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延遲退休是社會熱議話題。國務院日前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方案”。但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卻有一些年齡并不算大的“局辦委”或鄉鎮“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員向上級打報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務員50歲(或50多歲)以上可退居二線、享受比在職時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請“早退”,成為“休而不退”的“散吏”。(4月5日新華社)
開通“早退渠道”,“待遇換位子”就成了部分地方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的具體實施方案”,“早退”政策后,一些單位領導干部的響應熱度很高,一些人甚至催著組織部門趕緊為其辦理提早退休手續,稱“一天也不想耽擱”。 是啊,退居二線、享受比在職時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請“早退”,成為“休而不退”的“散吏”。 除工資福利照發,另給予每年2萬元至3萬元經費補償,名為調研和督辦工作經費。沒有工作壓力卻樣樣都有保障,何樂而不為呢?
針對于此,某地方政府坦言稱用“待遇換位子”的作法意在消化冗員,實屬無奈之舉。但這些冗余人員,真的就多到無處安放了,每年都還在不停的新招公務員、事業干部,多少鄉鎮基層人員嚴重不足,又有多少部門到處借人,甚至還有多少臨聘人員充實在干部隊伍中,干著正式干部的活。也許,有人要質疑,早退的都是領導干部,怎么從事最基層的工作?“騰位子”還要提待遇,保福利,這和干部“能上能下”的初衷是背道而馳的。
個人認為,對于“待遇換位子”、“提前早退漲級別”這些方法真不可取,一是因為提前退可以享受一些待遇,會促使一些本還年富力強,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人萌生退意,對于早退的人,享受著退休的生活,拿著在職的工資,占著單位的編制,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光是人才資源的浪費,財政負擔加重那么簡單,會讓很大一批人失去工作的熱情,覺得只要平平安安的熬到一定年紀享受個“早退”就可以了。二是對于領導干部可以提前退,那么普通工作人員呢,卻還要苦苦奮斗,直到退休甚至都沒等到什么待遇,那么不排除一些人會采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走上領導崗位,對于勢必會破壞官場的風清氣。
干部的進退和干部的能上能下一定要結合起來,不能是為了騰位子就提待遇,該退該下的時候要能正確對待,一定要把握好標準,并且要把“退居二線”的領導干部合理利用,發揮他們的預熱,繼續為社會做貢獻才是延遲退休的終極目標。
(作者單位:綿陽市平武縣龍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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