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印發,對我國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作出了總體部署。
如何貫徹落實《意見》精神?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廣東省政府參事、華南農業大學國家農業制度與發展研究院院長羅必良教授接受南方日報專訪,他認為,解決相對貧困問題,提升農民的幸福感,離不開鄉村振興的全面推進。而鄉村振興不能就鄉村說鄉村,必須跳出鄉村建立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而縣域城鎮化是推進鄉村振興重要路徑。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提升農民的幸福感
南方日報:近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印發《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為何需要推動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羅必良:貧困曾經一直困擾著中國的發展。從改革開放到黨的十八大,我國一直著力于發展國民經濟,提升國家實力。但是在經濟迅速增長的同時,依舊還有大量貧困人口。這對于我們國家,對于共產黨追求的初心,都是一個極大的挑戰。而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用了八年的時間接續奮斗,在迎來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時刻,我國脫貧攻堅戰取得了全面勝利。
但當前仍有一個重要問題未解決,即城市和農村、工業和農業的差距并未因經濟增長而縮小,中國的農業農村發展仍存在短板弱項。解決相對貧困問題,提升農民的幸福感,離不開鄉村振興的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更多是指鄉村的全面振興,是工農城鄉關系的重構,是勞動力、土地、資本和信息等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的優化配置。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沒有鄉村的全面振興,就沒有農業的穩定發展,更沒有國家的發展興旺。
南方日報:鄉村振興將如何提升農民的幸福感?
羅必良:根據伊斯特林悖論,收入水平上漲并不一定會帶來幸福感,但在到達拐點之前,收入上升與幸福感依舊呈現正相關。目前中國農民的收入水平較低,離悖論所說的拐點還有距離。因此要提升整個農民的幸福感,最核心的問題正是解決農民的收入問題。
農民的收入主要源于四個板塊:一是農業的經營性收入,即強化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使農民能夠自由經營,有效地從土地獲取他們的收益;二是鼓勵農民進城務工獲得工資性收入;三是轉移支付,通過少取多予并加大農業與農村公共物品的供給,使農民生活環境得到較大改善;四是財產性收入,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土地財產權,盤活農地產權市場,釋放土地紅利,并讓農民分享更多的增值收益。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要激發農民的能動性與創造性,鼓勵農民通過創新創業,推進農業新業態發展,拓展更廣闊的就業空間,進而提升收入水平,提升獲得感、幸福感。通俗來說,就是要努力做到農業更綠色,要素更活躍,產業更發達,農村更宜居,農民生活更美好。
縣域城鎮化 破解“空心村”困境
南方日報:目前城市產業不斷轉型升級,農民在城市就業空間有限,存在難以市民化和難以分享城鎮化成果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羅必良:要解決這一困境,縣城是關鍵。這也正是我近幾年強調的概念,即縣域城鎮化。鄉村振興不能就鄉村說鄉村,必須跳出鄉村建立新型工農城鄉關系。正如“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所指出的,要發展縣域經濟,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豐富鄉村經濟業態,拓展農民增收空間;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把鄉鎮建成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
較之于大城市,縣城的準入門檻較低,是農村人口城鎮化的核心目標地。縣城與田野鄉村緊密相連,是良好的城鄉接點。不僅可以避免人口遠距離遷徙的交易成本與社會風險,而且能夠讓農民在農忙時期兼顧務農與務工兩類活動,從而有效降低農地被棄耕和拋荒的可能性,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城—鎮—村”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一大核心線索。
同時在農民進城后,鄉村人力流失,其宅基地往往處于低利用率甚至是完全閑置狀態。事實上,“空心村”現象的普遍存在,已經造成嚴重的土地資源浪費和鄉村社會安全隱患。囿于城—鄉之間的空間距離和交通條件等制約,既往的城市化進程以及農民進城務工并未能生成充分的宅基地置換和整合動力。依托于縣—鄉之間地理位置鄰近優勢,以及本地投資的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風險,縣域經濟特別是縣城工業與非農產業的發展,可以擴大建設用地需求,從而加速宅基地的置換和整合。這不僅有利于改善農村建設用地的利用效率,而且也有利于農民獲得財產性增收。
因此,推進農村城鎮化,加快發展縣域經濟,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路徑。
南方日報:您剛剛提到鄉村人力流失的問題,縣域城鎮化是否有助于解決這一問題?
羅必良:是的。縣域經濟的發展能夠創造出充分的就業崗位,吸納農業剩余勞動力就近工作,避免優質勞動力資源的外流。對具有務工偏好的勞動力而言,縣城工作既可以獲得較高的經濟收入,享受城鎮生活的便捷性與舒適感,也可以兼顧家庭責任,如贍養老人和教育子女,因而具有較強的吸引力。現在農村有一個普遍現象,年輕人如果要結婚,第一個要求就是男方在縣城買房。所以縣城的宜居宜業尤為重要,其中,教育、醫療、養老是三個關鍵點。
縣域發展在保障農民生計可持續、維護社會安定的同時,還可能激勵具有企業家能力的主體發現縣鄉兩級潛在的投資機會,繼而有效組織各類資源促進農業服務業以及農村三次產業的融合發展,發揮農業在產品與要素供給功能之外,促進人文、生態、休閑、康養等多元價值的開發及產業化,有利于農民獲得功能性增收。以產業發展帶動鄉村發展,以產業集聚促進人口與生產要素集聚和縣域城鎮發展,“產—園—人”也將成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實施的另一大核心線索。
用好廣東“特色牌” 打造各具風格的縣城和村莊
南方日報:您所提到的縣域城鎮化,是否適用于廣東?
羅必良:我認為這一模式是適用于廣東的,甚至在廣東試行更容易出經驗。首先,廣東具有縮小城鄉差距的緊迫性,縣城尤其是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縣城發展滯后,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緩解廣東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強化廣東經濟發展內循環的活力,必須高度重視縣城在縣域經濟與鄉村振興中的戰略性作用。
其次,廣東村莊分散性很強,整治成本高,但廣東具有推廣這一模式的實力,之前具有廣泛的專業鎮建設也積累了寶貴經驗。關鍵是將“城-鎮-村”做一體化的頂層設計和安排,以縣城為中心,拉動專業鎮的發展。同時把要素流動考慮進來,將人、地、產業園區,包括農業的產業園區進行有效的整合和分類,這樣才能推進要素的聚集,發展規模性經濟。
南方日報:廣東應當怎樣推進縣域城鎮化?
羅必良:首先,解決資源配置問題,將村莊分類實施推進。對“空心村”進行遷移,實現有效的人口聚集與產業對接;幫助古村落開發旅游新業態,培植標準化休閑旅游和民宿;或將多個“少亂散”村莊與中心村整合,從而進行有效布局。
其次,廣東各地有鮮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比如潮汕文化、客家文化、雷州文化等。廣東要打好“特色牌”,打造出各具比較優勢與風格的縣城、村莊,保持住當地獨特的文化風情和地域特色。以做大做強縣域經濟為抓手,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痛點,用大灣區市場的強大馬力,推進城市群與產業鏈的融合,拉動“縣-鎮-村”的全面振興,讓城鎮充滿活力,農村也充滿朝氣。
最后,應該強調鄉村振興需要久久為功,在幫扶鄉村時需要挖掘潛力、創造機會,賦予他們未來的發展空間,形成自身造血能力,才能實現持續有效發展。(記者 黃進 邵一弘)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方日報》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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