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大規模派干部長駐農村效果幾何?
―――評當前全國各地開展的機關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活動
李昌金
從各機關選派中青年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始于2010年江蘇省如皋市。今年,隨著中組部等三部門《關于做好選派機關優秀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工作的通知》文件的下發,一場轟轟烈烈的機關干部下鄉駐村浪潮席卷中國許多農村。中組部文件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單位向基層組織建設薄弱村、經濟發展后進村下派黨支部第一書記。不過,很多地方創造性落實中組部文件精神,本著應派盡派的原則,把下派第一書記的村擴大到轄區所有行政村。據媒體報道,山西、河南、陜西、內蒙古等省均派出近萬名機關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江西省結合正在全省開展的黨建“三大工程”和“四進四聯”連心活動,把駐村“連心”小分隊隊長任命為所在村黨支部第一書記。
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對這次機關干部下派到村任第一書記的活動高度重視,提出比以往類似活動更為嚴格的要求,工作組(基層干部群眾習慣把上面派到鄉村里工作的干部統稱為“工作組”)主要職責是建強基層組織、推動精準扶貧、為民辦事服務、提升治理水平,各地根據本地實際還規定了一些具體的工作任務。內蒙古規定:工作組任期為三年,一年一輪換,每個工作組由2――3人組成,負責一個村。選入工作組的成員要求與單位工作脫鉤,每月在村時間不少于20天,同時工作組自辦伙食,為此各單位為下派干部配發了被子、臉盆等日常用品,條件好的省市級單位還配了專車、撥了專項經費,單位給下派干部發一定數額的伙食補助費。對下派干部如此苛嚴的要求就是計劃經濟時代的人民公社時期也做不到。
中央的決定沒有錯,下派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也有成功的經驗,但甲地的經驗未必能夠復制到乙地,更不可能復制到全國所有行政村。一些地方把下派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的做法推廣到所有行政村(即所謂的“全覆蓋”),這種做法明顯不切實際,也難以達到預期的目的,相反,還可能會產生一系列問題,甚至變成擾民工程。因此,作為長期工作在農村一線的基層干部、一個長期關注和思考三農問題的草根三農研究者,對于新形勢下大規模派干部下鄉駐村的做法感到難以理解,對這種工作方式可能給帶來的問題和造成的損失深感憂慮。筆者認為,新形勢下大規模派干部長駐農村的做法起碼在以下幾個方面存在問題:
首先,準確把握我國農村形勢及當前農村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變化,農民生活大幅改善,三大差別不斷縮小,可以肯定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進入歷史最好時期之一。但由于以西方社會治理理念和經濟發展理論為指導的農村改革所產生的某些偏差,以及我國工業化、城市化的快速推進,我國農村出現了一系列新的問題:
一是“農民分化、農業弱化、農村空心化”特征明顯。有人把農村的這種現象稱為新三農問題。在我國中西部一些邊遠山區青壯年幾乎跑光了,筆者曾工作過的一個邊遠鄉,全鄉一萬多人口,現在不到兩千人,很多過去兩三千人的村莊,現在只剩下一兩百人,不少自然村一個人不剩。很多農村地區無論新房舊屋都是“十室九空”,曾引以為豪的全村最好的房子―――村小學校舍也是人去樓空,即使有人也是兩三個老師帶三五個學生。
二是村兩委職能弱化,無力發揮戰斗堡壘作用。近一二十年來,一些把西方經濟理論奉為圭臬的專家學者主導的、以西方產權理論為指導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把集體經濟摧毀殆盡,所有鄉、村、組三級包括山林、田地的全部資產被賣光或分光。十年前,有些村還有一些山林,但在林改中也被強行分給農民。于是,所有村都是空殼村,村里完全依靠上面幾萬塊錢的轉移支付,這些錢除了付村干部工資還能辦多少事?于是,村兩委的實際職能就只能是“維持會”,既然是“維持會”就難免軟弱渙散,有什么辦法能夠讓它強大起來嗎?沒有!似乎也沒這個必要。
三是農村不良社會風氣長期得不到有效整治。精神文明建設退出主流話語、退出公共輿論場已很久了,受西方所謂普世價值觀的影響,農村中損公肥私、損人利已、不忠不孝的現象層出不窮,而且長期得不到有效遏制?!跋葒?、后集體、再個人”的話沒人講了,“皇糧國稅”的概念沒有了(隨之而去的是農民的國家觀念、國家意識和國家情感),取而代之的是泊來的“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農村不良社會風氣的形成,與我們的一些農村政策出現偏差關系極大。如上世紀末免除農民稅費尾欠的政策,有人坦言,現在就是花一萬億也挽回不了這件事給農村社會所造成的損失,因為誠信道德長城一旦摧毀,再要修復難上加難!
