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程中, 貧困問題始終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 威脅著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反貧困是人類的共同使命和崇高事業。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 是人類孜孜以求的夢想。打贏脫貧攻堅戰, 是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實現共同富裕的重大舉措, 是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標志, 是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擴大國內需求、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實施精準扶貧方略是我國脫貧攻堅戰中采取的重要舉措, 是在新的時代背景下黨和政府對我國扶貧思路的創新, 標志著我國的扶貧工作進入了新的階段。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 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精準扶貧方略, 真正把精準扶貧工作落到實處。打贏脫貧攻堅戰, 必須做好精準扶貧的監管考核工作。
一、精準扶貧步入新階段要求完善監督考核機制
黨的十八大以來,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明確提出了扶貧開發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 為做好新時期扶貧開發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3年11月, 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考察時強調:“必須切實抓好脫貧致富這個戰略性任務”, “要分類指導, 把工作做細, 精準扶貧。”他要求:“扶貧要實事求是, 因地制宜, 要精準扶貧, 切勿空喊口號, 也不要搞好高騖遠的目標”。此后, 我國的扶貧事業由此前的粗放式幫扶轉入了精細化減貧階段。2013年底出臺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 奠定了精準扶貧的戰略思想地位。2015年1月, 習近平總書記在云南調研時進一步指出, “要以更加明確的目標、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動, 深入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都要合理安排, 精準使用, 讓貧困百姓真正得到實惠。”2015年6月, 習近平總書記在貴州考察扶貧工作時提出了“六個精準”, 即扶貧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進一步深化了精準扶貧戰略思想, 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的指導精準扶貧工作的思想體系。2017年10月,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上指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讓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是我們黨的莊嚴承諾。要動員全黨全國全社會力量, 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實施大規模扶貧開發, 使7億農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 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 譜寫了人類反貧困歷史上的輝煌篇章。黨的十八大以來, 黨和國家大力實施精準扶貧, 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6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穩定脫貧, 年均減少1391萬人, 貧困發生率由10%下降至4%以下, 我國提前10年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確定的減貧目標, 繼續在全球減貧事業中保持領先地位。然而, 我國脫貧攻堅仍然面臨十分艱巨的任務, 精準扶貧過程中還有不少的問題, 精準扶貧監督考核還存在不容忽視的薄弱環節。從脫貧攻堅任務來看, 截至2016年底, 全國還有農村貧困人口4335萬, 有6個省份貧困人口在300萬以上, 有5個省份貧困發生率在10%以上, 有近200個縣和近3萬個村貧困發生率超過20%, 特別是, 深度貧困地區和因病因殘等特殊貧困群體脫貧難度很大。從精準扶貧過程來看, 有的貧困人口識別不精準, 致貧原因分析不清, 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有些分配產業項目配置不符合規定, 微觀扶貧資源使用錯位;幫扶過程缺乏貧困戶參與;扶貧資源普惠問題在較多地方存在。從精準扶貧監督考核來看, 有些地方精準扶貧政策宣傳不到位, 導致貧困對象不了解國家扶貧的最新政策;有個別黨員干部精準扶貧動力不足, 缺乏對貧困群眾的真情, 漠視群眾疾苦、高高在上, 扶貧工作做表面文章的現象依然存在;扶貧款項被截留移作他用;扶貧資金存在滯留、閑置情況, 未能充分發揮扶貧效益;扶貧資金監管不到位, 存在挪用套取或違規使用現象;有些扶貧項目未能按計劃推進, 影響了精準扶貧政策的實施效果;有的決策失誤、管理不當, 造成扶貧項目無法實現預期目標。
