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南京市六合區竹鎮為例
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無論是打造農村三產融合發展的載體和平臺,還是通過其它形式和途徑,都必須堅持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的主體是農民,要引導進入農村三產融合的新型經營主體、社會資本,與農民建立更加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讓農民分享更多增值收益。六合區竹鎮在農村產業融合中牢固樹立規劃先行、統領發展意識,依據農業發展規律,結合竹鎮鎮經濟社會發展,銜接相關規劃,充分發揮自身的區位條件和資源優勢,走農業產業一體化的道路,強化前后向聯系,形成農業科技示范與推廣、農產品加工與物流、農業品交易與農產品品牌銷售的產業鏈式發展模式。經過近年來的發展,目前已經基本形成集研發、生產、加工、物流、商貿、生態休閑相融合的特色現代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區。在探索農村產業融合模式多樣化、業態復合化的同時,竹鎮積極拓寬視野,創新思維,在農村產業融合利益聯結機制上也在不斷開拓創新,形成“土地股份合作”、“資源股份合作”、“訂單+農超對接”、“財政資金入股”與“公共品牌溢價”帶動農民增收利益聯結機制,促進創新創業的孵化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長達到10%以上,從而實現農業農村活力顯著增強、配套服務完善、組織管理高效、示范作用顯著的全省乃至全國領先“多業態復合”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樣板區。
一、農村產業融合利益聯結的主要成功模式
圍繞股份合作、訂單合同、服務協作、流轉聘用等利益聯結模式,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共同體,以多業態發展型農業龍頭企業為牽頭,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主體,構建共享產業融合功能拓展增值收益的新機制。引導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合作,發展農業功能拓展型特色基地項目,采用訂單銷售、產品特供等形式,或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的分配方式,實現農業發展的相互融合。區級層面探索財政資金投入農業農村形成的經營性資產,通過股權量化到戶,實現集體(合作)經濟組織成員長期分享資產收益。竹鎮在發展中形成了以下作用顯著的利益聯結模式:
(一)土地股份合作
在開展農村土地和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革基礎上,推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承包地和集體資產確權分股到戶。探索發布農村土地指導價,為農戶資產入股提供議價基礎。引導政府機構、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通過雙向入股方式實現利益聯結,鼓勵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和普通農戶以土地、勞務、資金等入股企業,支持企業以資金、技術、品牌等入股領辦專業合作社。在示范園建立以示范園管委會為統籌、以農業企業為龍頭、家庭農場為基礎、農民專業合作社為紐帶,基于股份制和專業化分工的現代農業產業聯合體。同時,建立合理的利潤分配機制,推廣“保底收益+按股分紅”分配方式,明確資本參與利潤分配比例上限,維護農民利益。主要模式與利益分配機制如下:
推廣巴布洛經驗,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由金磁大米種植專業合作社自發組織成立與金磁社區發起設立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民以土地自愿入股,由土地股份合作社統一經營或流轉給合作社經營。農民除勞動收益外,還享受年底分紅。在這一土地流轉模式中,土地股份合作社擔當了推動主體角色,在保障農民土地流轉權益的同時,也有利于土地統一整理和招商引資。農民以村為單位將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根據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要求,采取統一經營、出租土地經營或參股企業經營等方式,由合作社直接簽約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民獲得的收入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保底的土地租金(合同期至2028年,2016年每畝650斤稻谷,今后每三年增長10%),二是農民可以領取受益分紅(每年合作社拿出80%,按股分紅,剩余20%由合作社用于擴大再生產)。三是耕地保護費300元/年畝與農業綜合補貼130元/年畝。
(二)資源股份合作
由核心企業、村集體、農戶、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共同入股組建現代農業發展公司,融合發展一二三產業各業態,提升農民在利益增值分配中的參與深度。
其中比較典型的是四季楓情園帶動農家樂發展模式。農戶利用閑置民房裝修改造成民宿作為股本入股,與楓彩公司一起組建農業股份制公司,合作開發四季楓情園。農民作為股東,享受“保底+分紅“,同時受聘到企業務工,企業借助民宿股份分紅,與農戶建立起了密切的農企利益聯結機制。重點圍繞四季楓情園帶動農家樂發展,針對產業鏈延伸,探索農民閑置民房入股企業模式。這種模式農民收入來源于四個方面:一是固定租金,二是股份分紅;三是打工薪金(人均月工資收入2500元,就業增收30000元/人年),還有由于四季風情園開發,農民房產價值同比回增長,根據巴布洛開發經營預計漲幅不低于30%,農民財產性收入會大幅度提高。
(三)訂單+農超對接
利用巴布洛云廚1站擁有的100多家社區店優勢,依托省農科院科技支撐,強化“訂單農業+農超對接”機制。鼓勵巴布洛與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戶簽訂“訂單農業”合同(蔬菜生產實行“五統一”,實行高于市場家5%保護價收購),并采取按收購量對農戶進行利潤返還或二次結算等利潤分成方式,農民收入增加400元/畝。支持示范園農產品產銷雙向合作互動,鼓勵特色農產品批發商、零售商與示范園農民合作組織共建規模化、標準化農產品基地,扶持示范園農民成立農產品流通合作組織,并以加盟或入股形式成為地區大型連鎖超市會員,強化“農超對接”利益聯結。
