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針對城鎮化進程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性和不健康的問題,中央極力提倡“新型城鎮化”,并于2014年3月由國務院正式發布《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
同年10月24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積極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使社會投資和政府投資相輔相成。
新的城鎮化形式與新的投融資機制之間是否有所聯系、是否存在新的機遇,筆者將從PPP模式的本身來入手進行解析。
1、關于PPP
1.1 PPP概念解讀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是政府與社會資本為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而建立的全過程合作關系,以授予特許經營權為基礎,以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為特征;通過引入市場競爭和激勵約束機制,發揮雙方優勢,提高公共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和供給效率。
Public——政府、政府職能部門或政府授權的其它合格機構。
Private——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外國企業和外資企業;不包括本級政府所屬融資平臺公司及其他控股國有企業。
1.2 PPP發展階段
PPP模式的發展有三個階段,三個階段的標志分別是:制定政策框架、引進立法性改革、建立完整復雜的系統。目前中國尚處于第一階段,隨著PPP模式的大力推廣,對立法性改革的訴求也越來越緊迫。
1.3 PPP涉及領域
PPP雖然是發生在基礎設施領域的制度創新,但卻具有深刻的社會影響,《PPP革命:公共服務中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一書將基礎設施分為經濟和社會兩大類,并因其物質形態不一,又區分為硬軟兩種。
PPP模式在中國主要適用于政府負有提供責任又適宜市場化運作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類項目:
燃氣、供電、供水、供熱、污水及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公路、鐵路、機場、城市軌道交通等交通設施;醫療、旅游、教育培訓、健康養老等公共服務項目;水利、資源環境和生態保護等。
1.4 PPP的不同模式
PPP模式一般將其分為三大類:外包類、特許經營類及私有化類。每一個大的類型下面,又有不同的項目實現形式。
2、PPP與新型城鎮化
2.1 新型城鎮化的融資困境
新型城鎮化建設是一項龐大又系統的工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注入,地方政府需要大量長期、穩定、持續的資金支持,而現階段新型城鎮化的建設面臨著融資困境。
(一)土地財政不可持續。
長期以來,土地財政支撐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促進了城鎮化的進程。地方政府在短期內實現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從長期來看產生了明顯的弊端。首先土地資源是有限的,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土地資源的供給壓力加大,地方政府通過土地出讓獲得收益的空間也越來越小;土地的價格受市場影響較大,不穩定的土地財政收入難以持續支撐新一輪的城鎮化建設。
(二)地方投融資平臺的弊端與制約。
地方投融資平臺自身有融資渠道單一、缺乏持續性、管理體制不健全、負債率高等問題。而這些問題帶來的結果是巨量地方政府債務。
2014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剝離地方融資平臺代替政府融資職能,使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模式受到制約。
2.2 PPP對新型城鎮化的助力
(一)建立新的資金供給模式
相較于以往依賴土地財政、城投平臺單一、不可持續的資金供給方式,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介入城市建設,帶來的是更多元、可持續的資金來源,有助于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促進形成長期性、常態化的資金供給模式。
同時,運用PPP模式,有助于減少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及債壓力。
(二)優化公共服務結構
前文提到,基礎設施分為硬質和軟質兩種,而以往在具體建設過程中,基層政府往往更注重能增加政績的硬質基礎設施。PPP模式不僅能將社會資本的管理方法與技術引入項目中來,還能在項目建設實施的過程中發揮市場機制,從需求角度提供滿足民眾城市生活的公共服務。
(三)促進政府職能轉型
在PPP模式中政府扮演的角色大多是監督者而非以往的實施者。這樣,政府可將更多的精力放在規劃和監管上來;具體實施也可交由更專業的民間資本去運作,形成“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的良性局面。
小結
PPP模式有助于解決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的建設資金供應、公共服務結構失衡和公共服務效率低等問題,可作為解決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需求的一種有效制度設計。
3、PPP的局限
PPP模式提供的“公私合營”的合作方式確可在多個方面解決新型城鎮化所面臨的問題,但這種模式我國的發展還不夠完善,推廣過程中也面臨著我國特有的一些問題。
3.1 項目周期長,穩定性缺乏保障
PPP項目的側重點主要在于城鎮化過程中的基礎設施建設,而這類項目的建設周期普遍較長,加上PPP模式要求控制利潤,社會資本收回成本進而盈利的周期就更長。
這樣帶來的隱患就是項目投資周期大多跨越一任官員任期,“朝令夕改”的狀況也就不難預料,這使社會資本的投入熱情大打折扣,項目的持續性也難以得到保障。
3.2 國企的介入
國有企業參與是我國推行PPP模式的特色之一,國有企業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著政府角色,這就使我國的PPP模式很多時候體現為政府與其下屬之間的合作。
政府扮演著PPP模式的雙方主體,使原本公私雙方互相監督管理的職能實行起來更加困難,PPP項目的管理難度增加,PPP模式可能淪為政府純粹的融資工具。
同時,國企的介入使民間資本參與PPP的難度增大,因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要遠高于國營企業。這與推行PPP模式公私合營的初衷有些偏差。
小結
對應我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對應我國的新型城鎮化道路,PPP模式在中國的發展也應在適應中國國情、體現中國特色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
結語
PPP模式對我國新型城鎮化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思路和途徑;但同時PPP模式的推廣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何在新型城鎮化的建設過程中發揮其優勢、改進其不足是未來中國要積極面對的一個挑戰。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斗城鄉規劃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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