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航測定位和衛星圖象確權,實現了對耕地的精細化管理,為鄰里耕地界線糾紛和土地有序征用、流轉提供了最科學的仲裁依據。一輪承包和二輪延包使用的承包合同、流轉登記和承包經營權證管理模式,在農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越來越顯現出它的局限性,不能滿足農戶對承包權的訴求和市場對經營權的需求。
當前土地承包權及經營權分置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證式管理,造成承包權和經營權事實上的捆綁。2005年由湖北省荊門市各級政府印制并向農村經濟組織成員頒發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權證上,對發包方、承包方代表、住址、承包合同編號、承包期限、承包方式、共有人情況及承包地塊情況進行了詳細記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變更也在此證上填寫。但這種承包權和經營權的一證式管理模式,為實際工作中確定土地的承包權及經營權權屬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如十年前,承包方甲方將房屋及耕地賣給了非本村戶籍人員乙方,且在村委會的鑒證下簽訂了購買合同,甲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交給了乙方,因政策原因,乙方遲遲不能辦理落戶手續。本次確權,發包方村委會通知乙方交出經營權證,并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方只能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規定,將承包權仍確定為甲方,本已搬到小城鎮居住的甲方,獲此信息回村毀約,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權屬問題為由,欲向乙方索要耕地。此時一個《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無法充分保障承包方和經營方的權益,也給發包方的管理帶來了不便。
經營權的轉讓流轉,間接變成了承包權的轉讓,造成了本村集體組織成員之間的分配不均。轉讓,只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針對經營權的一種流轉形式,但在實際執行中,會在雙方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進行承包地塊的增加和減少記錄。村民委員會作為發包方,在分田到戶時,充分地考慮了戶平、人口、勞力和生活保障需求,這種以農庭為承包單位的經營方式,解決了農民的溫飽問題,為我國農村社會穩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這種穩定和平衡正在慢慢被打破,這種經營權轉讓裹脅著承包權變更的形式,造成了先富起來的農戶承包耕地越來越多,而貧困的農戶承包耕地越來越少。
對土地承包權及經營權分置管理問題的建議
向承包戶頒發土地承包權證,為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中明確承包關系的功能,建立一個由承包方持有的標準文本。主要作用是明確承包權和經營權的區分,以保障農戶對集體土地承包權的長期穩定不變。承包權證一戶一證,本輪承包期限內,不得轉讓、買賣、變更承包關系。承包方在辦理分戶的過程中,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則,由家庭成員共同協商,對土地進行分配并重新申領新證。承包方死亡后無繼承人或承包方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承包權證和承包土地依法由發包方收回。
將《承包經營權證》改成戶籍卡片管理模式,為經土地確權后的承包地塊按電子臺賬信息單獨建立《經營權流轉信息卡片》??ㄆ系怯浽撎飰K的承包人、承包地“三維”信息、編號及面積、流轉動態記載等,一田一卡,卡隨田走,作為取得土地經營權一方的依法經營依據。以卡片來明確土地的經營權屬,比合同式流轉更直觀,便于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落實對土地流轉的精細化管理??S田走,流轉必須由農村土地經營權交易中心進行登記管理和蓋章簽證,不允許私自流轉和卡片轉讓。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方的承包期限。
(作者單位:湖北省荊門市漳河新區雙喜街道財政所)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經營管理》2016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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