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中央一號文件”,是鄧小平理論在農村成功實踐的集中表現。農村——是鄧小平理論的根據地、策源地。
五個“中央一號文件”,是80年代中、前期(1982年至1986年),中共中央(有的與國務院一起)年年制定、并于每年1月1日(或2日)發布、指導農村工作的五個文件,因其文件編號,正好是中央的每年的第1號文件,故稱。
在我國農村改革已走過的20年歷程中,前半期,在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領導集體領導下取得了農村改革的歷史性突破;后半期,在以江澤民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領導下取得了農村改革的進一步深化(盡管深化農村改革,80年代中期中央文件就提出來了,但在當時發生“糧食徘徊”以后,深化農村改革,就一直沒有取得什么實質性的進展)。五個“中央一號文件”就是指導農村改革取得突破的歷史文獻;1990年前后以來,中央繼續每年發布的有關農村工作文件就是指導農村改革取得深化的歷史文獻。
五個“中央一號文件”指導農村改革突破的實質及其中心內容,就是小平同志最后在1991年底和1992年初南方談話中所概括的:“搞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廢除人民公社制度。”這也就是說,五個文件對農村改革突破、歸根到底是按照鄧小平早在1962年7月7日講話中所期望的那樣,解決了“農業本身的問題……主要還得從生產關系上解決”,“要調動農民的積極性的問題。”也就是按照“發展生產”和“群眾愿意”這一實踐檢驗標準,解決了“生產關系究竟以什么形式為最好”的問題,即解決了“包產到戶”的“合法化”問題。五個一號文件是鄧小平農村改革、發展思想的體現和貫徹。
五個“中央一號文件”誕生的過程及其概況如下:
第1個中央一號文件
制定工作是在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后開始的。這次全會于1981年6月27—29日召開,全會通過了《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對毛澤東的是非功過作出了正確結論,并完成了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領導集體班子的建立。即全會同意華國鋒辭去黨中央委員會主席和軍委主席,新選胡耀邦為黨中央委員會主席,趙紫陽為副主席,鄧小平為中央軍委主席。這樣,新的領導班子緊接著便開始加緊進行農村改革。7月31日胡耀邦批了一期《國內動態清樣》給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農委主任萬里:“我考慮今年九、十月要再產生個農業問題指示,題目可叫關于搞好明年農業生產的幾個問題。請考慮是否叫農口同志先醞釀一下,如杜(杜指杜潤生)再下去考察前,也可找他先談一次。”但此前,7月18日,杜潤生曾向萬里匯報農村工作,萬也提出:“1980年中央75號文件已被群眾實踐突破,要考慮制定新的文件”。本來,75號文件是根據小平同志1980年4月2日和5月31日兩次肯定包產到戶、包干到戶談話,于9月14日至22日,召開各省市區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制定的;12月中央工作會議上小平同志講話肯定了這個文件的制定。但當時農村改革剛剛開始,“只有1/3的省干起來”,其它“就有不同意見”、沒干,特別是中央領導班子的調整尚未完成,一度《人民日報》和幾個省、部門的報刊發表文章批評了包產到戶(包括《農村工作通訊》、《山西日報》、《大眾日報》、《湖南日報》),故文件受到局限。文件講了“在那些邊遠山區和貧困落后地區”,“可以包產到戶,也可以包干到戶”。這一方面是改變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原則通過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試行草案)》中“不許包產到戶”的規定;但另一方面這似乎文件又限制了非邊遠山區和非貧困落后地區的包產到戶、包干到戶;不過,從表面上看,文件是只講了“邊遠山區和貧困落后地區”;可是,從實質上看,我們當時農村除少數地區外,大多數地方都是“貧困落后”的(盡管不都是“邊遠山區”)。