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村級組織亂收費、亂攤派、轉嫁負擔的現象近年來在一些地方有所抬頭,這些不合理、不合規的負擔會給基層工作正常開展帶來不利影響
最近跟在農村工作的朋友通電話,對方感慨現在村里的工作有壓力。見筆者不太理解,朋友解釋,是村級經費壓力大,一些不合理負擔讓支出的擔子好似“下雨天的棉花”,越背越沉。他舉例,現在各個部門出了政策都要抓落實,到了村一級,就要求制作宣傳欄讓制度“上墻”,有的還要求建立專門的活動室,而且要計入工作考核,“一個兩個還負擔得起,可全都這樣,真是負擔不起啊。再加上村內的道路、衛生維護和路燈電費這些固定支出,壓力山大。”
不少村集體都有類似的經歷。而且,還不只是管理費用增加。有些鄉鎮或者部門承擔的工作,要求村級組織協助開展,卻沒有相應的經費保障,額外的工作支出,無疑增加了村級組織的負擔。推銷商業保險本該是市場行為,有的地方卻用行政措施強行攤派給村級組織,工作多了,經費開支加大也就在所難免。
應當說,農村稅費改革以來,直接針對農民的費用負擔根本性地減少了。取消農業稅、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免雜費、免書本費”等政策讓農民感受到“少取”的輕松,種糧補貼、農機補貼等還讓他們體會到“多予”的實惠。但是,近年來一些地方向村級組織亂收費、亂攤派和轉嫁負擔的現象卻有所抬頭。全國農民負擔監測和檢查情況也顯示,部分地區村級組織負擔的確有所增加。
眼下,大部分村集體經濟并不寬裕,不少村級組織主要靠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維持基本運轉,有些還要依靠舉債來解決村里公益事業建設的資金瓶頸。這種情況下,那些不合理、不合規的負擔無疑會加劇村級組織的經費壓力,給基層工作正常開展帶來不利影響,應當引起重視。
村級組織負擔加重的原因,一方面與一些部門執行減負政策不嚴格、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職責界限不清晰、基層減負監管機制不健全等有關。另一方面,也與我國城鄉二元體制尚未根本改變不無關系。農民群眾對于生活品質的要求越來越高,村級組織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公共服務質量的擔子越來越重,但相關投入機制并未與城市完全均等,村級組織舉債投入既無法持久,也不利于從根本上解決鄉村財力負擔問題。
減輕村級組織經費負擔,需要針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中新出現的突出問題,加強監管,重點治理。也需要明確部門和基層政府職責范疇,明晰村級組織職責清單,杜絕部門和鄉鎮政府向村級組織轉嫁工作負擔或攤派經費,從源頭減負。更需要健全農民負擔監管工作機制,實行減輕農民負擔“一票否決”制、健全減輕農民負擔逐級督導制、完善農民負擔監督卡制等,夯實減負的制度基礎。
從根本上講,減輕鄉村經濟壓力的治本之策,在于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統籌城鄉均衡發展。在不斷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同時,加大農村各項建設投入力度,逐步形成城鄉、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讓公共財政的陽光更多、更公平地普照農村,讓鄉村發展輕松前行。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日報》 2017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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