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發地爆發疫情以來,幾乎每天都有人問我:從武漢華南海鮮批發市場到北京新發地市場,為什么受傷的總是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是不是該取締了?
在大多數人印象中,農產品批發市場就是臟亂差的代名詞,管理混亂、人員混雜的場所顯然面臨更高的風險概率,新冠疫情集中從農產品批發市場爆發并不奇怪。
國內目前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發展參差不齊,比較而言,北京周邊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管理十分混亂,發展水平與交易量嚴重不匹配,在直觀上甚至不如三四線城市的批發市場。有外地人形容北京是個大農村,主要印象就來自京郊形形色色的批發市場。
新發地市場暫時休市以后,北京大洋路批發市場成為最主要的分流市場,這個市場距離國貿只有7公里,在暢通條件下開車到國貿也就10分鐘,但這幾天去大洋路批發市場進貨的話,光進出的時間都要4個多小時,足見農產品批發市場之亂象。
集體所有的“臟亂差”
問題如果出現在四五線城市,大家或許會認為這只是發展必經的階段,隨著城市化的推進,一切會迎刃而解。但在北京,現代化的首善之都與原生態的批發市場在形態上構成了強烈的反差,迫使人們去追問:現代化為何漏掉了農產品批發市場?京郊農貿市場為何如此混亂?
不少觀察認為原因在于管理落后,不僅市場本身的運營管理有問題,周邊的社會治理也有問題。 的確如此,但農產品批發市場不什么不引進現代化管理模式呢,把市場管理交給職業經理人不好嗎?要回答這些問題,首先要搞清楚:農產品批發市場是誰的,其所有權歸誰?在北京,農產品批發市場是集體所有的,以新發地市場為例,其產權理論上歸新發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有,亦即歸村民所有。
在這種古老的制度安排下,市場的實際控制人和經營團隊并沒有明晰的資產所有權,其產權既不能轉讓也不能分紅,一旦退出市場經營,他們就很難從中獲得任何回報和好處。這樣一來,指望批發市場自發地引入現代化要素,包括職業經理人、社會資本等對現有企業形式進行更新升級,幾乎是不可能的。批發市場這枚集體經濟下的蛋是不會從內部打破,孵出小雞的。
繞過農產品批發市場?
出了問題之后,許多人的第一反應往往是關停、取締。新發地出現新疫情之后, 有相當一部分觀點就認為需要重構農產品供應和流通體系,以直銷模式取代分銷模式,以短鏈代替長鏈,說白了就是“繞過農產品批發市場”。
所謂直銷,就是產地直接對接終端銷售,農超對接、電商產地直采,都屬于這種模式;其特點是流通鏈條短、表面成本低。分銷則是從產地批發、再由銷地批發到最終零售,通過多級方式觸達消費;農產品批發市場即是這種供銷模式的產物。
這些年,鼓吹直銷模式的大有人在,一方面是嫌菜貴,另一方也是看到有些發達國家實現了農副產品的規模化直銷。在他們看來,菜貴了都是因為菜販子從中撈了一筆,成本歸到消費者頭上。
乍一看,這個邏輯沒毛病,短鏈確實低成本,當季的本地果蔬,價格總是很便宜。回到自給自足的年代,自家菜園子里的菜成本最低,但是缺陷也顯而易見,只能種什么吃什么。我曾拜訪過山東一個養牛場,那里的工人抱怨說已經吃了一個月大蔥,因為養牛場的菜園子里只有大蔥。
顯然,果蔬品種與流通鏈條是一對矛盾——流通鏈條越短,成本越低,但品種也越少,只能“有啥吃啥”;流通鏈條延伸開來,在逐級批發和分銷的過程中,成本會不斷提高,但品種也會越豐富,基本可以“吃啥有啥”了。說白了,我們繞不過農產品批發市場,是因為我們吃得雜,直銷滿足不了人們對食品消費的多樣化需求。
也許有人要問,農超對接多對接幾個品種不好了?不是不好,而是這樣一來,成本就降不下來了,非但降不下來,往往還因為物流距離長、冷鏈投入大、缺乏規模,把成本搞得比分銷還要高。事實上,農超對接、產地直采,賺錢的很少,一部分商超和電商在嘗試產地自產之后,又走向了批發市場,以獲得更有效率的供貨來源。
不妨看一組數據,近年來隨著新零售業態的發展,直銷模式有所提升,但是并未改變農副產品供應中分銷模式的主導地位,2/3的農副產品供應仍然來自分銷模式。新發地市場在2019年農產品交易量1749萬噸,交易額1319億元人民幣,承擔了首都80%以上的農產品供應。
未來農產品流通怎么辦?
現代化的鮮活農產品供應一定是全域的。北方上年紀的人都會記得冬儲白菜的日子,幾片綠葉菜都是奢侈品,如果不想回到那段苦寒歲月,我們就還得依靠農副產品的分銷鏈條。發達國家那種以直銷為主的供應模式,并不符合我國以超小規模的分散小農戶為農產品供應主體的國情,也無法滿足國內消費者家庭對于農產品品種多樣化、消費規模少量化和消費時令性的要求。
總之,且莫“打倒”農產品批發市場。
回到新發地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問題上來,既然集體經濟搞不好,那么國有化就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選項。理由很簡單,農產品供應具有一定的公共品屬性,需要政府進行托底。
國內在這方面已經有不少成功的案例,疫情之后可作為參考,對現有集體產權形式的批發市場進行國有化改造。尤其重要的是,對制度環境、運營模式進行系統性升級,以增強農產品供應鏈條的安全性,提升農產品供應的保障能力。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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