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來的十多年中,我國有效構建起一套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這個體系有個重要特征就是“補”,補給農業、補給農民。因為現在出現糧食進口增加、庫存積壓和價格倒掛等方面的問題,有人開始反思這些“補”的政策了。但公允地講,很多批評不客觀,也不是歷史視角的,很有事后諸葛亮之嫌。需要指出的是,每一項政策有它的具體時代背景,也有其階段性使命。前幾年這些政策為什么那么受歡迎?那時專家和決策層也都一致地贊成,事實也證明,成效很好,糧食產量、農民收入連年雙增。更為重要的一點,在處理農民和國家之間的關系時,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國家從以前向農民索取,變為了給予和放活。所以對2004年以來十多年形成的一整套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需要客觀地看待,它的問題是有,主要是因為后來形勢變了。這就提醒我們,著眼于未來發展的“三農”政策創設需要十分小心。新時期“三農”政策的調整創設應遵循三大原則。
第一應遵循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戰略。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湖南代表團審議時指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農業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這就是我們政策創設的目標,新時期政策完善的主攻方向。習近平總書記又講了四個重點。一是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我們的農業生產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也就是要以市場信息為導向完善農業的生產結構和產品結構。二是以科技為支撐,走內涵式發展道路。三是建立市場價格形成機制。以此為目標,改革完善以往的價格政策。四是以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為抓手,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這些實質上就是我們今后政策完善的方向,核心的一條就是提高農業競爭力。所以新時期農業政策的創設,現有政策的調整,都要遵循這個大思路。
第二應遵循更長期的發展戰略。推進農業現代化,實現農民增收致富,是我們國家農業農村政策一以貫之的目標內涵,不論過去、現在還是未來,這些政策都具有很強的承繼性和延續性。但不同時期具體政策指向側重點會有所不同。仔細研讀2013年后每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文件和領導同志講話精神、其他涉及未來一個時期的戰略目標的重要文件時,我們會發現,一些說法有了變化。應立足長遠,這是非常必要的。我們現在創設新的政策體系,不僅僅是著眼解決當下的問題,還要立足于未來10年、20年的發展。未來10~20年,我們國家將處在什么發展階段?我們國家的農業處在什么發展階段?要從這些基本情況出發,來考慮這個階段我們應該出臺施行什么政策。
第三應遵循WTO游戲規則。應該說,前十多年那一輪改革,比如2004年啟動的最低收購價、種糧農民直補等補貼政策,空間還是夠的。當時我們并沒有考慮到WTO的“黃箱”政策會用滿,所以那些年制訂政策比較“任性”,幾乎年年出臺優惠政策,這些政策又幾乎都是給錢,且不管它的屬性是“黃”還是“綠”。需要承認的是,當年政策有客觀需要和現實可操作性。但現在條件和情況都變了,我們再這樣干就不行了。扭曲貿易的“黃箱”政策沒法再“增”了。有國家就講,中國對大米、小麥和玉米提供的補貼遠高于加入WTO時的承諾,導致中國一些農產品的產量增加,影響到他們的同類產品出口。老實講,我們的補貼力度并不是很大,而且老百姓從中能得到的實惠占比并不是很高。這就倒逼我們重新審視相關政策,調整或創設新政策時,一定要考慮WTO規則的因素。我們自己內部應該設立一個合規性審查機制,對調整的政策或新出的政策進行相關審查。首先要考慮,是“綠”的,還是“黃”的?還是“藍”的?要是“黃”的話,力度夠不夠,如果夠了,怎么技術性處理,進行規避。同時,我們也應借鑒發達國家農業政策轉型的經驗教訓。2014年美國、歐盟農業政策轉型力度就非常大。最近有一份材料顯示,根據經合組織發布的2016年度農業政策監測與評估報告,從生產者補貼等值角度來看,我國現在補貼的力度不僅超過了美國,也超過了歐盟等其他發達國家。而且在補貼結構中,我國價格補貼占到70%以上,而歐盟、美國價格支持只占到17%,澳大利亞、新西蘭更低。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國家的補貼大量地轉向支持環保、生態和農業保險領域,總體上對價格的扭曲影響大幅下降。這就在提示我們,下一步應考慮補貼政策的調整。
作者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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