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城鎮化發展,越來越多的家長帶孩子到打工城市或送孩子到城鎮讀書,鄉村學校的在校學生數量逐年減少。地方政府采用撤點并校方式優化鄉村學校布局,并大力促進鄉村教育資源向城鎮集中,但鄉村教育問題依然突出,出現鄉村教學點規模小、教師缺乏、學生上學路遠以及城鎮“巨校”和“大班”等新情況,鄉村孩子難以享有城鄉均等化義務教育。尤其是,教育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家庭城鎮化發展,造成了城鄉教育二元與城鎮教育二元疊加、鄉村教育供需結構失衡等結構性困境。籍于此,鄉村教育治理要以城鎮化為向度,著力促進鄉村教育城鎮化與人口城鎮化、戶籍人口城鎮化協調發展,優先滿足困難家庭、低齡兒童的義務教育需求,確保鄉村孩子能夠接受更好、更優質的教育。
關鍵詞:鄉村教育;結構性困境;治理向度;城鎮化
鄉村教育尤其是鄉村義務教育在城鎮化進程中不斷式微,大量鄉村學校從農村場域中退出。越來越多鄉村孩子到父母打工地的城市學校讀書,還有一些孩子因撤點并校到縣城或鄉鎮中心學校讀書,鄉村教育出現“城擠鄉空”的不平衡問題。雖然近年來國家嚴格控制“過急過快撤并學校”,并不斷完善鄉村小規模學校、鄉鎮寄宿制學校的布局,緩解了鄉村教學資源短缺和學生上學路遠、成本高等難題,但鄉村教育發展的深層次問題依然存在,難以滿足鄉村家庭及其子女日益增長的教育需要。鄉村教育因城鎮化發展陷入結構性困境,其治理向度在城鎮。唯有將鄉村教育置于城鎮化發展之中,依托城鎮學校推動新發展階段鄉村教育轉型,才能更好地保障鄉村孩子“學有所教”“學有優教”的權益。
一、鄉村教育發展與城鎮化
改革開放前,中國鄉村教育發展緩慢。國家形塑的城鄉二元結構割裂了城市與鄉村教育,城市學校由國家和城市政府興辦,教師為國家干部身份,而鄉村學校由人民公社和生產大隊集體興辦,國家只給予少量的辦學經費,大多數老師為“民辦教師”——沒有正式編制,社隊集體給他們“口糧”和少量資金補助。相應地,鄉村孩子只能在社隊小學、初中讀書。鄉村教育還受到農村落后的經濟發展和單一的產業結構限制,就學率、畢業率、升學率都比較低,不少人讀書只是為了多認識幾個字而不再成為文盲。在當時一些人的心目中,讀書的作用不大,除了極少數學生能夠參軍入伍或擔任社隊干部、民辦教師、赤腳醫生等非農職業外,絕大多數初高中畢業生只能回到社隊集體中,跟讀書少或文盲的父輩們一樣,“面朝黃土背朝天”。盡管如此,至1970年代,鄉村教育還是在國家、社隊集體共同推進下形成了村(生產大隊)辦小學、鄉(人民公社)辦初中、城鎮(區)或縣城辦高中的格局,基本滿足了多數孩子就近入學的讀書需要。
中高考制度恢復后,鄉村教育質量顯著提高。鄉村教育在“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國家政策規制下步入政府投入為主的軌道,教學條件、師資水平逐步得到改善。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頒布實施,鄉村孩子包括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孩子都能在住家附近學校接受國家統一標準的義務教育。尤其是,國家加大了師范生培養和民辦教師培訓力度,鄉村中小學有了更多的“正式”老師,越來越多的鄉村孩子能夠升入高一級學校讀書。1980年代是中國鄉村學校及其教育發展的鼎盛時期,家庭將孩子讀書視為“頭等大事”,學校生源充足,學生學習和教師工作的熱情都很高。
進入1990年代,鄉村教育因學校減少、并點而發生較大變化。受到“計劃生育”政策尤其是“獨生子女”政策影響,鄉村學齡兒童逐年減少。再者,鄉鎮財政實行包干后,基層政府為了減少財政支出,加大了撤村并鄉的力度,行政村和村莊數量大幅度減少。藉于上學學生數量減少和撤村并鄉的雙重影響,地方政府紛紛推行“撤點并校”。《中國教育統計年鑒》顯示,1975年鄉村小學105.7萬所,到1999年減少到46.9萬所,25年間減少了58.8萬所。鄉村學校減少,一些學生上學不得不走更遠的路。不僅如此,1990年代中國出現的農民工“大潮”沖擊了鄉村教育,鄉村教育不確定性增大。父母一方外出打工的“準留守兒童”和父母雙方外出打工的“純留守兒童”增多,鄉村學校的教學與管理難度增大,一些學校教學質量因失去家長的有效配合而出現滑坡現象。
