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 共享發展”這個主題,我覺得定得非常好,我也很感興趣。
“經濟不發達,人才留不住”是全國592個貧困縣的共同特點。因此,要解決這么多貧困縣的問題,就必須在發展經濟和發展教育方面下力氣,否則暫時脫了貧,還是要返貧的。下面我就貧困地區如何發展經濟的問題談以下觀點。
貧困地區必須優先發展非農產業
全國的貧困縣有這么幾個相同點。一是發展農業,特別是發展大農業,資源條件不是很好,多數都是山區縣,而且發展農業周期性也比較長。二是交通不是很便利,基本上沒有現代工業,人口在不斷地增加,原來的基本養活原來少的人口下的資源條件越來越不充足,所以許多人外出打工。三是缺乏人才,而且引不進來,自己培養的人又留不住。由于這么三個特點,貧困地區不僅是百姓窮,政府也很窮。因為它沒有工業,沒有基本的稅收收入。
因此,貧困地區首先要想辦法發展非農產業。目的就是要緩解政府的財政困難,要讓農村大多數人能夠得到實惠,特別是讓適應的勞動力基本上在家門口就業,不要離鄉背井到外地太多,我一直不大贊成這種方式的。
貧困地區發展非農產業一定要從本地的基本條件出發,不要貪大求洋,好高騖遠,以小型的民營為主,招商引資應該為輔。我們一直很重視招商引資,我并不反對,但這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貧困地區要敢于出臺地方性的政策,去年的經濟工作會議有一句很重要的話,但是一年來,我沒有發現有的地方真的做了,這句話就是“允許地方根據自己的情況出一些符合自己實際的政策”,我們應該有不同的政策出臺,這些政策要使得非農產業發展盡量減負、減稅,要放水養魚。如果說我們在稅制上沒有差別,我認為就沒有政策,全國一刀切這樣的稅率不能使我們貧困地區很好地發展。
著重發展家庭式集約化現代農業
大家在討論現代農業的問題時,總是認為公司化的、農場化的農業才是現代農業,當然這是現代農業,但是更多的是家庭式的、集約化的家庭農業,這種現代農業應該說在發達國家也是為主的。所以在貧困地區,我認為發展大農業的條件、公司化的農業條件是不太具備的,應該著重發展家庭式、集約化的現代農業。
發展家庭式、集約化農業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完善現代農業的服務體系,二是要培養相關人才,同時還要解決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土地的自由流轉。我所主張,土地不解決不但會制約現代農業的發展,而且制約城市化。
我們過去實行責任承包,一家十幾畝地,這樣一種小農經濟的方式是不能解決農村的富裕問題的,必須要發展現代的農業。那么就要有規模,要有規模,農業的土地必須自由流轉。
這個思想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我認為一個根本問題就是《物權法》沒有賦予農民處分權,農民承包土地必須有處分權,沒有處分權沒有辦法真正流轉起來。
當前新農村建設過分形式化
縣域經濟問題我們提出的時間已經很長了,有一些地方的縣域經濟應該說也發展得不錯,但是從全國來講,縣域經濟還是很弱的。
發展縣域經濟,第一要堅持“三化”統一抓,工業化、農業現代化、新型城市化,必須同步推進,不能單打一,三者相輔相成。工業化需要有工人,工人需要依靠農業現代化,有更多的剩余勞動力走向工業。所以農業現代化是工業化的前提條件,工業化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然結果。所謂新型城市化一定是小型城市化,這個城市一定要像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看得見山,看得見水,留得住鄉情。沒有這樣的東西,只是一味地搞大城市化帶來的弊端很多,也解決不了共同享受改革開放成果的結果。
所以,要把“三化”同時推進,農業城市化在小型城市化的情況之下,我認為必須把城市建設、小城鎮的建設與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我們現在的新農村建設過分的形式化,不像日本,日本的新農村建設一開始就是決定要500戶以上的農村才扶植建設,這就是有了小城鎮化的基本思想。因此,新農村建設必須和小型城鎮化結合起來,和非農產業化發展結合起來。要研究日本在這個問題上的一些基本經驗。
在財稅、收入分配制度上下功夫
供給側的改革是要引導生產要素合理流動,科學組合。生產要素包括資本、土地、勞動、企業家、技術、信息,這些要素怎么能夠讓它合理地流動,流到需要發展經濟的地方去,流到貧困地區去,那就要有特殊的一些政策,解決我前面說的,我們的稅率要不同,需要發展的地方稅應該低一點,資本和企業家才會到那個地方去。
工資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貧困地區的分配制度,特別是國家定的工資制度,應該適當高一些,我們的制度改革走向了相反的方向。
供給側的改革要在財稅制度、收入分配制度上狠下功夫,要有差別化的政策。
工業反哺農業尚未落到實處
堅持工業反哺農業,也提出了很長時間,但是沒有落到實處,因為這個在預算上,沒有真正在思想上做到工業反哺農業。
中國工業走到今天,農村予以了很大的支持,有很大的貢獻。今天工業發展了,城市的人民相對富裕了,我們就不能忘記農村,不能忘記貧困地區,必須進行反哺。這個要落到實處,要讓財政支出的問題更多地傾斜于貧困地區、傾斜于農村。只有這樣,我們的貧困才能真正地脫掉,而且不返貧。
(本刊記者鄭旭根據錄音整理)
賀鏗:十一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日報社民生周刊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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