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委員會關注農村問題是非常有意義的事。“城市化”這個概念把農村和城市聯系在一起,它不僅可以立足于城市、關注城市的發展,而且可以著眼于農村、研究農村的問題。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布了《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這個方案涉及了五個主要方面的改革,也吸收了很多實踐經驗和學者的研究成果。
我思考“三農”問題已很多年了。“三農”問題不只是一個簡單的經濟問題,而是涉及到國家治理的深層次問題。20世紀80年代的改革,成效很明顯。比如,包產到戶就一舉解決了農民的吃飯問題。我小時候基本上都是吃紅薯長大的,80%的主食是紅薯。父母將紅薯切成絲條、曬干,叫薯米,然后與一點點大米參合起來煮,這就是薯米飯。我家有6姐妹,我是唯一的男孩。父母對我還有所照顧,有時會在薯米飯中專門弄出一些純米飯讓我吃,我們就叫吃白米飯。但總是吃不飽,我的姐妹們就更難吃上白米飯了。記得1980年包產到戶后,我們家分到幾畝地自己種,當年就一舉吃上白米飯了,從此告別了薯米飯,直到現在。我們村里的農民家庭也都能吃上白米飯。當時的改革成效確實是非常顯著的。
從2013年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至今,我感到改革的實際成效并不明顯。老百姓沒有明顯感受到改革的實際成效。我認為,如今改革成效不明顯有著深層次的原因。中國的“三農”問題是個綜合性問題,體現了現代國家建構和轉型問題。
今天是國家憲法日。2002年我發表文章,建議將12月4日定為憲法日,而不是什么法制宣傳日。因為在違憲審查制度沒有建立起來的情況下,許多法律制度有違憲法精神,不得不值得宣傳,而且應當廢除。我們應當依憲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我們要把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放在憲法的框架下、從建設法治中國的視角中來觀察和思考。
在解決農民問題上,我們面臨兩個制度遺產和一個制度缺失。所謂兩個制度遺產,一個是城鄉二元體制,一個是集體有所制。城鄉二元體制的實質是城鄉制度的不平等、不開放,農民失去了與市民平等的公民權利,失去了向城市尋求就業和居住生活的選擇權利。從農村到城市不自由,從城市到農村也不自由。傳統集體有所制的實質是在迷信公有制的前提下,強制性地廢除了農民的私有財產權利。所謂一個制度缺失,就是以維護公民權利為核心的國家制度建設嚴重缺失。這涉及到現代國家的建構。比如,在土地問題上,我們至今沒有土地法,只有土地管理法。建國60多年來,我們對土地的產權都還不能從法律上加以明確。
過去我們通常認為實行土地私有制的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土地百分之百的實行私有,其實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美國的土地面積中,私人所有的土地占58%,聯邦政府所有的土地占32%,州政府所有的土地占10%。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公有土地也是實行政府分級所有的。我國土地全部實行公有制,且公有制的土地所有權沒有實行政府分級所有。這說明我們國家的制度建設還很滯后。臺灣的很多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比如在土地立法上,臺灣有土地法,還有一系列有關土地問題的立法,土地方面的法律很健全;再比如在土地所有制上也實行各級政府分級所有。在農民組織上,臺灣也有農會法、合作社法等。
現在,我們的新一輪改革面臨著改革的雙重任務:一是要改革計劃經濟體制留下來的一系列老問題;二是要對市場化改革以來產生的新問題進行改革。新老問題交織在一起,構成了新一輪改革的重要特點和難點。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老問題,主要是公共權力不受制約,國家以公共權力為開路先鋒,先后任性地消滅了市場,又消滅了社會,政府成為包攬一切的萬能政府,公共權力強大而任性,等等。市場經濟改革以來的新問題,主要是在公共權力在沒有得到有效制約的前提下,被消滅了市場得以恢復和生長,被消滅了的資本被放出了牢籠,資本搖身一變,重新成為社會的強勢力量,工人、農民則逐步淪落為社會的弱勢階層,社會兩極分化加劇,勞資矛盾重現,生態環境破壞,農產品質量不安全——現在的糧食安全問題,突出的不是數量安全問題,而是質量安全問題等。任性的權力與任性的資本實現強強聯合,社會發育不全,民眾的基本權利常常受到權力和資本的雙重侵害。
新一輪改革要解決面臨著的雙重改革任務,核心是要圍繞維護和發展公民權利這條主線進行改革創新和制度建設,既改革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老問題,又解決市場化改革以來的新問題。首先要馴服權力,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其次要駕馭資本,將資本納入法治的軌道中;最后,要加強基本公民權利建設,實現權利保護的精細化。
總之,新一輪改革的目標就是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我們要在民主法治的軌道上,加強制度建設,建設法治國家。要允許農民依法組織起來。人多并不必然力量大,只有組織起來,人多才能力量大。億萬農民只有組織起來,才能產生強大的力量,才能維護和發展自身的權利。以農民為主體并保障農民自主參與的改革,才能維護農民的利益,才能使農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中增加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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