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讓權力監管凈化“不作為”的“溫床”
今天,政協第十一屆廣東省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進行到第三天,反腐成為委員們熱議話題。記者獲悉,省政協常委、九三學社中央委員、省政府參事室參事溫洋將向大會提交關于整治“不作為”的《治理懶政惰政,實現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提案,并提出要制定一套“政府治理標準”,設計一套現代化治理的制度,做到依法治政、依法監督、依法管理,以確保權力在決策前、運行中和出結果時都“有人盯著”。(來源:搜狐新聞1月25日)
十八大以來,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蠅。反腐風暴席卷全國,力道只增不減,取得的成效令世人矚目。然而近年來,在持續的高壓態勢下,部分官員出現“不作為”的懶政現象,具體表現為“不想干”、“不會干”、“不愿干”,習慣于開會隨隨便便講兩句、下鄉裝模作樣問兩句,上級政策走馬觀花了解一下子、文件落實馬馬虎虎執行一陣子,長此以往,甚至養成“無過便是功,無為便無憂”的思想。此等現象長此以往,其后果可想而知。由于領導干部“無為而治”,導致整個行政系統組織混亂、紀律渙散、責任缺失,如同一輛每一個零件都銹跡斑斑的車,外強中干到只能茍延殘喘,哪里還有帶領廣大群眾駛向光明未來的希望?此等“無為而治”,又豈不是一種新的“隱性腐敗”?其危害之深,貽害之廣,不得不引起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嚴肅對待。
那么,如何整治此類“無為而治”,如何讓“不作為”的思想不再如瘟疫般蔓延?“不想”、“不會”與“不愿”,對領導干部個人來講,或是因為在政治生態日益清明的當下“沒有好處”而打消工作積極性,或是因為無法適應新形勢的變化而感到心中所怯,亦或是因為自身本就“不干凈”而畏首畏尾。然而對于各級政府來說,能否找到方法從制度、管理、執行等角度來解決呢?在本例中,溫洋先生所提到的設計一套現代化治理的制度、加強決策前的民主協商、引入對權力的評價與考核機制,的確是一個可行的方式。把權力關進“籠子”,并不是為了對權力的無端束縛與壓抑導致人心惶惶,而是為了讓權力在更加規范、透明、可控的軌道上運行。引入評估機制,對權利在決策、執行、考核等一系列過程進行監督,在政府治理過程中有標可依、有準可定,保障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更好的實現法治。
與此同時,我們應該思考,在對權力的評價監督制度中,政府治理的標準該如何定,該標準具體的指標有哪些呢,又如何在執行評價監督的過程中保證其公信力?正如企業有產品質量標準,產品是否合格,有具體的數據可丈可量。但政府決策執行不同于產品,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其效果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不能單一而論。對于不同部門、不同單位,甚至同一部門的不同事務,其合適的標準都不盡相同。因此,權力的監管如何謀劃、如何執行、如何考量,都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需仔細考量斟酌!
要把權力關進“籠子”里,更要讓權力前進在依規、依制、依法的道路上。完善權利的監管制度、建立完整的評價體系,從制度上約束、從監督上管理、從評價中透明,讓權力監管凈化“不作為”的“溫床”,則其功莫久焉,其善莫大焉。
(作者單位:平武縣龍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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