據統計,從1957年到1977年,我國農民每人每年平均收入從40.5元增加到64.98元,20年間每個農民總共只增加24.48元,即平均每人每年只增加1.2元。同期,按人口平均占有的糧食產量,20年間平均每人每年只增加1市斤。我國農村改革開始時,1978年“農村的大多數地區仍處于貧困狀態”。所以,75號文件傳達貫徹后,包產到戶、包干到戶已從原則上允許全國農村大多數地區(因為它們事實上都是貧困地區)都可以搞,呈現出強勁的勢頭,實際上突破了文件。同時,在杜潤生向萬里匯報時,萬還給杜說:75號文件,有的內容(如說“我國多數地區集體經濟是鞏固的或比較鞏固的”)也給極左的人、給不實事求是的人撐了腰;現在農業改革在一些地區要突破人為障礙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
隨后,胡耀邦于8月4日找杜潤生談話,布置了文件起草工作,他特別提出了文件要寫政策放寬問題。胡指出:我國農業從1978年以來的好轉主要得力于黨的11屆3中全會出臺的加快農業發展的25條政策,要繼續放寬政策。并要求文件能于11月上旬提交中央擬召開的工作會議討論。
接著,9月上旬,趙紫陽布置國家農委召開了安徽、浙江、黑龍江、貴州等省農口負責人和滁縣、嘉興等地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就文件起草的問題進行了討論。會上,滁縣和農業部的同志曾發生激烈爭論。當時,全國各地包產到戶的隊已占32%,爭論的焦點是下一步怎么辦?一種主張是維持75號文件的框子,不要擴展;一種則主張只要農民愿意,就不要限制其發展。這一爭論,涉及的深層次問題是包產到戶究竟是姓資、姓社的問題。
然后,中共中央提前于10月4日至21日召開了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各省主管農村工作的負責人參加。中間,中央書記處于10月12日專門接見了會議代表,一起討論了文件草稿。胡耀邦在討論中針對包產到戶究竟姓什么的爭論問題指出:現在有一個問題,文件需要講清楚。這就是:農村改革、包產到戶,并未動搖農村集體經濟;可是有些干部、群眾總是用習慣語言,把改革說成是“分田單干”,這是不正確的,責任制用了“包”字本身,就說明不是“單干”;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堅持土地公有,只是“包”給農民,就不是“分田”,這應向干部和群眾進行宣傳解釋,說明我國農業堅持土地公有制是長期不變的,建立生產責任制也是長期不變的。最后,文件草稿由各省帶了回去,經過省里討論,再根據各省意見進行了修改定稿,中央政治局于12月21日討論通過,定名為《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當這個文件在政治局通過后,杜潤生馬上當場找了胡耀邦、趙紫陽兩人建議將這個文件能夠安排在新年的元旦發出,成為新年的第一號文件,以便全黨、全國重視。胡、趙當即表示贊同。胡耀邦隨后很快簽發了這個文件。這樣,第一個中央一號文件便產生了。這個文件的重大意義是初步說明了包產到戶不姓資,并強調了要進一步注重放寬農村政策。文件指出“包產到戶”、“包干到戶”,同其它形式的各種農業生產責任制一樣,“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個體經濟”。這比75號文件只講“可以”在“三靠”生產隊搞包產到戶、包干到戶,“在一般地區”,“就不要搞”的精神完全不同了。農民說這個文件讓他們吃了“順心丸”。
第2個中央一號文件
1982年1月11日當時的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胡喬木向杜潤生提出:當前農村改革搞責任制,迫切需要從農業合作化理論上有一個很有說服力的材料;1980年的75號文件、1982年的一號文件,都沒有從正面在這方面作出肯定的回答,你們要進一步從這方面加強調查、研究。
