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全會對推進農業現代化作出了重大部署,對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提出了新要求。貫徹落實全會部署,要牢牢把握創新發展的核心理念,以推進農業經營方式轉變為主線,強化制度創新,著力構建“一個體系”、完善“四項制度”,為現代農業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五中全會要求“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經營體系在“三大體系”中居核心地位。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以體系建設的新成效,補上四化同步中農業這個短板,提升全球化中我國農業的競爭力。要夯實家庭經營基礎,發展現代家庭農場,提升其商品化、規模化、集約化水平;要密切合作與聯合紐帶,培育多元、融合、開放、共享、規范的農民合作社和產業化龍頭企業,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讓農民分享合作的利益;要強化社會化服務支撐,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機制,促進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第二,完善土地承包制度。五中全會要求“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完善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依法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我們要深入研究“三權分置”理論內涵,并指導實踐。“兩權分離”構造了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從根本上解決了農民生產積極性問題。“三權分置”作為又一次重大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既要解決農民問題,又要解決農業問題。其核心是理清集體、成員和新型經營主體的土地權利邊界及相互關系,構造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農地權利體系;促進資源要素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構造有利于土地順暢流轉的市場機制;推進農業經營方式創新,構造集體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經營的新型農地制度,進一步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完善“三權分置”辦法,要抓緊抓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要構建有序規范的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市場,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操作規范;要強化政府監管,建立健全工商資本準入和事中、事后監管制度,穩定土地經營預期。
第三,創新農業經營制度。五中全會要求“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發揮其在現代農業建設中的引領作用”。要用規模經營引領現代發展理念落地生根,用規模經營引領農業提質增效,用規模經營引領技術裝備改造升級,用規模經營引領農民持續增收,用規模經營引領農業競爭力不斷增強,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從我國國情農情出發,無論是土地規模經營,還是服務規模經營,都要堅持多種形式和適度原則。近年來,各地探索了土地流轉、土地托管、農業共營、產業聯合體等多種規模經營形式,要及時總結,推進農業規模經營持續健康發展。
第四,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五中全會要求“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關鍵是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充分而有保障的權利,強化農民權益保護。深化權能改革試點,加強督導檢查,盡快形成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和辦法。抓緊謀劃集體經濟組織立法,爭取納入立法規劃。
第五,構建新型主體培育制度。五中全會要求“構建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體系”。要按照有利于發展規模經營、有利于新型主體培育、有利于職業農民培養和新農民進入的要求,謀劃創設重大政策。一是土地集中政策。建立政府引導農地向新型主體集中機制,鼓勵和支持農戶有償退出農地經營。二是設施建設政策。加大政府對農業基礎設施投入,采用PPP、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建設。三是金融保險政策。面向新型主體設立大額、中長期貸款,給予利率優惠和財政貼息;開發資金互助、信用合作、互聯網金融等多種金融業務,解決融資困難;設立規模經營生產保險、新型主體收益保險、設施農業抵押貸款保險等政策性保險險種,給予保費補貼,支撐現代農業發展。四是職業農民培養政策。采取財政補助、社會眾籌、貸款優惠等多種方式,引導和支持農村青年、返鄉農民工、大中專畢業生、新農民等在農業領域創業創新。
(作者系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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