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紀委昨天發布消息,今年,平谷區在對擬提拔為副處級人選進行查核過程中,發現有的干部漏報配偶名下數套房產或配偶投資企業情況,且情節較重,干部本人被要求其對漏報事項進行說明,最后被終止了任職程序,并在全區進行了通報。據了解,平谷區科級干部也需要填報個人事項,有關部門核實時“一人初審兩人復審”,層層把關。(北京青年報4月13日)
實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并開展抽查核實工作,是落實中央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從嚴從實加強干部管理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重要舉措。北京市平谷區以嚴明個人有關事項申報為抓手,將其作為干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通過短信進行提醒;針對查核中存在的問題,在全區開展專項自查。凡是不如實報告甚至隱瞞不報的,一律書面函詢,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通報、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并且一年內不得提拔等處理;情節較重的,采取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或免職等方式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說明干部個人事項被查出填報不實,可不再是打回去重新填報這么簡單。
據了解,今年的個人事項報告堪稱"史上最嚴"。以前的表格只有幾行很簡略,現在有10頁,范圍廣、要求細,哪些要填、哪些不填都說得很清楚。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是起碼的誠信要求,填報不實者,非“奸”即“盜”,要堅持把抽查核實結果作為評價識別干部是否忠誠老實、是否清正廉潔的一項重要依據,以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從嚴治黨,我們還在路上,10%的抽查比例肯定會隨著制度的完善繼續擴大,這不僅會對腐敗行為起到震懾作用,而且也體現出我們從嚴治黨的魄力和勇氣。只有讓為官者不自在,人民群眾才能更舒服。領導干部個人事項核查處理必將成為新常態。
(作者單位:北川羌族自治縣永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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