3月2日中央決定撤銷國家農委、成立中央書記處農村政策研究室后,便由新成立的農研室開始了文件起草的醞釀工作。4月14日,經趙紫陽向杜潤生提議并得到萬里同意,農村政策研究室派出七個由杜潤生等農口主要負責人率領的調查組,分赴山東(煙臺、德州)、安徽(嘉山)、江蘇(無錫)、四川(廣漢)、廣東(佛山、惠陽、汕頭)、廣西(梧州)、河北(無極)以及山西、遼寧、吉林等地,分途調查了兩個多月后,于7月7日至14日回到機關作了匯報。另外,趙紫陽與杜潤生商定,由農研室分別于4月15日至16日,5月28日至6月4日,7月15日至24日,8月5日至10日,先后召開了五次農村經濟政策研討會。這些會上,主要研究了“包產到戶”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其最集中的問題是對農村新出現的承包大戶、雇工、長途販運、個人購置農機和農副產品加工機具,私人開辦工商業、農民外出打工等現象,爭論熱烈,其焦點是政策上允許不允許這些農民個體、私營經濟的問題。一種意見是:擔心放寬這些政策,會引起兩級分化,甚至導致資本主義復辟。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允許一定的私營、個體經濟,作為社會主義公有經濟的有益補充,可以促進社會生產力加快發展,可以讓農民盡快富起來。在此期間,胡耀邦8月5日對陜西養麝困難情況反映材料批示:“總喜歡辦農場、吃大鍋飯、賠本,為什么不搞專業戶或聯戶養殖”。他8月10日又批示了“要放寬販運政策”的材料。針對說農民長途販運是搞投機倒把的“二道販子”,胡說:“不對,是二郎神”(解決農村流通困難的“神”)。胡的批示,對文件起草、醞釀進一步放寬個體、私營經濟政策取得共識,起了促進作用。
杜潤生先后向胡耀邦、趙紫陽匯報了調查和研討會的情況,他們支持進一步放寬政策。當時,農口有同志向小平同志寫信,不贊成“放寬政策”的提法,鄧把信轉胡、趙閱處,胡批給杜潤生研究,主張在《人民日報》發文答復,闡明這一提法的必要、正確性,杜照辦了。
在此期間,針對農民中的消極甚至丑惡現象增多的情況,胡耀邦于7月2日建議中宣部、農研室聯合籌備年內召開農民思想政治工作會議,解決農村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著的渙散軟弱狀況;8月4日指示農研室研究馬列合作制理論;9月1日胡在黨的12大所作政治報告中重申“在農村,勞動人民集體所有制的合作經濟是主要形式”。這是黨的文件,從1958年以后,在農村只提“集體經濟”,不提“合作經濟”,即時隔24年后,又重提農村合作經濟。這促進了人們對農村合作經濟重新研究的熱潮。
胡耀邦于9月15日批示要農研室準備“年底開一次各省的農業書記會議”;10月9日再次批示要農研室準備“今后一年搞一個農村工作的座談紀要”(即中央的一號文件)。
趙紫陽囑咐農研室于10月10日邀請農口部長(包括農業部、水利部、林業部、商業部、科學院、農科院、氣象局等)座談,研究起草文件。10月15日農研室完成了馬列合作理論的初步研究,寫出了《合作制考》(主要敘述了社會主義合作制理論與實踐的有關歷史概況),把它印發給了于10月底召開的全國農業書記會議參閱。
10月14日鄧小平同國家計委負責人談話,強調農業的發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學。10月底,各省農業書記會議開始,會議分為兩段,前一段從10月24日至11月10日為農村政治思想工作會議;后一段,從11月5日至23日為農村工作會議。當時的書記處書記鄧力群、萬里分別在會上講話;由鄧力群主持、起草、制定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農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趙紫陽于11月11日同各省書記座談了一號文件的起草。趙紫陽根據他在河套地區的調查,寫信中央,建議對包產到戶不要再“設墻”。中央書記處討論了此信,一致同意。12月20日,中央書記處討論了一號文件草稿;12月31日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了文件——《當前農村經濟政策若干問題》。陳云在政治局會上說:“這是一個好文件,需要這樣一個文件”。針對會上對雇工問題有爭論(有的說“允許雇工違反憲法”)。陳云、薄一波等提出不用怕,可以看一看,注意不要宣傳。
