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通知,決定實施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進行動。通知強調,要按照今年中央1號文件“大力開發農業多種功能,構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體系”和政府工作報告“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要求,建設多業態打造、多主體參與、多機制聯結、多要素發力、多模式推進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體系。當前河南農業發展的突出問題是農戶數量多、人均資源少、分布不均衡,無法形成產業集聚,制約了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在市場競爭中往往處于被動地位。加快引導工商資本下鄉,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不僅是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有效路徑。新時期,一方面城市的工商資本尋找資金出路,積極進入有發展潛力和相對安全的農業領域,選擇成本洼地,擴大發展空間,另一方面隨著城市居民對鄉村綠水青山、民俗文化的向往,以及對特色農產品多樣性、定制化需求的旺盛,農業領域對工商資本的吸引力也逐漸加大。工商資本下鄉帶來的先進理念、技術、管理以及人才、資金等因素,以及外部需求市場的拉動,可以推動我省農村以特色農業為基礎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目前我省綜合扶貧、生態保護、綠色發展等支持政策紛紛落地,有助于農村在生產特色農產品的基礎上,發展觀光、休閑、旅游的新型交叉型產業,形成融合生產、生活和生態功能,緊密連結農業、農產品加工業、服務業的新型農業產業形態和新型消費業態。
健全基層政府的服務體系
農村的營商環境是吸引工商資本下鄉的前提。基層政府要強化服務意識,提高行政效能,以軟環境建設作為改革創新的突破口。完善公共服務供給的體制機制,動態調整各部門的權責清單,改進優化納稅服務,提高商事服務的水平,打造高效、便捷、優質的政府服務平臺。加強農業的規劃引導,科學引導工商資本下鄉選擇合適的領域,優化農業產業布局,避免盲目投資造成農村資源浪費。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培養一支帶動能力強、群眾威望高、辦事公道的村干部隊伍,協調解決工商資本和農戶之間的各種問題,將改革的舉措落實到基層。
創新農村產權制度改革
工商資本下鄉是通過對土地的整合,實現規模化經營,以達到盈利目標,所以土地要素是吸引工商資本的基礎。要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大膽探索折股量化到戶,明確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償退出、繼承等權能。妥善推進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和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通過完善對土地產權的制度性供給,處理好人與地的關系,盤活土地的經營權,激活農村各種資源,為實現現代農業生產經營規模化、專業化、集約化、標準化以及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用地保障。
構建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
工商資本下鄉意味著與農民結成利益攸關的共同體,農民拿出土地與工商資本聯姻,也意味著付出了全部身家,必須相互依存、協同發展。因此,一方面要充分體現平等性,雙方的合作必須基于自愿與協商的原則,另一方面要充分體現互利性,工商資本下鄉的目標是逐利,但也要保證農民能平等地獲得發展紅利。通過“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等方式,建立現代產權制度,從而形成地方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農村混合所有制經濟,構建利益共同體。
培育多元的新型經營主體
要充分發揮工商資本下鄉的積極作用,激活各類市場化新型經營主體,探索多樣化的聯合與合作,促進工商資本與農民合作社、村級集體公司分工對接,提高現代農業的組織化水平。支持工商資本通過兼并、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龍頭企業,形成品牌效應。鼓勵龍頭企業采取訂單、入股分紅、利潤返還等多種方式領辦產業化聯合體,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提升龍頭企業品牌影響力,降低生產成本,打破農產品價格“天花板”,提高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加強政府全面監督管理
工商資本在缺乏監督管理的約束下進入農業領域,會產生極大的消極效應,侵害農民權益,危害農村社會穩定。當前涌入農村的工商資本質量參差不齊,要建立準入制度,由基層政府嚴格按照程序,對企業資質、經營項目、企業信用、土地流轉等方面加強審核。建立工商資本下鄉的風險防范機制,探索設立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強對工商資本下鄉的高效監管,引導監督企業按照招商規劃程序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實行全面的監管跟蹤制,防止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的權益。
(作者單位:河南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網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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