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僅要解決多年沉淀和積壓的農業農村發展嚴重滯后的問題,還要化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況和新矛盾,包括一些政策和制度的調整與完善。這就需要我們在新時代改革再出發,以敢闖敢試的改革精神破解難題、開拓新境。現僅就鄉村振興實施主體問題,談兩點看法。
鼓勵和吸引城市各類人員返回并駐留鄉村,為鄉村振興提供更多寶貴的人才資源
做任何事都離不開找到適合的人,得其人則興,失其人則亡。在我國農村發生的歷史巨變中,不僅優秀青年通過考大學或各種招考離鄉進城,而且絕大多數青壯年乃至五六十歲的中老年都背井離鄉,進城務工經商。他們活動的場所轉移到城市,生活的主要收入也來自城市。這種“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甚至“以工為主、以耕為輔”家計生活模式,是目前我國多數農民家庭的選擇。這對農民來說,由于增加了收入,當然是利大于弊;但對農村生產發展來說,由于缺少了最有活力的青年和壯年人群,則是弊大于利。它不僅造成農村人口老齡化、村莊空心化、家庭離散化的態勢,而且鄉村缺人氣、缺生機、缺活力等現象較為普遍,原有維系農村基本生產生活秩序的社會結構也悄無聲息地發生了內涵演變和功能弱化。
面對這些農村實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首先要解決振興主體缺乏數量,更須提高質量的問題。我們要鼓勵和倡導城市各行各業人士,包括各級領導干部,工商企業界人士,文化、科技、教育、醫療等領域專家學者退休或退職還鄉,為建設新農村、促進城鄉平衡發展作出貢獻。然而,我們現行的各項政策規定和體制機制,允許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務工購房,在城市購買“五險一金”,乃至享受城市教育、醫療等諸多社保福利,但對于城市人口進入農村工作生活,除了各省直和市直單位派往農村駐點扶貧的干部以外,其他人員卻幾乎沒有享受到允許或鼓勵的政策措施。如住宅問題,不論是各地自愿下鄉人士,還是武漢市推行的市民下鄉、能人回鄉、企業興鄉“三鄉工程”,除了極少數返回老家者可住原來自有住房外,幾乎都是租借農村住房。如果城市各階層人士告老還鄉發揮余熱,或退職下鄉創業興業,或在農村生活享受山水田園風光,連最基本的居住都難作長遠之計,無疑對他們在鄉村振興中發揮更多更好作用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針對這些現狀,我們應當思考:如何解決城市下鄉者的安居問題?對于離退休返鄉者的養老待遇和醫療保障等如何實行方便劃轉和高質量對接?對于離退休干部和專家學者等各界下鄉支持農村建設者如何進行大力宣傳,對于突出貢獻者給予榮譽和表彰?可以說,在為鄉村振興提供最核心的人才資源問題上,尚有諸多難題需要在深化改革中逐一解決。
切實加強農村干部隊伍建設,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堅強的領導力量和組織保障
鄉村振興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全面發展和全面振興,離不開各級干部隊伍的堅強領導和艱苦努力。然而我們在調研中發現,一些地方不僅村“兩委”成員存在年齡老化、文化程度偏低的現象,而且還有不少年輕的鄉鎮公務員因自身生活的諸多困難未得到解決,而對扎根鄉村缺乏熱情。村“兩委”成員老齡化問題的產生,主要是崗位待遇低、任務重,青壯年能人絕大多數進城創業,只能就湯下面。鄉鎮公務員隊伍流動性大,主要是按照現行政策,鄉鎮公務員一律要公開招考,本鄉本土人員雖有久遠之志,卻往往競爭不過外地參考人員,而外地青年錄取為鄉鎮公務員以后,多數把它作為進一步調動或考試升遷的跳板。鄉鎮青年公務員隊伍的不穩定,無疑會影響鄉村振興戰略的順利實施。
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樹立人才向農村基層一線流動的用人導向,引導和動員創業有成的民營企業家、致富能手、復員退伍軍人、回鄉知識青年、務工經商人員、大學生村官等參加村“兩委”選舉,切實把政治素質好、致富能力強、統籌協調水平高的優秀人才選拔出來,充實到基層領導班子,增強其凝聚力和執行力。在鄉鎮公務員考錄中,能否既遵循公開、公平的原則,又適當注重本鄉本土參考青年的錄取比例,使更多熱愛家鄉、樂于建設家鄉的優秀青年能夠進入鄉鎮公務員隊伍,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源源不斷的優質人才。
加強農村干部人才建設,穩定基層“三農”工作隊伍,還要從經費和制度保障層面著手,適當提高下鄉補助標準,以績效考核為抓手,運用政治激勵、物質獎勵、精神鼓勵等多種方法,完善鄉村人才和基層干部吸納、使用機制。同時,要構建城鄉、區域、校地之間人才培養與交流機制,為鄉村干部人才隊伍“加油充電”、提升能力搭建平臺。從長遠看,建議國家面向全國涉農院校和各地大學生推出鄉村振興人才培養計劃,由國家承擔相關學習費用,對口培養畢業后到農村工作的各類人才,徹底解決鄉村振興專業人才短缺和后繼乏人等問題,為建設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美好家園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安徽日報》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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