其次,客觀看待我國農村貧困狀況和現行扶貧方式
最新數據顯示,到2014年我國農村仍有7071萬貧困人口,因此中央提出了實施精準扶貧的新戰略。中央決策沒有問題,但各地必須根據當地實際抓好貫徹落實,現階段絕對貧困地區主要集中在西部云貴陜甘寧等自然生態環境惡劣的地區,而在廣大的東中部地區的貧困狀況與上述地區存在很大的差別,這些地方的貧困主要是相對貧困,因為這些地方的自然生態環境好,多數是漁米之鄉,只要勤奮勞動,溫飽日子就沒有問題,除非家庭遭遇天災人禍或腦子有問題的人。
筆者下鄉駐村時,一次與一位64歲的老農在田間聊天,他告訴筆者,他家目前4口人,有一個患精神病的兒子,兒子長年吃藥,一年吃藥要花掉好幾萬,一個女兒早年外嫁浙江,一個外孫女長期在這邊生活和上學。他以種田為生,一共種了50多畝地,除了種自己的承包地外,還租種附近墾殖場的幾十畝地,一年種地收入除去開去有五六萬。他說,現有農村沒有苦人和窮人,只要肯勞動,要不打工,要不種田,溫飽生活沒有問題,再不行,國家還有低保,隨便種點田也夠吃,除非腦子有問題的人。他說現在農村政策好,農村變化很大,農民日子好過。他說現在連農民都不怎么吃肉了,因為肉吃多了,還有最近七八年絕大多數農民都在家蓋了新房,沒有蓋房也在鎮上或縣城買了房子,有些農民在家里建了房,又在鎮上或縣城買了房子。
坦率地說,筆者在農村工作了幾十年,還沒有看到那個貧困的地方因為政府派了干部并實施了扶貧計劃而變富裕的。不過,這也沒有什么好奇怪的,就拿全國聞名的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來說,小崗村村黨委第一書記沈浩也是一個下派干部,他最后犧牲在工作崗位上。顯然,沈浩的駐村扶貧工作是有成績的,不過,他的工作成績并非完全來自他個人的能力,而是他身后的大樹、他的派出單位――――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財政廳在沈浩掛小崗村村黨委第一書記期間,給小崗村的扶貧資金達數千萬元,而小崗村幾十年來得到的上級各種扶貧資金恐怕要以億來計算,但投了這么多的錢,小崗村富裕起來了沒有?沒有,更遑論與華西村、南街村等走集體化道路的村莊比。
其三,實事求是看待機關干部的素質、能力及作用
很多機關干部,尤其是那些所謂的“三門”干部,還有那些遠離基層一線、遠離經濟前沿的干部,如黨務、群團、文衛等非經濟建設管理部門的干部,這些部門的干部長年綣縮在機關小天地里,既無農村工作經驗,也沒有機會去外面闖蕩,甚至是兩耳不聞窗外事,要說這些干部比農民更能干事,那顯然是高估了他們的能力和作用。不客氣地說,寄希望這類干部來改變農村面貌,多少有點緣木求魚的味道。同時,現在的農民早已不是過去的農民了,他們長年在發達地區打工做生意,走南闖北、見多識廣,這些農民的見識一點也不比機關干部差。當然,如果下派是為了鍛煉干部那到是有點作用,但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其實,下派干部駐村不管采取什么形式,也不管駐村時間多還是少,在目前形勢下,工作組能做的事大概就是兩件:一件就是利用本單位的資源,就是從本單位掌握的資源中切一塊給掛點村(如農業局給肥料、民政局給救濟款),或從本單位經費中切出幾千或幾萬給掛點村;另一件就是協助村里跑項目。不過,這個跑項目本身就存在一個悖論,因為在一個市或縣,項目總數是一定的,給了你就沒有他,大家都去跑,項目給誰?那個工作組所在的單位強勢或官大,哪個單位肯定就能優先為掛點村爭得項目。如此,跑項目最終變成了派出單位權力大比拚,這樣跑項目的結果必然干擾項目的合理分配,這顯然有悖公平公正原則。除了這兩件事,其他事基本做不了,也不需要你去做,那么多鄉村干部都沒有事可做呢。如果只是做這兩件事,就完全沒有必要派工作組長年駐在村里,只需單位與掛點村進行對口幫扶即可,這種模式一年去幾次村里了解一下情況就足夠了。
其四,時代變了,干部長駐農村的工作方式已過時
大規模派干部長駐農村的工作方式在計劃經濟時代的人民公社時期是必須的,因為那個時候要管農民種管農民收,加之那個時候交通和通訊不發達,行政輻射的面積有限,所以對農民必須實行面對面的管理,但是,時代已經進入21世紀,農村生產方式已發生了根本變化,家庭承包經營也已進行了30多年,更何況前面提到的農村新三農問題凸顯,還有,現在交通和通訊非常發達,溝通極為方便,在這種情況下,縣以上機關派干部長駐農村,總體上看已沒有必要,可以說這種工作方式已經過時。
前面說過,很多地方村干部都一半以上搬到縣城或鄉鎮所在地居住,他們都不在農村了,現在鄉鎮干部也極少在村里住,通常都是上面布置了某項工作就到村里轉一圈,安排一下工作,便回鄉鎮政府,不少鄉鎮都是走讀干部,早上去鄉鎮晚上回縣城。這在種情況下,既沒有工作對象,也沒有鄉村干部配合,你縣上的干部呆在村做什么?你又能夠做什么?
