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浙江省的實踐與思考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推廣一事一議、以獎代補方式,鼓勵農民對直接受益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投勞,讓農民更多參與建設管護。當前,財政投入支持村級公益事業建設,農村財政公共性也逐步顯現。然而公共財政還不能完全滿足農民對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農民還需要適量承擔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因此,需要合理確定限額,推廣農民籌資籌勞,帶動和激發村級集體和村民投資的積極性,促進農村集體公益事業的發展,為鄉村振興建設添磚加瓦。
探索實踐
抓主體建設,激發一事一議積極性。著力抓住切入點,調動多方共建村級公益事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村級議事上,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將建設村級公益事業納入村級組織換屆村干部競職承諾的重要內容,使之成為新一屆村班子上任履職的使命。在項目規劃上,指導新任村班子提出任期內公益事業建設規劃項目并報鄉鎮備案;縣級根據鄉鎮上報的規劃項目,建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庫;省級根據縣級財政預算安排和上年度工作績效,編制資金獎補計劃。在財政獎補上,與撬動部門條線和社會投入結合起來,將社會捐助、村級集體投入也視同農民籌資籌勞,拓寬了由村民籌資籌勞的三分之一盤子,形成共推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格局。
抓制度建設,確保一事一議規范性。按照標準化管理、陽光化操作的要求,加強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和財政獎補工作制度建設。健全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施辦法,浙江省政府制發《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施辦法》,對籌資籌勞一事一議的原則、范圍、對象作出明確規定,實行限額控制。省農業廳聯合省農村綜改辦、省財政廳制定《浙江省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和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規程》,建立健全規劃評議、審核申報等工作流程。創新監督管理制度,制定《關于加強農民負擔源頭監管的意見》,村級組織向農民籌資籌勞實行向鄉鎮申報制,由鄉鎮審核把關,確保籌資籌勞范圍、標準、程序等合規。
抓機制創新,加強一事一議可操作性。創新和優化議事機制,對受益的項目,視村規模召開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決策議事;對涉及對象和范圍比較集中的,適當縮小議事范圍;對項目工程較大、建設年限較長的,村班子換屆之際承諾采取“一次議事、分年實施”;對整體議事有困難的,實行分時分段分群議事,分步驟分階段實施。創新并優化建設機制,對投入大、技術要求高的,實行招投標管理和監理制,鼓勵施工方有償使用村民投勞;對投入較小、技術含量不高的,在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實施到位的前提下,可實行“包清工”。
存在問題
議事程序復雜,項目決議困難。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須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現實中,村內主要青壯年勞動力外出打工多,留守的缺少議事能力和經濟能力,導致開會、議事兩難。如浙西個別村,村民外出打工經商多,占議事村民45%;加上村民居住分散,開會議事人數難以達到規定要求。行政村規模較大,議事項目受益面不廣,同樣導致村民有不同的看法,造成一事一議議難決。
工價標準穩定,實際籌資籌勞少。2012年,省政府對籌資籌勞進行調整,規定50歲女性、55歲以下男性勞動力,每人每年按1工價格標準籌資、不高于5工籌勞,出勞或以資代勞由農民自愿選擇;每年年初,各市農負辦提出縣(市、區)以資代勞價格標準,經省農負審核報省政府備案后公布實施。近年,工價標準穩定在80-130元左右。但總體上看,農民的籌資籌勞日趨下降,特別是現行規定工程要招投標,進標工程方接納村民投勞幾乎不可能。
項目規劃欠缺,效用發揮受限。早期的一些項目,缺乏科學合理的規劃,導致一些先期改造的農村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在新農村建設、村莊整體搬遷、道路修建等過程中,因不符合統一規劃而拆除,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一些盲目求大求快,造成后續資金不足、降低工程項目質量的現象出現,從而導致村民對村干部不信任,降低籌資籌勞的積極性。
監管措施不力,后期管護困難。一直以來,村級組織人員少,事務繁忙,投入的精力有限,村級監管作用不大。在項目建設上,存在建設進度緩慢、項目隨意變更多、資金使用不規范、檔案資料不完整等。村級財政獎補項目實施所形成的資產逐年增多,囿于項目規劃不合理,事后因重點工程而毀損;操作上因招投標、質量驗收等程序不到位,缺乏有效監管,導致部分實施建設項目偷工減料,影響項目工程質量。同時,對形成資產缺乏有效維護與監管,項目完工交付使用后,維修保養措施不到位,項目投入使用后造成毀損,影響已建成投資項目形成的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資產使用效率。
下一步舉措
激發農民參與籌資籌勞積極性。目前公共財政尚不能完全覆蓋農村,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讓農民承擔村集體公益事業建設所需部分資金和勞務是合理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是政策層面為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開設的合法渠道,是合理負擔。當然,要充分考慮農民的經濟承受能力,貫徹“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原則,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還要合理地利用和管理資金,并充分發揮好已建公益設施的作用。同時,省級加強指導各地合理確定籌資籌勞工價,每年年初,統一向省政府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加強檢查,防止超限額籌資籌勞而增加農民負擔。
拓寬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范圍。進一步拓寬獎補范圍,從公益事業項目延伸到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項目,更契合農民群眾的需求。事實上,也只有村級集體經濟得到健康長足地發展,村級組織才有實力主動組織實施更多的公益事業建設,也才有經濟能力管理、維護好現有的農村公益設施,使更多的農民群眾長期受益,可以說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是相輔相成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應突破低水平保障型,拓展到高水平發展型的公益事業建設;公益事業的界限,擴展到村級集體經濟創收性項目,以增強村級造血功能。
加大財政獎補力度。以往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數量少、項目多,對一事一議項目往往采取“看菜吃飯”、平均分攤的獎補方式。為了提高財政獎補資金使用的有效性,要改普遍獎補為重點獎補,集中財力,選準項目,進行重點扶持,打造一批有亮點、有特色、有影響力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建設項目。對列入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經論證審核,并在項目列項審批同意后,先預撥一定比例的項目獎補資金,確保一事一議項目的順利進行。要按照城鄉統籌發展要求,完善公共財政制度,將農村生產公益事業所需資金逐步列入各級財政投入范圍,加大向農村的投入力度。
提高基層管理能力。農村基層組織是實施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的重要保證。要提高農村基層組織的凝聚力。要選強配優基層黨組織,把群眾公認、素質較高、能為農民辦事、愿為農民服務的人選出來,通過為農民服務,提高基層干部的威信,提高基層組織凝聚力,發揮基層組織在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中的帶頭引導作用。要提高村干部的民主意識和民主管理水平,加大對農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引導他們適應新形勢,熟悉相關政策,轉變思想觀念、提高民主意識,善于運用民主方式,按照農民意愿,解決農村中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問題,對一事一議中不籌資、不籌勞的村民,通過村規民約不讓其受益、不讓其評先進、張榜公布等手段,約束其履行村民義務。
強化財政獎補項目監管。對于投資項目工程、資金使用、工程質量進行民主監督。要進一步建立設施項目維護保養制度,對一事一議投入的村內道路、機耕路、溝渠、衛生設施、路燈、綠化、文化體育設施、老年活動中心等公益事業建設項目,要安排一定資金和專門人員進行維修保養。建立一事一議項目檔案,將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過程所形成的會議記錄、村民籌資籌勞實施方案等有關原始資料匯總歸檔,建立健全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檔案管理制度。
作者單位:浙江省農業廳經管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經營管理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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