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改革是從農村開始的。持續推進并不斷深化的農村改革,不僅極大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社會生產力,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生歷史性巨變,而且通過農業農村發展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穩定支撐作用,通過激活和釋放農村生產要素融入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為中國經濟社會實現跨越發展和推進國家整個現代化進程作出了巨大貢獻。農村改革發展的偉大實踐,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行了創造性探索,也為成功開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提供了有力支撐。
農村改革的根本任務是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40年的農村改革就是圍繞這一宗旨而展開的。40年來,農村改革取得了多方面歷史性突破,積累創造了多方面改革經驗,也呈現出一定的規律性、趨勢性特征。把握這些經驗和特征,對于堅持正確的改革發展方向,在新時代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40年的農村改革是尊重農民創造和注重實踐創新的改革
鄧小平同志指出:“我們改革開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實踐,靠實事求是。農村搞家庭聯產承包,這個發明權是農民的。農村改革中的好多東西,都是基層創造出來,我們把它拿來加工提高作為全國的指導。”
我國農村改革40年,一個基本特征就是實踐創新,這是我們黨堅持實事求是思想路線在農村改革發展中的具體體現。農村改革發展中的很多重大突破和新生事物,都不是從書本出發、事先設計出來的,而是首先由農民在實踐中探索嘗試、創新發展,后被國家認可并及時加以總結提煉形成制度和政策,再進行全面推廣。
最有代表性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1978年,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的十幾戶農民冒著巨大的風險搞起了“大包干”,拉開了中國農村改革的序幕。安徽等地的實踐探索使農業生產取得巨大成功,得到國家認可。1982年中央一號文件肯定了包干到戶的社會主義性質;1983年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明確,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在黨的領導下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在此基礎上,我國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制度,并成為我國長期堅持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開放在認識和實踐上的每一次突破和發展,無不來自人民群眾的實踐和智慧。他強調,要堅持不懈推進農村改革和制度創新,充分發揮億萬農民主體作用和首創精神,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激發農村發展活力。當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一條重要原則就是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有效調動億萬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同時也要看到,隨著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持續推進,農村經濟社會深刻變革,改革涉及的利益關系更加復雜、目標更加多元、影響因素更加多樣,急需提高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新時代深化農村改革,既要加強頂層設計,也要加強基層探索,推動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良性互動、有機結合。要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循序漸進、試點先行,在把握方向、堅守底線的前提下,鼓勵積極探索、大膽創新。要善于總結基層的實踐創造,使經驗升華,在此基礎上不斷創新和完善相關體制機制。
●40年的農村改革是始終堅持市場化取向的改革
農業農村是最早引入市場機制的領域,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也是不斷推進市場化進程、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不斷發揮作用的過程。
讓市場機制發揮作用,需要兩方面條件:一是要讓農戶成為自主決策、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經營主體;二是要讓農產品進入市場、進行市場交易。我國農村改革正是這樣,首先通過家庭承包制賦予農戶經營主體地位,奠定了農業市場化的微觀組織基礎;其次逐步取消農產品統購統銷政策、改革農產品購銷體制,讓市場成為農產品流通的主渠道和農業生產的方向標,由此使農業走上市場化道路。堅持市場化取向是我國農村改革發展的一個突出特征。
市場化改革的實質是“放活”,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農村改革的過程,就是不斷解放農民,破除對農民從業和生產要素流動限制的過程。賦予農戶自主經營地位、允許農民搞多種經營、允許農民在農村或進城鎮經商辦企業、破除農民進城就業限制、構建城鄉統一勞動市場等,這一系列改革都是在激活生產要素、擴大市場化經營、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新時代農村改革仍然要堅持市場化取向,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要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實行農業用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在保障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的基礎上,進一步放活并平等保護土地經營權,為擴大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創造條件。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盤活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提高利用效率。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和財產性收入,讓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發揮更大作用。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
●40年的農村改革是堅持保障和增加農民權益的改革
改革是體制機制的革新,也是利益關系的調整。從利益關系的調整來看,農村改革的過程也是不斷擴大農民權利和增加農民利益的過程。40年來,我們黨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利益,作為深化農村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先后解決了農民溫飽、實現了總體小康,通過新農村建設和精準扶貧,廣大農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農村面貌發生巨大變化。
通過建立并不斷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為維護農民權益提供了有力有效保障。現階段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改革,探索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都將進一步保障和增加農民財產權益。
保障和增加農民權益,還集中體現在“多予少取放活”的“三農”工作方針上。通過不斷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到2006年完全取消了農業稅、屠宰稅、牧業稅和農林特產稅,在中國延續了兩千余年的農業稅成為歷史。不斷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財政支出結構,建立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先后提出“三個高于”“三個明顯高于”和“三個優先”,大幅度增加對農業農村的投入。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一些重要的農村社會保障項目從無到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面建立,保障標準不斷提高。改善農民進城就業政策環境,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保障進城就業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主要糧食品種實施保護價和最低價收購政策,建立和實施農業補貼制度,不斷加大對農業的支持保護力度。持續推進扶貧開發,不斷加大扶貧投入,實施精準脫貧攻堅,確保貧困人口和全國人民一道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所有這些,都給農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極大增強了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
保障和增加農民權益,根本在于黨和國家對農業農村的重視和對農民的關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農村的小康,特別是沒有貧困地區的小康,就沒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農業、不能忘記農民、不能淡漠農村,必須始終堅持強農惠農富農政策不減弱。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農民的需求更加多樣、要求更高。這要求我們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保障農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方面的權益。
●40年的農村改革是不斷改善工農城鄉關系的改革
40年的農村改革不是孤立進行的,而是與國家宏觀經濟體制改革和城市改革關聯進行的,集中體現為城鄉二元體制障礙的逐步破除和工農城鄉關系的不斷調整改善。工農城鄉關系的調整理順,既發揮了農業農村發展對工業化城鎮化的促進作用,也發揮了工業和城市對農業農村的反哺帶動作用。
2004年9月,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兩個趨向”的重要論斷:“縱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發展的歷程,在工業化初始階段,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也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同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我國現在總體上已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自此,我國開始實施“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戰略方針。黨的十七大提出,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黨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得益于政策的有力推動,我國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連續多年超過城鎮居民,工農城鄉關系大幅度改善,城鄉社會結構發生歷史性變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是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國家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在現代化進程中,如何處理好工農關系、城鄉關系,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現代化的成敗。40年前,我們通過農村改革拉開了改革開放大幕。40年后的今天,我們要通過振興鄉村,進一步開創城鄉融合發展和現代化建設新局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河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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