受“拆村并鄉”“撤點并校”以及農民進城打工和鄉村教育質量下滑的多重因素疊加影響,越來越多鄉村孩子進城讀書。鄉村家庭選擇帶孩子或送孩子到城鎮學校讀書,不僅僅由于城鎮學校擁有比鄉村學校更先進的教學條件、更優質的教學資源,孩子進城讀書能夠學到更多的知識,還出于國家政策允許農民工子女進城鎮學校讀書。1996年,原國家教委發布的《城鎮流動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就學辦法(試行)》指出,農民工隨遷子女可以通過申請、繳納借讀費方式在打工地學校借讀。這一“辦法”打破了鄉村孩子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政策限制,為進城打工農民將子女帶入城鎮學校讀書提供了政策保障。由于大量農民工子女有進城讀書的需求,2001年《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1]21號)中再次指出,城鎮要重視流動孩子義務教育問題的解決,要求“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采取多種形式保障流動孩子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國家允許鄉村孩子進城鎮學校讀書,緩解了部分進城打工者子女讀書難的問題,促進了人口城鎮化發展。但國家準許隨遷子女在打工地城市就讀的政策也造成鄉村學校學生減少——不僅僅隨遷子女進城讀書減少了鄉村學校學生數,更嚴重的是,越來越多的家庭利用這一政策將孩子送到教學條件更好的城鎮學校,致使鄉村教育城鎮化走在家庭城鎮化的前面。
鄉村教育城鎮化,即鄉村適齡孩子進城鎮學校、鄉村學校教師向城鎮學校流動以及鄉村教育資源向城鎮聚集的過程。鄉村教育城鎮化是鄉村家庭追求優質教育資源的理性化趨勢,一方面它打破了一直以來的學生屬地管理制度,鄉村孩子可以到城鎮獲得更好的義務教育,另一方面它是城鎮化發展和地方政府集約化配置教育資源需要———城市政府解決打工者隨遷子女讀書問題和地方政府引導農村教學資源向縣城集中,符合城鎮化發展趨勢要求。可以肯定的是,隨著城鎮化發展,目前“有近八成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城鎮學校就讀,而這一比例還在持續增加”[1]。但要說明的是,“理想的教育城鎮化應該是教育城鎮化與城鎮化協調一致”“義務教育階段學齡人口的城鎮化率與人口的城鎮化率相一致”[2]。然而,中國當前的鄉村教育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出現“教育進城”而“家庭未進城”的不同步現象,即“過度教育城鎮化”[3]。《中國農村教育發展報告2019》數據顯示,中國教育城鎮化率高出人口城鎮化率近20個百分點。
教育城鎮化過快發展打破城鄉教育發展的平衡,加大了地方政府合理、公平布局學校的難度,也增加了部分農民家庭的經濟負擔。學界對鄉村教育城鎮化發展一直存有異議,支持者或反對者都甚多。有研究基于中國城鎮化發展大趨勢,認為隨著鄉村學校撤并、減少,鄉村孩子進城讀書是城鎮化發展規律要求:如教育城鎮化是國家根據城鎮化發展新需要,結合鄉村教育新問題而做出的學校布局調整,改變了鄉村教育分散格局,增強了財政投入的規模效應[4];教育城鎮化是解決鄉村優質教育資源短缺、教學條件簡陋、中青年教師流失嚴重的教育困境的重要舉措,有利于縮小鄉村教育與城鎮教育差距;鄉村教育轉移至城鎮、縣城,能夠有效地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5]等。簡而言之,鄉村教育城鎮化具有以學生進城帶動農民家庭進城、推動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功能,有助于形成以教育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城鄉一體化發展局面。
還有一些研究基于鄉村教育城鎮化發展出現的諸多問題進行分析,認為教育城鎮化是把“雙刃劍”,過度的教育城鎮化會加大教育不公平問題出現。鄉村學校的撤并、孩子進城讀書會帶來城鄉義務教育問題疊加:在鄉村,學生和師資大量流失,學校出現“超編缺崗”“一師一校”“全科教學”“復式教學”現象,而留守的教師素質“遠達不到教學點特殊教學模式的需要,導致教學效果難以得到保證”[6];在城鎮,大量鄉村學生涌入到城鎮尤其是縣城學校,學校數量增加、學校規模和班級規模擴大以及學校宿舍、食堂、活動場所建設趕不上學生增量,一些縣城出現巨校問題,一些學校出現七八十人甚至超百人的“超大班”問題。城鎮教學資源被大量進城的學生稀釋,致使城鎮學生和進城的鄉村學生都不能充分享有優質教育。