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這是城鄉發展思路的重大戰略性轉變。”在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教授任保平看來,鄉村振興的關鍵是解決農村經濟發展中小生產和大市場的矛盾,實現農業生產的組織化和產業化,使傳統農業從小農經濟轉向產權明晰、農業供給側與市場需求側更加匹配的農業發展新模式。在這一過程中,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是關鍵一環,是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支撐。
在任保平看來,鄉村振興面對的主要矛盾是小生產和大市場的矛盾。小生產是對我國當前以農戶作為基本生產經營單位,生產規模小、商品率低的生產經營方式的一種概括。大市場是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貿易全球化的條件下,各種市場和各個地區的市場相互聯系、相互結合、有機統一的市場體系和系統。小生產和大市場的矛盾就是分散的家庭經營與社會化大市場的矛盾,我國的農業實行家庭經營,生產規模小、分散經營,不適合大市場的需求,造成供給與需求的脫節,一方面農業生產爛市嚴重,谷賤傷農;另一方面市場需求無法得到滿足。而兩者的矛盾根源在于農戶市場化和商品化經營之后,市場運作機制不健全。
那么,如何解決鄉村振興的主要矛盾呢?任保平認為,應該加快推進農業經營制度創新。所謂農業經營制度創新就是在堅持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完善農村土地市場、農村勞動力市場和農村金融市場,實現農村土地“財產化、資本化、商品化”。他建議,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加快推進農業經營制度改革,同時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構建集體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這種制度設計,將會促使農民切實地取得在土地上的應有的權利,享有更穩固的集體土地財產權主體的地位。”任保平說。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的改革是我國農村自家庭聯產承包制改革以來最深刻的一場農村改革,對發展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具有重要的意義。”任保平表示,改革中,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深化農村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全過程中,確立農民的改革主體地位和尊重農民民主權利。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促進農村由“打工經濟”向“創業經濟”轉型,引導農民工走農業產業化經營、新型工業化、發展現代農業和現代服務業之路。要以土地制度創新為支撐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西安市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可以從不同區縣的實際出發,選擇不同的模式,推進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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