這個文件的特點是:把農村搞聯產承包責任制,從馬列合作理論上作了闡述。說明了聯產承包制“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是“我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文件指出:“長期以來,由于‘左’傾錯誤的影響,流行著一些錯誤觀念”。一講合作:就合并全部生產資料,不許家庭經營;就只限按勞分配,不許有股金分紅;就只限生產合作,排斥產前產后環節合作;就只按地區合作,搞所有制的逐級過渡,不許跨地區、多層次合作。這些脫離實際的框框,被農民搞聯產承包制的實踐打破了。農民說這個文件給他們“松了綁"、“指了路”,讓他們“開心”。文件在從合作理論方面破除流行著的一些“左”的觀念后,對曾經爭論激烈的、涉及是否允許農村個體經濟發展的一系列政策得以放寬,文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包括:承認、支持專業戶(重點戶)以及承包專業戶和自營專業戶;允許資金、技術、勞動力一定程度的流動和多種方式的結合;允許農村個體工商戶和種養業的能手,請幫手、帶徒弟和雇傭一定數量的雇工;允許農民個人購置大型和中小型拖拉機、汽車、農副產品加工機具和小型機動船;允許農民個人從事商業和運輸業;允許農民個人或合伙進行長途販運;允許農民個人或合股集資興辦農村倉庫、公路、小水電等基礎設施;允許林區適當擴大自留山,扶持育苗造林的專業戶,宣布林木誰種誰有,農民個人所造林木有繼承權。等等。這在放寬政策上是一次大的突破。
第3個中央一號文件
1983年1月12日,小平同志找中央書記處、國家計委、經委和農業部門的胡耀邦、萬里、姚依林、胡啟立、張勁夫、宋平、杜潤生(農研室主任)、朱榮(農業部副部長)八人談了農業問題,他稱贊了“一號文件很好”。針對當時放寬農村政策后引起的人普遍感到擔心,他指出:農村個別戶雇工,不怕,沖擊不了我們;有什么問題,我們來得及解決,十年、八年解決也來得及;農業搞承包大戶我贊成,現在是放得還不夠;農業文章很多,我們還沒有破題。
以這次談話精神為基礎,趙紫陽、萬里于1月22日告訴農研室,早動手搞第3個一號文件的準備工作。農研室根據到1982年底為止,全國實行包產、包干到戶(聯產承包制)的隊已達到90%、即基本覆蓋了全國農村的情況,布置了調查研究工作。其研究重點按趙紫陽的交代是:如何繼續穩定和完善生產責任制;并在此基礎上,如何幫助農民,提高生產力水平,發展農村商品生產。
隨后,農研室于2月下旬至8月上旬,陸續召開了六個有4至7個省的地縣干部和有關研究人員參加的專題座談會。有的會,如7月7日至16日召開的五省(吉、粵、晉、川、蘇)地縣干部研究第2個一號文件后農村出現了什么新問題座談會,萬里參加了討論。專題座談會主要探討了的問題有:
——在已建立責任制的大多數農村,根據農民迫切要求穩定責任制的意愿,如何進一步明確土地承包期限,加強土地承包管理。農民怕不穩定、再折騰。
——在尚未建起責任制的農村,要繼續完成改革,包括完成牧區、漁區、林業、國營農場等方面建立生產責任制的改革。
——按照憲法規定,如何完成鄉村的政社分設,建立鄉政府,并研究解決村級基層組織的建立、健全問題(已有20%左右的農村黨支部處于癱瘓半癱瘓狀態)。
——農村合作經濟發展前景如何?當時對此問題有幾種估計或設想:①穩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形式上(“什么新花樣都不要搞了”);②下一步主要搞供銷環節上的合作服務(即在生產環節上就是維持現狀);③把家庭承包再組織起來(搞出“新的合作經濟”)。
——針對一部分農產品賣難或買難的情況,如何改革農產品購銷制度和流通體制。
7月16日,胡耀邦在去雁北視察的臨行前詢問了開專題座談會的情況,叮囑必須搞出、搞好明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同時,杜潤生幾次向趙紫陽匯報了專題座談會情況。
8月28日,鄧小平同胡耀邦談黨在組織戰線和思想戰線上的迫切任務,開始反對精神污染的問題;隨后,為此于10月專門召開了黨的12屆2中全會,鄧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9月7日,萬里同胡耀邦、趙紫陽交換全國農村工作會議要解決什么問題的意見后,親自參與了召開全國農村工作會議通知的擬定;9月17日,中央正式發出了會議通知。