藉于此,有研究指出,一些鄉村孩子“花大價錢”到城鎮學校讀書,而進入的卻是城鎮資源薄弱學校,或被分在優質學校的所謂“弱班”中,接受的是與城鎮孩子差異化的教育;一些地方出現了“城鄉教育的二元結構在某種程度上轉化為縣城內部的二元教育結構”的情況[2]。相關研究對鄉村教育出現的城鎮化現象及其問題見仁見智,所做的分析和提出的觀點都不乏合理性。各地的鄉村教育在城鎮化進程中出現不同程度的城鎮化,滿足了部分鄉村孩子獲取優質教學資源的需要,有助于消弭城鄉教育差距和促進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但教育城鎮化也放大了鄉村教育既有問題,是用一種平等造成另一種不平等。多數鄉村孩子進城造成鄉村學校空心化或撤銷,以至于不能進城的孩子陷入讀書困境。如此,當前鄉村教育不是孩子能不能、要不要進城的讀書問題,關鍵在于如何解決不能進城孩子讀書的問題。可以肯定的是,鄉村教育城鎮化不是鄉村教育的全部,即使鄉村教育城鎮化水平很高,鄉村的孩子也不可能都進入城鎮學校。只要鄉村有農民,就應該有與之相適應的鄉村教育,鄉村教育城鎮化發展不能丟下那些不能進城讀書的孩子。
二、鄉村教育城鎮化的結構性問題
中國鄉村教育城鎮化伴隨“物的城鎮化”快速發展,并超越了戶籍城鎮化和人口城鎮化。從家庭層面上看,國家實施的“獨生子女”生育政策造成每一個鄉村家庭只有一兩個孩子,家長們都想把“最好的”給孩子,包括在條件許可下讓孩子到更好的學校讀書。然而,鄉村學校教學條件有限,一般只能滿足“學有所教”的“有學上”需要。為了讓孩子“學有優教”,更多的鄉村家庭選擇把孩子帶到或送到城鎮學校讀書。早些時候,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集中在不同類型的“民工子弟”學校,只有少數“有關系”“有實力”的打工者把子女安插到公辦學校,多數打工者子女難以獲得城市均等化教育。隨著國家推進新型城鎮化力度的加大,國務院和教育部不斷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讀書政策,以保障隨遷子女接受城市義務教育權益。2008年《國務院關于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25號)和2015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2015]67號)要求:輸入地政府“按照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實際接收人數”向“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足額撥付教育經費”;實行“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攜帶。藉于此,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打工地學校讀書幾乎沒有了政策上的障礙,只要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市有穩定工作和住房,其子女就能與城市孩子一樣享有義務教育權利。
相比于隨遷子女,居住在鄉村且在住家附近學校讀書的孩子越來越多地進入到縣城、鄉鎮中心學校讀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但縣城學校和鄉鎮中心學校都增設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就讀條件,這讓一些原本只能在戶口所在地學校入學的學生有了進城讀書的機會。地方政府為了推進本地城鎮化發展并帶動縣城和中心鄉鎮的繁榮,甚至有意不對“務工人員”和“隨遷子女”的信息進行嚴格審查,默許、放任城鎮學校招錄不符合入學條件的鄉村學生。在全國各地,幾乎所有的縣城都在擴建、興建學校,不少學校存在大班、超大班問題。與此相隨的是,全國各地的縣城包括中心城鎮出現大量陪讀家長,陪讀家長主要是孩子母親,他們到城鎮租房或購買商品房,與讀書孩子居住、生活在一起,為孩子學習和生活提供照顧。