(四)財政資金入股
加速機制體制創新,選擇巴布洛、金萬方等企業,實施鮮果、蔬菜基地建設入股試點,財政補助資金一部分直接進行“先建后補”,另一部分財政資金以村集體入股的形式,參與企業基地建設,讓農民分享發展成果。國家財政扶持資金采用固定比例配股的方式,分別配股給農戶、村集體。具體關于經營與收益分配的問題,按照財政扶持資金配股后的股份結構,以股份制公司的形制運營,所有收益均按照股份制公司的核算制度,依照財政扶持資金配股后,農戶、村集體、企業持有份額分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不再參與紅利分配。具體出資與利益分配機制如下:出資形式:企業投資主體出資方式為現金或現金+資產,以現金折算入股;農戶以年土地經營權流轉費的一定比例,以現金折算入股;村委會出資方式為現金或資產,以現金折算入股;國家財政支持資金按照一定比例配給農戶、村集體。確保使農民既有土地的固定收益,又有工資收入,還有股金分紅。利益分配方式:公司各股東(包括村集體與農戶)以所投入的股份額參與分紅,實行年度分紅。
(五)“公用品牌”溢價
以六合區為主導,以竹鎮政府為主體,以農業產業示范園管委會為主要實施者,積極打造“多彩竹鎮”這一知名公用品牌,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策劃、商務活動、專題節慶活動等形式,不斷提升“多彩竹鎮”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同時,示范園管委會制定科學合理的準用標準,對符合要求的經濟主體,允許其采用“多彩竹鎮”品牌推介、銷售其農產品,以提高產品的品牌附加值,進而有效提高使用公用品牌的經濟主體的經濟效益。按照目前公共品牌使用帶來的溢價收益正常為10%,從而農民增收預計120元/畝。使用公用品牌的經濟主體,定期進行重新認定,優勝劣汰,不搞終身制,從而保證公用品牌的品質和良好的聲譽。
此外,當地還及時總結推廣新業態利益聯結模式,鼓勵農戶和消費者圍繞農產品和土地,按照農業眾籌方式形成產銷利益共同體,探索休閑農業股權眾籌等新型利益聯結機制。
二、完善農村產業融合利益聯結機制的啟示
(一)堅持產業融合中農民的主體地位
始終堅持農民作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主體地位,全面提升農民參與產業融合建設的能力;促進農民創新創業,維護農民權益,強化和完善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確保農民能以主人翁姿態共享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帶來的成果,促進農民群眾的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幸福感普遍提升。在投資項目的甄選上,政府優先支持那些能夠有力帶動農民增收與農民之間形成穩定長期合作關系的新型經營主體,政府對企業的扶持要限于農民入股或者實行保護價收購的企業或者農民合作社,在運作和協調農村產業融合上要發展和推進股份合作、產銷合作等多種形式的利益聯結機制,強化農民在產業鏈中的穩定收益,避免其被推向利益分配的邊緣地位,形成融合中基于利益聯合的長遠發展機制。
(二)因地制宜與機制創新相結合
各地地形、氣候、農業稟賦差距很大,由于經濟條件的差異以及其他綜合性因素,農業生產的管理水平也千差萬別,主要表現在政策落實水平、經濟管理水平、農業生產者自身素質、農業機具配備等等方面各不一樣,要讓農民廣泛地參與到農村產業融合中來,并不能僵化地采用某種固定不變的利益聯結模式。目前很多地區農村產業融合中利益聯結機制仍以訂單農業為主,而且訂單農業違約率較高,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緊密型利益聯結方式比例很低。在一二產業聯動中,農產品加工企業與農戶的聯結程度采取松散型利益聯結方式,農民需要獨立承擔市場波動帶來的風險。企業與農業基地對接不夠,股份合作等理想的產業組織化形式發展不足,帶動本地農民增收的作用不明顯。因此,在實踐中要采用因地制宜和機制創新的思維,引導各種類型的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分層次、分類別地發展,參考各地利益聯結成功模式的基礎上,發揮首創精神,建立符合當地發展特征的多元化利益聯結模式。
(三)提高農民參與農村產業融合的意識和能力
農村產業融合中對農民的綜合素質有更高的要求。農民自身要積極地提升自己的文化和科學素質,有較強的主動性,勇于接受產業融合的大趨勢,能夠積極投入到農村產業融合進程之中。在融合中與各種產業鏈主體建立合作關系,有較強的合作意識和誠信品質,并能夠樹立法律意識,正確地維護自身的利益。政府可以通過各種針對性培訓,推進新型職業農民培養計劃,促進農戶群眾實現從“農民”向“農場工人、職業農民”的轉變,通過開展目的明確、計劃科學、實效顯著的農民培訓,增加農民就業技能、提高農民種植技術、拓展農民就業渠道、提高農民適應市場能力,達到提高從業人員的科學素質和專業技能,以適應先進技術和先進裝備運用的要求,讓農民參與融合的能力得到提高,在利益分配上具有一定的主動權和話語權。
(四)提高農村產業融合主體的帶動能力
讓農村產業融合中利益聯結機制有效發揮作用的前提是有效益顯著、帶動能力強的農村新型經營主體。但是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中普遍存在著經營主體發展不平衡、發育不充分、帶動能力不強的現象。有實力的新型經營主體少,不具備自我發展能力。具體表現為很多地區多數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發展處于初級階段,規模小,農業基礎設施薄弱,加工營銷手段匱乏,抵抗風險能力較弱,普遍缺乏人才,服務帶動能力有限,內部運行尚不規范,合作理念不夠清晰。因此,在發展過程中可以以農產品加工業為引領,選擇適宜融合、在本地區有基礎具優勢、規模效益顯著的重點產業,通過上下游產業鏈的拓展,加快資產融合、技術融合、要素融合、利益融合,延伸產業鏈、價值鏈,讓利益聯結機制發揮作用有穩定的基礎和前提。
(作者單位:揚州大學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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