從工作內容看,這次工作組的工作任務主要是在物質建設方面,農村在物質建設方面的主要問題是公共產品不能滿足農民需要,但與物質建設相比,在農村更缺少的是精神建設、是社會治理。因此,如果一定要派工作組,它的主要任務必須包含甚至主要放在精神建設和社會管理方面,盡管這面的工作同樣很難做,也同樣找不到抓手,但做總比不做好。因此,建議在農村恢復過去行之有效的類似“糾三風、殺三亂、評三戶”的活動,以此來打擊歪風邪氣,弘揚清風正氣,籍此廓清農村社會風氣。
從目前一些已經推行機關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活動的地方看,如果嚴格按照上面要求去做,即與單位工作脫勾、每月住村不少于20天等,這樣做的后果很嚴重:一是影響派出單位的工作,尤其是一些業務性很強、人員緊張的單位,如金融監管、食藥監管、學校醫院等重要部門,這些部門如果長期派出幾個人尤其是業務骨干到農村,勢必嚴重影響單位的工作,有些本來就只有三四個人的單位甚至要關門了。二是派下去的干部,多數時間無事可做,就算跑幾個項目,跑完了也很難找到其他事可做,浪費了寶貴的人力資源。三是曾加基層負擔,甚至在某種程度上變成擾民行為。上面干部下去,村里干部總是要接待,有的地方還要辦伙食,這些總是要曾加基層負擔。四是影響派出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派出去的干部沒多少事可做,還能拿補貼,如此必然影響單位在崗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四是浪費財力。派出單位如果把下鄉補助、小車接送(有的還配專車)等費用加起來,每人一年差不多要兩萬來塊錢,兩個人就是四萬塊錢,省市級條件好的單位還給工作組十幾萬元經費。如此,還不如直接把這個錢投給掛點村搞建設或補助困難戶,這樣效果會更好,也來得更直接。
不客氣地說,這種不顧實際情況,大規模派干部長駐農村的工作方法,體現的是唯上、唯書、不為實的工作作風,但歸根結底,還是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在作祟。筆者總是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中西部欠發達地區落后的原因到底在哪里?想來想去,原因很多,如地理環境、歷史文化等等,但這些地方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太嚴重,不能不說是其中最為重要的原因。筆者曾私下與一位基層黨委書記交談,這位鄉鎮黨委書記抱怨說,十八召開時曾對我黨工作作風的轉變抱有很大的希望,但從這幾年實踐看,越來越失望了……。
《詩經》上說:“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害死人,這樣的事例在我國可謂屢見不鮮,遠的有“大躍進”中的浮夸風、共產風,近的有蘇榮在江西搞的“一大四小”,“一大四小”使江西民怨四起,這也是蘇榮在江西失去黨心、失去民心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笆煜抡撸涿褚玻皇涿裾?,失其心也”。因此,地方各級黨政組織應謹慎推行機關干部下派到村任第一書記全覆蓋活動,已推行的地方應切實糾正其中的一些過激做法。新形勢下,我們應當切實按照習近平總書記“三嚴三實”的要求,準確把握當前農村形勢和做好農村工作的規律,把中央精神與當地實際結合起來,創造性地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使機關干部下派到村任第一書記的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原載經濟日報---《市縣領導參閱》2015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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