就鄉村出現帶孩子或送孩子到城市、縣城、鄉鎮中心學校讀書的現象看,鄉村教育進城并非完全是地方政府減少教育經費支出、推動城鎮化發展的一廂情愿,鄉村居民包括進城務工人員對孩子進城讀書也有比較強烈的要求。盡管地方政府存在“利用把學校、優秀師資和優質生源等上移到縣城”,從而推動鄉村人到縣城、中心城鎮買房或租房以及通過鄉村學生進城消費帶動城鎮經濟繁榮的“發展主義治理術”[7],但如果沒有學生家長送孩子進城讀書的希冀和付出,地方政府難以在如此短的時間里將鄉村學生轉移到城鎮學校,也不會出現令人堪憂的超大班額問題。鄉村教育城鎮化在地方政府與鄉村家庭及其子女協力推進下快速發展,但由于教育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家庭城鎮化,引發了一系列關涉城鎮、鄉村兩個場域以及鄉村教育轉型的結構性問題。
1.城鄉教育二元與城鎮教育二元的疊加
中國經濟社會的城鄉二元體制突出表現在城鄉教育二元上。國家的新農村建設、新型城鎮化發展、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戰略的實施,縮小了城鄉差距,鄉村教育也在城鄉教育均等化發展中不斷對接城鎮。但鄉村經濟發展、農戶家庭收入以及鄉村的辦學條件和教師素質等方面仍落后于城鎮,城鄉教育二元結構沒有被消解,鄉村孩子獲得的義務教育水平仍低于城鎮孩子。雖然當前的城鄉教育二元結構不再像20世紀八九十年代那么牢固,一部分鄉村孩子根據家庭情況和經濟條件可以選擇到城鎮學校讀書,但就鄉村教育的整體形態看,城鄉二元教育結構仍然存在結構性問題。鄉村孩子到非戶口所在地的城鎮學校讀書,必須符合城市政府的準入條件,城鎮學校一般接納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和在城鎮有產權住房的進城人員子女,其他的鄉村孩子到城鎮學校讀書則需要繳納高昂的轉學費或借讀費。
鄉村孩子跟隨打工父母到城市學校或到縣城、鄉鎮中心學校讀書,成為了城鎮中小學校的學生,但他們一般是“嵌入”城鎮學校的,難以接受到與城鎮學生同等的教育,相當多的鄉村孩子進入到民辦學校。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多數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在民辦(私辦)民工學校讀書,教學條件差、師資流動性大,日常教學只能滿足打工者子女“有學上”問題。由于一些民工學校達不到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辦學標準,在教育部門整治下逐漸從城市場域中退出,一些進城務工子女被安排到公辦學校或普惠制學校讀書。相比于城市,縣城和一些中心城鎮也出現了以招收留守孩子為主的封閉式學校。這些民辦封閉學校不同于城市民辦“貴族學校”,學費不是很高,對學生進行封閉管理,雖然減少了外出打工父母的后顧之憂,但教學質量一般低于公辦學校[8]。在縣城和中心城鎮公辦學校就學的鄉村孩子,多數集中在公辦薄弱學校,即使在公辦優質學校,鄉村學生往往被集中在“弱”班中,師資配置、教學要求與城鎮學生有差別。城鎮教育對城鎮學生與鄉村學生采用差別化教學,以至于城鎮內部形成新的城鄉二元結構。農民花同樣的錢或更多的錢,得到的卻是“縮水”的城鎮化教育。正如有研究指出的,“農村學生和縣城學生仍然存在教育資源獲得上的差距,只是這種差距從城鄉間的學校差距,轉換為縣城內部的校際差距”;“城鄉教育的二元結構在某種程度上轉化為縣城內部的二元教育結構”[2]。
2.鄉村教育供需結構失衡
教育是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公共服務配置需要遵循供給與需求平衡原則,即根據民眾的需要提供相應的教育服務。20世紀七八十年代,鄉村孩子眾多,為滿足他們上學讀書的需要,國家幾乎在每一個村和鄉(鎮)建立小學、初中。但村有小學、鄉有初中的鄉村學校建構在1990年代后不斷被調整———獨生子女的計劃生育政策造成學齡兒童減少,加上部分學齡兒童跟隨打工父母進城,鄉村學校學生數銳減。為此,地方政府結合“合村并鄉”進行“撤點并校”,在新的行政村和鄉鎮政府所在地配置小學、初中,一些孩子上學的路變遠。
此外,鄉村居民對教育的更高要求也是鄉村學校布局調整的一個重要原因。1990年代溫飽問題解決了的農民更加重視孩子教育,一些人不再滿足住家附近學校的教學水平,選擇送孩子到城鎮更好的學校讀書。相比于農民進城打工,送子女到城鎮學校讀書要稍后幾年,城鎮陪讀現象普遍化主要發生在21世紀后。首先,送孩子到城鎮學校讀書需要家庭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外出打工家庭掙錢多,能夠支付孩子在城鎮學校讀書的費用;其次,1990年代早中期出現民工潮,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城讀書主要發生在1998年以后,尤其是在21世紀。隨著國家允許隨遷子女進城讀書政策落實,鄉村孩子進城讀書人數顯著增加。
