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的話:此文是我就《瞭望》雜志2007年第一期題目為《新農村實踐面臨九大難題》一文所寫的述評,發表于11年前,當年主要媒體多有轉載。不過現在來看,這個述評好像就是針對眼下的振興鄉村運動所寫的。為什么會如此?讀者讀后可以試著回答一下,但至少也明白,在農村改革問題上,中國的農民自己這些年來始終沒有多少話語權和自主權。當然這也不令人感到意外,因為不擁有完整土地產權的農民是不可能有足夠的政治和經濟自主權的。可見,要想真正去振興鄉村,還權與農是唯一途徑。
大家都知道,新農村建設本來就是農民自己的事情,政府要做的只是按照農民的要求提供服務而已(注意,這里是按照農民的要求提供服務而不是要求農民提供服務)。也就是說,政府應該根據所在地區農民對于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需要而擬定的所謂新農村建設規劃,向農民提供他們所需的必要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并擬定相關政策和措施以解決農民發展經濟(包括生產、購銷、倉儲、運輸和加工等領域)和建設社區(包括文化、教育、醫衛、養老、金融信貸甚至體育娛樂等方面的合作與自治)中出現的問題與困難(即所謂難題)。
這里,按照法規,該政府做的,政府就不能推三阻四或行政不作為;相反,按照法規不該政府做的,政府也絕不能越俎代庖或行政亂作為。(這里,我用了“按照法規”這個條件狀語,其實我也明白,只有在我國頒行《中央政府法》和《地方政府法》之后,我的這個定語才有用武之地和實際意義,否則,只是寫著玩的而已)
可令人遺憾的是,自從兩年前中央提出建設新農村的所謂戰略設想以來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沒有看到哪個地方的農民對所謂新農村建設表現出高昂的積極性和改變自己命運的強烈的欲望。相反,人們看到的卻是各地政府在那里忙得歡,甚至遇到了本文提到的如此眾多的難題,而我們的9億農民對此投去的卻是一種似乎與己無關的緘默的眼光。大家只要讀一下《瞭望》今年第一期的這篇題目為《新農村實踐面臨九大難題》的文章就可以發現,該文所說的“九大難題”,全部都是在大談特談各地政府在建設新農村時遇到的難題,一個也不是談論農民的難題。
人們要問了:為什么會這樣?難道中國農民由于太幸福了就沒有難題了嗎?不,肯定不是。因為誰都知道,作為中國的人口最多、生活最貧困、也最受到歧視、組織資源最少、合法權益也最容易受到侵犯的農民階層怎么會沒有難題呢?應該說,他們不僅有難題,而且他們遇到的難題在我國所有社會階層里面其實數量最多,難度也最大。
我們且不說農民們遇到的也很嚴重的生產和生活中的難題,僅從農民的一些基本權益,即土地所有權、自由遷徙權、社會保障權、進城后的受教育權、醫療保障權、結社權、合作互助權以及為保障自己的財產權,特別是當土地被政府征用時而行使的對等的個人和集體談判權以及憲法保障的游行示威權等來說,就可以用一句話加以歸納了,那就是:幾乎都沒有。
可以想象,一個擁有9億人口但卻幾乎沒有上述那些最基本權益、也是最貧困無助的農民階層,你說,他們在自己的生產、生活,甚至生存上那將會遇到多少常人難以想象的難題啊!中央提出建設新農村這個發展戰略的目的不正是因為看到了這些問題,才試圖或決心解決農民的上述難題的嗎?可是,為什么到了我們的一些政府官員和所謂學者眼里,看到的新農村建設卻只有各級政府遇到的難題呢?農民的上述那些讓人心酸和不平的難題到哪里去了呢?這不是本末倒置了嗎?因此,人們不能不得出這樣的結論,即,該文(指《瞭望》那篇題目為《新農村實踐面臨九大難題》的文章——下同)羅列的這九大難題不正意味著我們的新農村建設本身已經遇到了顛倒無解的最大難題了嗎?換句話說,這也意味著我們的新農村建設實際上已經陷入了困境。
本來,我們建設新農村的目的原本就是要將上述的那些本來就屬于農民的權益還給農民,從而激發出農民為自己建設自己所生產、生活和生存其中的新農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他們能夠投身到我黨發起的建設新農村的運動中去,為自己以及為自己的后代子孫建設出一個能夠讓自己與國內的其他社會階層平等相處的富裕、健康、美麗、舒適和祥和的新農村家園來。可現在我們從這篇文章里看到的是,我們的政府卻還在為自己如何來動員和要求農民建設新農村而感到茫然和不知所措。真乃笑話是也!
為了建設新農村,去年我們已經在2005年農業投入2000多億元的基礎上增加了1200億元人民幣的投入(包括免除的農業稅額和西部地區孩子義務教育的學雜費),平均每個農民頭上可以多受惠100多元。盡管這并不多,但也體現了中央對農民的關懷。并且,中央政府已經宣示今年還將一如既往地大幅度增加對三農的投入。可以說,中央政府對于建設新農村的決心的確很大。但是為什么這一年多來我們的農民對于建設新農村還是像溫吞水那樣缺少熱情呢?為什么他們還是基本上站在那里冷眼相看,似乎在被動地等待著什么呢?
可見,我們如果僅僅把建設新農村看作為是增加對三農的投入,看成是減輕農民的負擔,看成是政府的而不是農民自己的事情,我們的新農村建設那是肯定要遇到上述那些難題并從而陷入困境的。因為這里我們忽略了一個最為重要也最為急迫的大問題,那就是:三農問題正是由于我們長期以來設計和制訂的那些不合理的、甚至是錯誤的三農制度和政策經年累月積累而形成的,我們應該怎么來改革這些制度和政策呢?
為此,我們必須盡快糾正目前在各級政府中普遍存在的那種為農民建設新農村的錯誤的指導思想,而應該把建設新農村的重點從現有的制訂有關輕徭薄賦的惠民政策上轉換到對現有三農制度和生產關系的改革上,以從根本上解放農村生產力。
我們的政府和學界還應該重點研究如何改革現有的那些束縛農民建設新農村積極性的陳舊而落后的體制和制度。這些體制和制度包括土地制度(實行土地農民個人所有制)、村民自治制度(將村民自治非行政化,同時大力發展各種非政府組織和合作經濟組織)、合作社制度(在擬頒行的合作社法中立即增補社區型合作社的法律約定)、戶籍制度(廢除現有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盡快實行居住地居民登記制度)以及剛推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采用合作社制而非目前的政府包辦方式興辦農村合作醫療)等。而且,我們還應該按照國際通行原則在土地農民個人所有制的基礎上建立新型的、有利于土地逐步集中和符合國家糧食戰略需要的農民合作養老制度。
建國后中央政府至少提出并實踐過五、六次的建設新農村的發展設想和規劃,但都是因為沒有在體制和制度上進行深刻反思與徹底改革而全部先后遭遇失敗。這一次,我們不能再重蹈覆轍了,我們必須對自己以前的農村政策的失誤進行反思,必須敢于否定自己以前設計的那些自以為正確的三農制度,只有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實現這次中央提出的建設新農村的偉大戰略目標,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重新得到億萬渴望改變自己貧苦命運幾十年的廣大農民的真心擁護和支持。
所以我要說,我們如果真要解決該文所述的所謂九大難題,真要徹底擺脫目前建設新農村的困境,唯一辦法就是:改革,改革,還是改革!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觀察》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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