟斷(Duopsony)和買方寡頭壟斷(Oligopsony)并且更適宜于表明買方壟斷因素的一個名詞。”
第三,我早在“農業國工業化理論”的分析中,就非常強調“企業家創新精神和管理才能”,把它和“生產技術”并列,作為農業國家或經濟落后國家實現工業化,或實現經濟起飛和經濟發展,所必須具備的最重要的發動因素。正如當時我在該書第三章中所說的,企業家的職能,包括企業家的創新精神和管理才能,就體現于能夠實現新的生產要素組合,并使其進入優化的境地。而要達到這樣的目標,就要求整個經濟社會具有自由競爭和市場機制能夠充分起作用的環境,在那里人的生產要素和物的生產要素都有移動和流動的自由,從而企業家能在國家的宏觀管理下,以市場需求和價格變動為導向,不斷引進新的生產技術和新的生產組織,實現新的生產要素組合,使各類生產要素都能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地盡其利,達到資源配置的優化。顯然,這只有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才有可能實現。
但是同時我們必須注意,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家的這種職能,企業家的創新精神和管理才能,則不可能得到發揮,更談不上充分發揮。因為在中央集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由于國家的直接干預和控制,所謂的“企業家”也只能按政府的指令行事,其創新精神和管理才能經常受到抑制、阻礙、扼殺,難以發揮。從半個世紀的中外歷史經驗來看,我們甚至可以說,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沒有也不可能有真正的企業家產生和成長,更談不上發揮其創新精神和才能了。這種條件下的企業主管者,在性質上更多的只是政府官員,而不是企業家。
第四,在該書第六章里,我還分析了農業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的對外關系,即國際資本移動和國際貿易(商品移動)方面的問題。當時我強調了農業國家在維護政治獨立的條件下利用外資的好處,以及在農業國與工業國的貿易中農業國和農產品所處的相對不利的地位。不用說,這些分析都是以國際的競爭和市場關系作為基礎的。
7、關于工業化過程中特別需要加以探討的幾個理論問題
該書是理論的探討,同時也是經驗的和歷史的研究,它的目的是分析工業化過程中農業與工業之間的調整問題。它著重于研討農業的調整,以及農業對于這個特殊的經濟轉變階段的種種變化的適應過程。
有幾個問題是該書要特別加以探討的,并且將成為該書分析的主題。這些問題是:
(1)工業發展對于農業改革是必要條件還是充分條件?或者相反,農業改革對于工業發展是必要條件還是充分條件?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對于一般工業化的過程以及影響這種過程的基本因素,必須加以研究;對于農業與工業的相互依存關系,必須加以分析;并且對于工業與農業發展時的相互影響,亦須予以討論。
(2)在一個國家內,農業與工業之間能否維持一種平衡(Balance)?如果可能,那么其情形究竟如何?如果不可能,那么其原因又安在?除此而外,是否尚有其他途徑可循?這些都是學經濟的人常常提出的問題。不過我們首先應該指出,一般人對“平衡”一詞的含義,每每模糊不清。一方面,如果我們認為平衡只是一種靜態的均衡(Static Equilibrium),那么顯而易見,在工業化這樣的演進過程中,農業與工業之間必無這種平衡可言;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認為平衡是指農業與工業之間的某種變動關系,那又使這個名詞失去了原意。在研究了工業發展對于農業的影響之后,我們才能較容易地解答這些問題,才好判斷這些問題根本上是否能成立。
(3)在農業國與工業國之間能否維持和諧及互利的關系?如果一個農業國家開始了工業化,那么這對于已經高度工業化了的國家又可能有何種影響?要回答這些問題,必須研究農業國與工業國之間的貿易及資本移動的情況。
(4)將以上所提出的錯綜復雜的情形弄清楚了以后,對于中國這樣一個農業國家,在它的工業化過程中,最可能遇到的特別迫切的問題,尤其是關于農業與工業的相互關系的問題,究竟是哪一些?這些問題必將引發大家的研究興趣。該書對于這些問題自然只能做一初步的分析。
中國現在處于歷史上的一個重要階段,在未來幾十年內工業化過程很可能要加速進行。從事這項研究,本意原在使其適用于中國。不過全書討論的原則和方法,仍可應用于任何處在工業化過程中的農業國家。
(作者系哈佛大學經濟學博士,著名經濟學家,發展經濟學奠基人;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業與工業化》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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