鄉村孩子減少和進城讀書學生增多,鄉村學校出現嚴重的空心化問題,地方政府根據《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1]21號)和《教育部關于實事求是地做好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的通知》(教基[2006]10號)的有關要求,統籌安排學校布局調整。但一些地方在學校布局調整中沒有重視國務院的“在方便學生就近入學的前提下”這一規定,并將“適當合并”要求提升為“過度合并”行動。尤其在2008年城市義務階段教育實現免費后,一些地方把撤并鄉村學校作為帶動農民進城和推進城鎮化發展的重要策略。地方政府不切實際地推進撤校并點,致使一些地方的鄉村教育與鄉村經濟社會發展脫節,造成部分學生尤其是經濟狀況不好家庭孩子讀書難問題。藉于此,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國辦發012]48號)發布,“暫停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撤并”。
當前鄉村小學、初中學校布局難以滿足學生“就近入學”需要。如果3公里路途設置小學,極可能出現“超小班額”的學校,甚至出現“一生一師”的學校。如果讓學校有一定數量的學生,就要撤掉“麻雀學校”,將孩子集中到中心村、鄉鎮中心學校中,這將導致學生“上學遠”“上學難”以及交通風險增大、寄宿成本上升等系列問題。華中師范大學課題組曾在山東、浙江、內蒙古、青海、黑龍江等11個省(自治區)調查鄉村家庭教育需求意愿:約61.3%的家庭希望孩子能夠到縣城學校讀書,約25.3%的家庭希望孩子到鄉鎮(城鎮)學校讀書,但還有約13.4%的家庭希望孩子在鄉村學校讀書;鄉村家庭希望子女到城鎮學校讀書的愿望強烈,占86.6%。該調查還指出,約88.4%的平原地區家庭、83.6%的丘陵地區家庭和80.5%的山區家庭希望子女到城鎮學校讀書,山區家庭希望子女在“村里的學校”讀書的約占1/5,平原地區家庭約占1/10,丘陵地區家庭處于中間。在不同年級段就讀的家庭對“村里的學校”需求不同,年級越低則需求越大,1~3年級的學生家庭約為20.8%,4~6年級的學生家庭約為14.6%,7~9年級(初中)的學生家庭約為7.3%;不同家庭收入的學生家庭對“村里的學校”需求也不同,年收入低的學生家庭比年收入高的學生家庭更希望子女在“村里的學校”讀書,年收入低、中等、較高的學生家庭對在“村里的學校”讀書的意愿分別是17.9%、11.0%和3.7%[9]。不難看出,山區的學生家庭和低年級學生家庭對“村里的學校”需求較高,而這恰是鄉村教育城鎮化的最大困境,即鄉村教育及其學校布局需要兼顧山區家庭、低年級家庭和低收入家庭需要。
3.家庭進城滯后于教育進城
鄉村教育城鎮化發展快于人口城鎮化,尤其快于戶籍人口城鎮化,這有助于地方政府利用教育城鎮化推進戶籍人口城鎮化。孩子是每一個鄉村家庭的核心,祖輩和父輩的生活幾乎都圍繞著孩子轉。父母外出打工是為了讓孩子住更好的房子、上更好的學;祖父母留守鄉村、看守家庭,不僅僅為了維持家庭的農業生產,更重要的是要代替子女看護好孫輩。如此,很多鄉村家庭到縣城和中心城鎮買房,其目的不外乎兩個,一個是為小孩進城讀書提供方便,還有一個是為孩子尤其為男孩子將來找對象增添砝碼。就此看,教育進城對家庭進城以及人口城鎮化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它讓更多的鄉村家庭從村莊中走出來,不僅勞動力進城,而且家庭成員也要進城。
然而,鄉村教育城鎮化是在家庭城鎮化不足或滯后下發生的,一些家庭子女進城讀書不僅未能帶動家庭城鎮化,反而讓家庭城鎮化變得更加艱難。經濟狀況好的家庭以及城市郊區和經濟發達地區鄉村家庭為了送孩子到城鎮學校讀書,往往選擇到城鎮買房。筆者2019年在安徽、廣西、河北、河南、吉林、江蘇、江西、山東、山西、陜西、浙江11個省(自治區)的部分村莊的問卷調查發現,約有42.1%的鄉村家庭在城鎮購買了商品房。盡管如此,仍有近60%的家庭送子女到城鎮學校讀書面臨一定的經濟壓力,如高額的借讀費、轉學費或支付更多的錢讓子女進城鎮民辦學校讀書等。不僅如此,家庭還要承受租房、陪讀的負擔:有些城鎮學校沒有宿舍,進城讀書的孩子需要在學校附近租房,一年要支付幾千至幾萬元的房租;還有一些進城讀書孩子嫌棄學校住宿、食堂條件,不愿意住集體宿舍、吃食堂飯菜,要求家長丟下農活陪讀,專門“侍候”他們學習。調研發現,一些城鎮學校擁有帶空調、桌椅、衛生間的宿舍和就餐食堂,但新生代的學生們要么嫌宿舍人多,干擾了自己休息,要么抱怨學校食堂飯菜吃不下去,要求家長在城鎮租房居住,并為他們提供日常生活服務。筆者在安徽省廬江的一些城鎮學校調查發現,一個班級一般只有10%~20%的學生在學校住宿,有4~6個鋪位的宿舍一般只住著一兩位學生,更多學生在街道租房,并有家人陪伴。