二、強化精準扶貧監督考核的路徑創新和措施優化
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是“三大攻堅戰”之一, 事關決勝全面小康社會的進程。為確保精準扶貧戰略的順利實施, 打贏脫貧攻堅戰, 必須創新精準扶貧監督考核的路徑, 優化精準扶貧監督考核的措施。
針對精準扶貧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應借鑒精準扶貧先進、有效的經驗和做法, 進一步優化脫貧攻堅規劃和年度計劃。地方省級黨委、政府, 貧困縣級黨委、政府, 貧困鄉級黨委、政府, 應按照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的要求, 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 研究精準扶貧新情況、新問題, 著眼于解決問題、推進工作、實現脫貧攻堅戰目標, 學習借鑒精準扶貧的先進、有效的經驗和做法, 優化精準脫貧攻堅滾動規劃和年度計劃, 進一步明確精準脫貧攻堅戰的路線圖、時間表。
建構科學的精準扶貧目標體系、精準扶貧責任體系、精準扶貧監督考核體系。具體而言, 要從如下五方面著手。
第一, 在認真做好本區域貧困及扶貧現狀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確定、完善本行政區域精準扶貧的2020年總目標、年度目標、半年目標。精準扶貧的總目標為:到2020年, 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 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確保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 貧困縣全部摘帽, 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貫徹落實好黨的十九大精神, 就要將“重點攻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任務”納入精準扶貧目標體系之中。
第二, 堅持以精準扶貧目標體系為導向, 建立健全精準扶貧的責任體系。地方省級黨委、政府和貧困縣 (市) 級黨委、政府應制定、完善《〈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辦法〉實施細則》, 嚴格執行脫貧攻堅一把手負責制, 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切實加強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 使其成為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斗堡壘。依據精準扶貧的具體目標任務, 細化《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辦法》規定的黨委和政府、有關黨委和政府機關脫貧攻堅責任, 要明確領導層扶貧主體、管理層扶貧主體、執行層扶貧主體的責任, 層層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立下軍令狀, 切實構建精準扶貧的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合力攻堅的執行責任體系。
第三, 堅持以精準扶貧責任為目標指向, 建立健全精準扶貧的監督考核體系。建立健全包括黨委、政府監督, 扶貧主管部門及幫扶部門監督, 審計監督、紀檢監察監督、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在內的精準扶貧的監督體系。健全黨內監督與外部監督、自上而下的監督與自下而上的監督、專門機構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 形成一個覆蓋權力運行全過程及其各環節的、能夠發揮整體效能的全方位的精準扶貧監督機制。
第四, 突出目標、結果導向, 建立健全精準扶貧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應圍繞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 立足實際、突出重點, 針對主要目標任務設置考核指標, 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在考核內容上, 一級指標至少應包括減貧成效、精準識別、精準幫扶、扶貧資金幾個大項。以精準幫扶指標為例, 精準幫扶是指對識別出來的貧困戶和貧困村, 深入分析致貧原因, 落實幫扶責任人, 逐村逐戶制訂幫扶計劃, 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其下設的二級指標應包括考核精準項目安排、精準措施到位、對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幫扶工作的滿意度等。每一項考核指標內容都應有對應的相關考核單位或責任人, 并按權重進行計分匯總。