中央召開的全國農村工作會議于11月29日至12月15日舉行。會前,11月17日,中央書記處討論了為這次會議準備的一號文件初稿;會后,12月19日和22日,中央書記處又兩次討論文件稿,并最后通過。這幾次中央書記處會議,針對當時在全國開展反對精神污染后,在農村反精神污染出現了有反農村現行經濟政策的苗頭,即有些人認為“農村啥精神污染也有”,而且上綱上線,提出要“批判單干”,“批判投機倒把”,要“禁止雇工",要“防止自發傾向”,要“斗爭長途販運的”等等;農民說“風又來了",“政策要變了”,感到緊張。因此,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趙紫陽、萬里分別提出,并經會議決定:在農村不提清除精神污染的口號。強調清除精神污染,主要是指思想戰線,在經濟戰線,中央沒有這個提法。申明農村改革以來中央已出臺的政策要繼續、堅定地執行。但文件從另一方面強調,黨在農村的政策越放寬,就越需要加強農村思想政治工作和加強農村黨組織的建設。至于當時因責任制普遍建立后,而原來的生產隊組織已經實際處在消亡的狀況,會議提出“生產隊為基礎已消亡,不宣布"。在11月19日的書記處會議上,趙紫陽特別提出:土地承包期原來說的三年,時間太短,農民不敢在土地上投資,只上點化肥,看來承包期至少要15年不變。這樣把使用權穩定下來,使“耕者有其田”。對此,鄧立群提出:不要叫“耕者有其田”,免得誤會,還是用新的說法好。這次會議上,對文件是否寫允許雇工、包括是否允許農村黨員雇工的問題,再一次發生了爭論,有的說,雇工,就是剩余價值,就是剝削,這是一個原則問題。對此,陳云說:贊成雇工,看兩年再說;至于黨員雇工問題,另議。鄧小平說:雇工出點問題,不怕;黨員雇工要慎重,文件最好不寫。最后,大家同意,沒有寫。
這樣,第3個一號文件體現的基本精神是:穩定、完善生產責任制,決定土地承包期從原來的三年延長到十五年。穩定各項政策,特別強調要繼續貫徹執行第2個一號文件所提出的各項政策。對此,農民熱烈擁護,他們反映說:第1個和第2個中央一號文件讓我們吃了“定心丸”,這個一號文件讓我們吃了“長效定心丸"。
第4個一號文件
1984年5月29日農研室邀請山東、江蘇、浙江、河南四省省委書記或省長、以及煙臺市委書記和德惠、金縣縣委書記座談農村工作,探討了農村改革和生產發展還需要解決什么問題,還要制定什么政策,為醞釀第4個一號文件作準備。萬里出席了這次會議。
7月5日,中央書記處會議正式提出準備再開全國農村工作會議,搞第4個一號文件。讓給各省打招呼。要他們向中央報他們要求會議解決問題的背景材料。要各省認真準備,并通知各省這個會初步定在11月間召開。
對這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要解決的問題,萬里于9月5日召集田紀云(副總理)、杜潤生(農研室)、何康(農業部)、劉毅(商業部)等人進行了研究;9月13日,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作了匯報;經過討論,大家一致認為:我國當前糧食生產供銷形勢中,糧食“賣難"、“存難”、“運難"的情況突出,是農村工作中急需解決的問題。據吉林、湖南、河南、江西等十幾個產糧省的反映,我國農村改革的成功,連續幾年農業生產獲得了大的豐收,糧食大幅度增產。這些省1983年國家糧食收購單位多收購了600多億斤糧食,但農民手上還存有400多億斤糧食急于出售;1984年秋糧正在陸續登場,一些地方的糧食已經“多得沒有地方放”,糧庫暴滿,農村集市上的糧價下跌(集市價一般的已低于國家收購價的15%左右)。這種情況已經影響農民的積極性,谷賤傷農。據會上分析,改革以來,我國農業全面增產,主要農產品供應緊缺的狀況已經有了很大改善,糧食生產,其總產已經從改革前的6000億斤水平提高到8000多億斤水平(1984年),六年間增產2000多億斤;我國從1949年到1957年增產2000億斤糧食水平,用了八年時間;從1958年到1978年再增產2000億斤糧食水平,用了二十年的時間;而且,改革6年來調整了種植結構,每年調整、減少種糧面積約1000萬畝;每年食品工業轉化、消耗糧食400億斤。所以應該說,改革以來糧食增產的速度較快,成績很大。但是,總的說來,我我國糧食生產仍然是低水平的,人均糧食占有量較低,所以糧食過剩,是一種低水平的過剩,糧食并沒有真正過多。這種糧食賣難、存難、運難的情況表明,農村建立生產責任制后,農村流通的改革滯后,導致農業生產發生了種種不協調的現象,特別是其中的農產品統購派購制度,過去雖然曾經起了保證供給的作用,但現在它已不適應農村新的情況。會議決定: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主要研究進一步改革農村流通體制問題。其指導原則是在國家指導下擴大市場調節。