進城購房和進城租房陪讀是鄉村人獲得城鎮教育機會的應對策略[10],但購房與租房對家庭影響不同,一些租房讀書家庭更難以實現家庭城鎮化。進城購房讀書的一般是經濟狀況較好的家庭,購房的直接目的是讓子女獲得進城讀書資格,并且,由于城鎮有住房,一些家庭就將家庭生活中心轉移到城鎮。家庭主要勞動力或在城鎮找份工作或外出打工掙錢,以維持家庭及子女城鎮生活需要。而陪讀現象更多發生在租房讀書的學生身上,陪讀人多是勞動力較弱的爺爺奶奶或母親。陪讀家庭一般有兩個生活中心,一邊是鄉村的家,需要有人看守,繼續著農業生產勞動,一邊是城鎮的臨時家,讀書子女需要家長陪伴,只要孩子在學校,他們就不能回鄉干農活。陪讀讓因打工分離的家庭變得更加不完整,大家庭中丈夫或兒子、兒媳在城鎮打工,留守在村莊的家人又因孩子進城讀書而再次拆分,如一些家庭呈現孩子的父親在城市打工、媽媽陪讀、祖父母在村莊做農活的“碎片”形態,家庭結構愈益不完整。子女進城讀書或陪讀讓一些鄉村家庭“勞民傷財”,更沒有財力購買城鎮住房,家庭城鎮化的愿望也更難以實現。
三、依附城鎮:讓鄉村教育行穩致遠
鄉村學校布局經過20多年的調整,高中一般集中在縣城和中心城鎮,初中和完小(1~6年級)多數集中在鄉鎮政府所在地,一些行政村還保留小學或小學低年級(1~3年級)教學點。盡管鄉村學校布局在城鎮化進一步發展和村莊規劃調整中還將有所改變,有些學校和教學點還會被撤銷,但不會再像以前那樣大撤大并,將在基本面上保持相對穩定。當前鄉村教育處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鄉村振興需要鄉村教育振興,農業農村現代化需要鄉村教育現代化,鄉村教育樣態需要與鄉村振興、農業農村現代化相適應。
鑒于快速發展的城鎮化已經造成鄉村教育虛弱,失去了大量“領地”,并且城鎮化還將持續對鄉村教育施加壓力,鄉村學生進城和鄉村學校生源減少將成為鄉村教育必須面對的常態化問題。也就是說,鄉村教育問題不再是鄉村問題:一方面,學生進城讀書將鄉村教育嵌入到城鎮教育中,發展了城鎮教育,滿足了鄉村孩子進城讀書需要,有助于緩解鄉村教育問題;另一方面,依托鄉村教學資源運作鄉村小規模學校和小班教學難以應對城鎮化沖擊,沒有質量保證的鄉村教育難以留住鄉村孩子,城鎮教育必須下鄉,鄉村教育必須對接城鎮教育。如此,發展鄉村教育、促進鄉村教育現代化發展需要基于以下三個基本事實:
其一,鄉村教育已經并正在嵌入城鎮,鄉村教育城鎮化程度還將進一步加深。鄉村社會隨著國家城鄉二元結構松動不再封閉,正在加快融入城市社會,城鄉主要要素頻繁互動、交流,城鄉一體化、城鄉融合發展將成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社會形態。鄉村教育不可能像20世紀七八十年代那樣“獨善其身”,它將跟隨鄉村社會轉型和城鄉融合發展越來越深地嵌入城鎮,成為城鎮教育的一部分,或依附于城鎮獲取生存空間。盡管當前的鄉村教育因城鎮化發展新趨勢、新要求作出了一些調整,新布局與鄉村教育需求基本適應,既能滿足鄉村學生進城讀書的需求,又能根據村莊布局配置“小規模學校”,滿足鄉村弱勢家庭子女上學讀書的需要。但可以肯定的是,鄉村學校布局仍處于不確定中,將隨著鄉村人口繼續進城和村莊布局調整而改變,鄉村學校包括“小規模學校”和低年級教學點也將有所收縮。
其二,鄉村教育最現實的問題不是城鎮化發展過度,而是如何完善鄉村教育城鎮化。近年來,國家糾正了過急過快“撤點并校”行為,不僅要求地方政府暫停“撤點并校”,還要求一些地方復建、恢復“小規模學校”。一些村小在國家政策支持下改善了教學條件,添置了空調、取暖設備,配套建設了“計算機教室、保健室、科學實驗室、圖書室、音體美器材庫及籃球、足球、排球場地”等[11]。但小規模學校和村教學點的教學困難問題仍舊突出,如教學規模偏小,甚至出現“一校一師一生”的情況;“復式教學”嚴重,一位老師需要同時教幾個年級、開10多門課;有的老師兼任留守兒童的家長,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為學生洗衣、做飯,還要擔任同學角色,陪學生玩耍、做游戲。小規模教學或微班教學是城鎮化進程中不得已而采取的臨時應對策略,能夠保證學生完成文化課學習任務,但學校教育不僅是文化知識學習,還需要同伴一起活動與交流,需要學校培養他們團體合作和競爭意識。
