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如果能夠一張藍圖干到底,堅持干十五年還是有希望的。這其中,最難破題的就是城鄉間融合的機制,培養鄉村的主體性。各級政府是鄉村振興的主體。不過這么多縣委書記里真正“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占的比例應該不會很高。還是要在政府、社會的體制機制上想辦法,發揮好市場的作用。
前面的廢話太多,我的“空想妄議”如下:
一、調增農業部的職責、權力,改“農業部”為“農業與農村工作部”,以便更好地協調、落實鄉村振興的相關工作。
二、調減供銷總社的行政管理職能,對供銷系統進行“去行政化”改革,以落實“三位一體”的總體布局。設立獨立的“中國鄉村振興基金會”,由供銷總社作為主管單位。
三、調整鄉村治理的制度框架,由“村民自治”擴展為“鄉鎮自治”,把鄉鎮作為鄉村振興的基本單位;弱化“投票民主”在制度設計中的比重,加強“預算”的民主性和公開性。加強基層黨建、社會主義理想信念教育。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搜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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