第五, 堅持“六項制度”, 著力“六個結合”, 切實做好精準扶貧監督考核工作。堅持年度脫貧攻堅的述職報告制度、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制度、脫貧攻堅評估考核制度、精準扶貧定期社會公示制度、扶貧資金使用審計制度、脫貧攻堅扶貧資金違規使用責任追究制度, 著力把自上而下監督與廣泛社會監督相結合、過程監督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傳統監督考核方法與現代科技手段監督考核相結合、全面監督考核與重點監督考核相結合、內部監督考核與外部監督考核相結合、監督考核與調研指導相結合, 要綜合施策, 打好組合拳, 做到多政策、多途徑、多方式綜合發力, 切實做好精準扶貧監督考核工作。應注重監督考核結果的使用, 對在精準脫貧攻堅戰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機關、部門、單位和干部給予表彰獎勵, 對在精準脫貧攻堅戰中未能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的機關、部門、單位和領導給予批評或約談;要把脫貧攻堅實績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 在脫貧攻堅第一線考察識別干部, 激勵各級干部到脫貧攻堅戰場上大顯身手;對精準扶貧中不嚴不實、弄虛作假的, 要嚴肅問責;要加強扶貧資金管理使用, 對扶貧領域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等違法違規問題, 堅決從嚴懲處。
三、構建長效機制, 努力使精準扶貧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人類歷史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一部反貧困、追求富裕的歷史。當下的貧困解決了, 新的貧困會出現, 特別是在目前返貧率較高的情況下, 我國要全面實現小康社會, 走向共同富裕, 迫切需要構建精準扶貧的長效機制。
第一, 大力加強貧困村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和國家扶貧政策要在基層得到落實, 成功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非常重要。這就要求大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 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要建設強有力的基層黨組織和農村黨員隊伍, 打造一支有較強組織領導能力的村干部隊伍。要充分發揮貧困鄉村黨支部、村委會、合作社等村級組織的作用, 依靠群眾、尊重群眾, 在脫貧攻堅中, 特別是在項目的實施中, 讓群眾有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充分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 實現貧困人口的成功脫貧。產業扶貧要與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 發展真正屬于農民自己的產業組織, 并以產業為依托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
第二, 建立健全扶貧開發動態監測機制。各級政府扶貧、統計、農經、民政、財政等扶貧工作部門, 要對農村貧困狀況進行聯合監測, 形成統一的農村情況監測網絡, 即實現監測內容、監測口徑、監測力量的統一, 定期互相通報監測信息, 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監測內容為:貧困區域 (主要是指縣、鄉、村) 經濟社會等其他因素的變化發展狀況;先期投入的扶貧資源使用效益與農民收入增長情況;農民收入變化情況, 為“貧困戶”和“低保戶”的進入和退出機制的運行提供參考依據。要適時把握動態監測情況, 盡可能地保證動態監測結果的客觀真實性, 不斷優化、調整扶貧開發的政策措施。
第三, 建立鄉村特色優勢產業培育機制。產業發展是鞏固扶貧成果、降低返貧率的重要舉措, 是建立扶貧開發長效機制的重點。要充分利用當地資源, 瞄準市場需求, 因地制宜選擇好特色優勢產業;注重技術創新, 既要重視縣一級的科技支撐, 又要與大城市的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建立長期合作關系;要把名優產品加工成精品, 創建特色品牌, 形成特色優勢產業。
第四, 建立健全貧困鄉村培訓制度。注重思想引導、強化技能培訓, 做好扶志和扶智工作。精準扶貧可解決貧困人口的識別問題, 但難以解決貧困人口的認識、能力問題。目前貧困人口中還存在著“等、靠、要”的思想, 還有一些貧困人口是屬于因懶致貧。其原因在于這些人受教育程度低和存在錯誤觀念, 也有扶貧機制缺位或錯位問題。因此, 要扶貧必扶志、扶智, 注重思想引導, 從思想上“拔窮根”, 大力宣傳勤勞致富的典型, 使貧困群眾認識到脫貧攻堅是貧困人口自己的事業, 營造致富光榮的氛圍。加強技術培訓, 幫助他們提升致富能力。加強貧困地區農村電商人才培訓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訓, 積極推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
第五, 建立健全教育扶貧機制。讓貧困地區的孩子們接受良好教育, 是扶貧開發的重要任務, 也是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重要途徑。“培養一個學生, 帶動一個家庭”, 貧困家庭只要有一個孩子考上大學, 畢業后就可能帶動一個家庭脫貧。貧困地區的教育水平是脫貧攻堅戰中的短板, 脫貧攻堅就是要克服教育這塊“短板”, 使貧困人口有機會接受教育, 通過提高思想道德意識和掌握先進的科技文化知識提升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的能力。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改革 2018年01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