其三,鄉村學生對教學及其生活有更高要求。全國鄉村有80%以上家庭希望子女進城鎮學校讀書,這是他們對“村里學校”教學不再滿意而作出的理性選擇。生活好起來的村民對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有更高更多需求,并且,鑒于子女教育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多數家庭總是盡可能地支持子女接受更好教育,以便他們未來能夠擁有更美好的前程。當鄉村學校教育不能讓他們滿意時,他們就會在條件允許下或創造條件送子女到城鎮學校讀書。盡管有些學生在城鎮薄弱學校或普通班級讀書,但對鄉村學生家長來說,他們為子女教育盡心盡力了。再者,盡管他們的子女在城鎮也許接受不到與城鎮學生完全一樣的教育,但不管怎么說,進城讀書總比不進城好,至少在面子上需要這么做——如今鄉村家庭送子女進城讀書,有的并非因鄉村沒有好學校,有相當一部分家庭看到別人孩子進城讀書,出于面子觀念自己也只能送孩子到城鎮學校讀書。
上述三個“事實”是鄉村教育下一步改進的現實依據,無論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還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鄉村教育的新格局都需要基于鄉村教育新情況、新問題、新趨勢來構建。排斥鄉村教育城鎮化,冀望保留鄉村學校或恢復鄉村學校,有可能出現事與愿違的尷尬:政府出于公共服務供給公正原則要求,高成本為鄉村孩子提供學校、老師,但面對的問題是鄉村學校留不住學生,或只有個別學生,正常教學難以開展。再者,不顧鄉村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性,尤其不顧及在邊遠山區或少數民族鄉村仍有大量留守兒童的現實,強制推進撤點并校,希望通過發展寄宿學校或提供班車接送學生到城鎮學校讀書,有可能給學生上學和學生家庭帶來更多煩惱。10周歲以下的兒童對家有更高依賴性,離開父母或長途勞頓,會給低年齡的學生帶來心理不適和體力負擔,不利于他們健康成長。
中國城鄉二元結構正在加速消解,鄉村社會與城鎮社會正趨于一體化,鄉村教育與城鎮教育也應當實現一體化。鄉村教育與城鎮教育對接、并軌,需要將鄉村教育依附于城鎮教育中,并確保其優先發展。
1.鄉村教育振興優先
如果說文化振興是鄉村振興的牽引力量和靈魂,鄉村振興需要文化振興提供質量支撐,那么鄉村教育就是鄉村文化振興的重頭戲。新發展階段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不僅不能落下鄉村教育,而且要優先推進鄉村教育振興,保障鄉村孩子“有學上”“上好學”。鑒于鄉村人口包括孩子仍將繼續向城鎮流動,并越來越多地進入城鎮學校讀書的現實,鄉村針對孩子的學校教育還將進一步縮小規模,更多的鄉村學校將長期處于小規模、小班級額的狀況。各地在村莊空間規劃和建設中要優先保障學生上學的需要,努力讓學生讀書的學校成為鄉村文化建設和振興的高地,并將鄉村學校和學生讀書條件納入鄉村文化振興的重要考核指標中。
2.鄉村教育現代化優先
新發展階段鄉村教育不僅要優先振興,還要在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中優先推進鄉村教育現代化。新發展階段的鄉村現代化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全面現代化,其中鄉村教育是其重要內容。《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年》明確指出,到2035年中國要總體實現教育現代化目標,但難點和重點在農村,沒有農村教育的現代化,就沒有中國教育的現代化。鄉村學校教學設備落后、教育功能不全、師資配置不足,學生難以接受到高質量、與時代同步的教育。鄉村教育現代化要解決中西部鄉村教育尤其是邊遠地區鄉村教育老師“進不去”“留不住”和教學水平不高的問題,要讓鄉村孩子接受有質量的教育,需進一步促進城鄉教育均等化、公平化。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遠程教育等先進技術手段,推進互聯網+鄉村教育,把城鎮優質教育資源輸送到鄉村,提高鄉村教育質量。加強鄉村信息技術軟硬件建設,補上鄉村教育信息化短板,提升鄉村學校網絡教學質量和鄉村教師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讓鄉村小規模學校、小班學生享有城鎮學校教學資源,彌補鄉村學校師資不足。