11月5日至22日,各省農口負責人來京參加了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預備會,匯集各省調查材料和各地提出的有關問題,研究、醞釀將要起草文件的框架、要點。
11月22日至12月4日,在預備會的基礎上,文件起草小組擬出了文件初稿;12月5日至22日,全國農村工作會議召開。12月14日萬里到會講話;12月21日趙紫陽同會議代表座談;12月27日,中央書記處討論、修改文件草稿,12月30日,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了名為《關于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的文件。
這個文件制定的最重要的政策是:改革農產品統派購制度。即:宣布從1985年起,除個別品種外,國家不再向農民下達農產品統購派購任務。糧食、棉花取消統購,改為合同定購(當時在會上,各有關省爭著要多賣、要增加合同定購任務,但會后二、三個月后,又說沒那么多糧食、棉花,紛紛要求要減合同定購任務)。生豬、水產品和蔬菜也逐步取消派購,自由上市交易,隨行就市,按質論價。其它統派購農產品,也分品種、分地區逐步放開。同時,國家決定大力幫助農村調整產業結構。這是在建立農業生產責任制,農民已成為相對獨立商品生產經營者后,為發展農村商品經濟,及時擴大市場調節,為在農村建立市場機制作了大膽的嘗試。小平同志說這個文件在改革上“邁出了相當勇敢的一步”。
第5個一號文件
1985年6月全國完成政社分設和建鄉工作。至此,實際上廢除了人民公社制度。8月30日中央書記處會上,由萬里提出、會議決定:要準備搞第5個一號文件。同時,在這次會上證實,當年的農業生產要減產,已成定局。但在此之前,就不斷傳來這種消息。為此,農研室曾于5月29日至6月9日召開了西北五省和其它地區的七省(產糧大省)以及農口各部負責人的三次形勢分析會。隨后,又派出幾個組下去進行了調查。減產原因,除災害外,主要是宏觀失控,農民在調整產業結構時,減少糧田播種面積過多,達6900萬畝(相當于改革以來前六年每年平均調減面積的六倍),致使糧食大幅減產(減550億斤)。
從9月4日起開始組成文件起草的小組,便開始了文件的研究,到10月7日完成初稿。11月26日至12月4日,召集了部分省的農口負責人討論、修改了初稿。12月5日至12月18日召開了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趙紫陽于12月17日和18日兩次與會議代表座談。12月19日中央書記處討論、修改文件,改動較大。12月27日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了《關于1986年農村工作部署》。這個文件,主要是針對農村改革以來,放松了農業物質技術基礎的加強,農業開始面臨停滯、徘徊的局面,強調了要進一步擺正農業的基礎地位,大力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也就是要在改革取得成功的基礎上,抓好發展和提高農業的生產力水平。這個文件為80年代后半期增強農業后勁的工作揭開了序幕。
綜上所述,五個中央一號文件,按照鄧小平理論,基本上一步一步地突破原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模式,創造出一個有中國自己特色的模式。我國改革前,農村所走道路,從內容到形式,是照抄原蘇聯的,即基本上是蘇聯“農業公社”(1919年)、“合作化”(1924年前后)、“集體化”(1928年后)道路的一套。現在改革后發展起來的自己的模式,實際上已經根本改革了照搬蘇聯的舊模式,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
(作者系原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局長,是中央五個一號文件起草小組負責人之一,黨的十四大政治報告起草小組成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微信公眾號 村莊與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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