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規民約是村民自治的起始階段,是村民依據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當前,開展的環境綜合治理專項工作就可“借力”村規民約,充分發揮其在觀念引導和行為約束的積極作用,把環境整治和保護寫進村規民約,以此鞏固專項行動成果,推動環境整治工作向縱深發展。
村規民約,作為村民實現自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逐步實現鄉村文明的過程中,越來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從征求意見、制定、修改、公示到實施,一步都不能少,更應精心謀劃設計。如何讓村規民約在環境整治專項行動中發揮其引領作用?對此,筆者有幾點看法:
堅持群眾路線,增強群眾參與的主動性。隨著農村生活方式的轉變,管理愈加復雜,但很多事情不能依靠法律與行政手段解決,效果也不一定理想。而村規民約作為中國基層社會治理的一種重要方式,有時也可用來填補法律空白,在我國上下五千年的發展進程中,“鄉規民約”始終伴隨其中,其與法律相互補充,而又相互碰撞,正確認識“鄉規民約”的歷史地位和現實意義,在法律的制定中合理吸收,將兩者統一起來,相互補充,相互完善,才能發揮兩者的積極作用,其治理社會的功能方能相得益彰。在村規民約修訂過程中中,就要將村規民約的“處置權”交給村民。村民閑暇時間可以常聚在一起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后,再上報給村委會。村委會通過村民代表會、村民代表大會等形式集體討論制定適合本村實際的“村規民約”、環境衛生評比欄等,重點把公共衛生、村容村貌、保護水源等環境整治的內容增加到“村規民約”條款中。做到步步有群眾參與,步步聽群眾聲音,步步靠群眾決策,切實將村規民約的“處置權”交給村民。
堅持與時俱進,把握規律性。城鄉環境整治、鄉風文明行動、城市建設和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是當前舉國上下的重點工作。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村莊的發展,隨著新情況的出現,農村發展日新月異。十幾年、幾十年前制定《村規民約》時,有些新情況、新問題,當時的人不會想到。因此,對《村規民約》中的杠杠進行重新修訂,就成了讓《村規民約》能發揮作用的必不可少的原則。地方政府就應把修訂完善村規民約作為引導群眾主動參與環境衛生整治,鞏固提升環境衛生整治成果,促進環境衛生常抓抓常的有效抓手,要督促各村完善村規民約,特別是在村莊潔化、綠化、美化等方面提出行為規范的具體要求,和村民達成“約定”,要求村民對自己的庭院、房前屋后的日常保潔負責,如果在督查中不合格的,將承擔相關責任,取消評優資格。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彪S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生活的逐步富足,越來越需要將環境衛生內容加入到村規民約中。通過這種方式,不僅讓群眾認識到環境治理的意義,還幫助大家養成了健康文明的生活習慣,使村居環境整治工作保持長效化、常態化。
(作者單位:四川省三臺縣靈興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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