3.鄉村教育服務優先
教育是關系國家百年大計的公共產品,教育服務是公共服務重要項目,在鄉村公共服務供給中,教育服務尤其是義務教育服務要優先保障。鄉村教育服務優先,不僅要在諸如養老服務、醫療服務、就業服務、安全服務、文化服務等公共服務中將教育服務置于供給次序的優先位置上,充分保障鄉村家庭及其子女的教育需要,而且要讓鄉村資源包括政府在鄉村的資源重點支持鄉村教育事業,滿足鄉村學校和廣大師生的教學學習需要。具體來說,如鄉村道路建設和公交開通及運行班次要照顧學生上學、放學的需要,并根據學生居住分布調整班次和站點;工資福利分配要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的工資和津貼要高于當地公務員和縣城老師,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鄉村教育發放教育特殊補貼;在職稱評定中給予鄉村教師照顧政策,縮短他們晉級的時間,要求縣城以上學校老師晉級必須有鄉村學校工作經歷;根據鄉村小規模學校和小班額教學需要,強化全科教師培養,量身培養一些熱愛鄉村教育的教師。
4.困難家庭教育優先
在城鄉教育城鎮化進程中,鄉村家庭及其子女對城鎮教育需要愈益增強,城鎮學校建設在城鎮建設中獨占鰲頭。相應地,鄉村對鄉村學校的需求銳減,如阿比吉特·班納吉等所說,“如果沒有強大的潛在的教育需求,那么建立學校、聘用教師又有什么用呢?”[12]但在城鎮化進程中,鄉村居民出現嚴重分化,盡管處于階層低端的困難家庭也想讓子女進城讀書,但鑒于家庭經濟困難,無法滿足子女進城讀書需要,只能無奈地選擇在村里學校或鄰村學校讀書。各地都有或多或少的低收入、無條件送孩子進城讀書的家庭,鄉村教育服務要優先保障這部分人需要,不能在撤點并校中搞齊步走、一刀切,要為鄉村困難家庭孩子保留義務教育學校或教學點。不僅如此,教育部門和地方政府還要保證小規模學校和教學點開足開齊國家規定的課程,教好每一個學生。
5.低齡兒童教育優先
相比較而言,在鄉村教育中義務教育難于高中等非義務教育,小學教育難于初中教育,小學低年級教育難于小學高年級教育,幼兒教育最難以在鄉村實施。多數鄉村的住家分散,即使行政村或中心村開設了幼兒園,或在小學附設幼兒班,但只有學校附近的村莊可以獲益,相當多的幼兒處于“散放”狀態,無法接受正規的幼兒教育。如果說農村城鎮教育已經與城市教育對接,初步實現了一體化,鄉村幼兒教育就處于起步階段;如果說農村孩子在起跑線上輸給了城市孩子,鄉村幼兒教育就先輸給了城市;如果說城市人為幼兒的煩惱是選擇更好的幼兒園,鄉村人為幼兒的煩惱就是上不了幼兒園。中國城鎮化發展在鄉村孩子包括幼兒身上有很多欠賬,他們不僅自小就承受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苦楚,還要面對無幼兒園可上或上學路途遠的艱辛。鄉村義務教育基本問題解決后,重點要解決鄉村幼兒入學難的問題,讓鄉村的幼兒均等化地享有與城市孩子一樣的幼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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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馬躍峰,孟海鷹,程遠州.讓鄉村小規模學校小而優——來自吉林農安、河南欒川、湖北竹山三縣的調查[N].人民日報,2020-07-03(13).
[12]阿比吉特·班納吉,埃斯特·迪弗洛.貧窮的本質——我們為什么擺脫不了貧窮[M].景芳,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18:84.
(作者系南京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政治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武漢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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