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不久前閉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提出了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措施和實施途徑。這次會議強調,辦好農村的事情,實現鄉村振興,關鍵在黨。
一、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
黨的十九大報告始終貫穿著一條主線,就是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保證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其中,這種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鄉村反映最為強烈和突出。這既包括城鄉之間經濟差距,也包括不同地區農村之間經濟差距;既包括城鄉之間文化教育、醫療保障、交通設施等方面的發展差距,也包含農民群眾對政治民主的新要求、新期待。可以說,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征途上,農村承擔著最繁重最艱巨的任務,包括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的既定目標,改變農村人才匱乏、農村空心化和鄉村凋敝狀況等。這是我們黨根據國情現狀,反復強調“三農”工作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依據和出發點。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我們黨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高政治領導力量,不僅在長期的革命斗爭和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確立了黨的領導地位,而且在新的歷史時期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充分發揮我們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保證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切實防止出現群龍無首、一盤散沙的現象。只有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才能凝聚全黨、全國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完成鄉村振興的偉大事業。
要把實現鄉村振興作為全黨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行動,把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要求落到實處,首先要在領導體制和干部配備上優先考慮。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強調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這是從組織措施上,進一步明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責任和分工,也是堅持黨對農村工作領導的重要體現。
二、完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
在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時期,黨的農村工作在取得偉大成就的同時,也面臨著一些新問題、新困難和新挑戰,需要繼續深化改革和不斷探索真理。只有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勇于變革,勇于創新,才能真正實現鄉村振興戰略。
為什么要完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呢?這不僅僅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使命,而且是面對現實社會的復雜情況和嚴峻挑戰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由于我國經濟體制發生了重大變革,由原來的計劃經濟體制改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但在許多地方,黨的農村工作機制和方法尚未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革,甚至出現不適合市場經濟的僵化模式和痼疾之處,遭到農民群眾的反感和抵制。最為典型的事例,就是一部分農村基層黨支部未能轉變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仍然堅持行政化和命令式的工作方式,不僅沒有很好地農民群眾服務,而且喪失了農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丟失了黨在農村基層的陣地。這是有些農村地區宗族勢力、家族勢力占優勢,甚至黑惡勢力滋生和蔓延的深層次原因,其關鍵問題在于我們黨組織(尤其是縣及縣以下黨組織)缺乏對農村工作的應變能力、改革能力和執政能力的結果。
另一方面,市場經濟體制在促進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產生相當的負面影響,同樣對這種負面作用的估計不足和應對不力,造成不少干部掉進貪污腐敗的泥潭。農村干部的貪腐現象較為嚴重,尤其是村干部,這是因為村干部不同于體制內干部系列,既不屬公務員隊伍,也不屬事業編制人員,而是介于傳統型干部與農民群眾之間的一種特殊的干部群體。他們當選村干部與公務員和專業人員有很大區別,在干部管理上要求也存在很大差別,村干部不受限制的程度遠大于傳統型干部,具有亦官亦民的特征。例如,部分村干部一邊從事自己生意,一邊從事村務工作,甚至將主要精力放在個人買賣之上。與此同時,村干部掌握相當多的資源和權力,在地方紀檢部門無力監督和村級民主監督形同虛設的情況下,村干部小官貪腐就不足為奇了。歸根到底,這是我們黨組織(尤其是地方黨委)對農村工作的應變能力、監督能力和執政能力不強的結果。由此可見,加強和完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不僅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而且是刻不容緩的。
三、以改革促進黨的農村工作
如何應對復雜的、多變的,甚至是嚴峻的挑戰,黨的十九大報告指明了方向。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改革精神勇于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開創黨的農村工作新局面,全面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
1、健全黨的農村工作體制。堅決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健全黨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配備得力干部充實農村工作機構,尤其是縣委書記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第一責任人,形成黨內自上而下的“三農”領導機制和工作班子,使“三農”工作落實到組織制度和工作機制中。
2、改革創新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按照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為切入點,創新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增強競爭機制和民主機制,激發農村黨組織的內生活力;增強服務意識和群眾觀念,密切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形成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戰斗堡壘;增強大局意識和執政能力,提高謀劃和發展的能力,提升黨組織的統領全局的能力。
3、促進農村“雙基”建設有機統一。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與農村基層民主建設是密切相關的,兩者有機統一的關鍵在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融入村民自治框架。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地位是在農村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只有得到大多數農民群眾的認可和支持,才能真正地發揮領導作用和戰斗堡壘作用。這是解決農村“兩委”矛盾的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的鑰匙,也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農村貫徹落實的體現。
4、加強農村反腐廉政工作力度。農村基層腐敗是群眾反映較為強烈的問題,也是直接削弱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地位和戰斗力的突出問題。針對農村基層干部不同于傳統型干部的特殊性,從兩方面加強監督和查處力度,做好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工作。一是結合地方監察體制改革,構建包括村干部在內的反腐廉政全覆蓋,彌補原來對村干部監督機制的缺失。二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創新基層民主形式,拓寬民主訴求渠道,加強民主監督工作,特別是村務公開和財務公開,壓縮農村基層腐敗的空間和機會。
5、加強黨的農村干部隊伍建設。從黨的組織建設出發,抓好農村人才培養和后備干部建設。改變農村凋敝狀況,首先要健全農村黨支部。一是拓寬農村基層干部的人選范圍,包括退伍軍人、退休返鄉干部教師、大學生村官、縣鄉下派干部等;二是加強黨的思想建設,抓好村干部教育培訓,特別是黨支部書記培訓工作;三是加強對農村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村干部候選人審查,嚴厲打擊賄選等非法行為,提高農村基層干部的素質;四是健全對農村干部的監督機制,培養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和習慣。
6、借鑒已有經驗推進改革創新。為了更好地、更快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該借鑒和研究已有的農村改革經驗,包括青縣模式、中牟經驗、巴中經驗、肅寧經驗、溫嶺模式等。這些農村基層改革創新實踐不僅取得了成功經驗,而且大都有理論成果,凝聚著農村干部改革實踐的大量探索,也包含了社會科學工作者的總結思考,這對現階段加強和完善黨的農村工作,極具借鑒和推廣價值。應該充分汲取已有的農村改革經驗,將之提煉升華并融入鄉村振興戰略設計之中,增強推進深化農村改革的內生動力。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城鄉發展一體化智庫秘書長、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社會科學網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