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現能力:縣域電商必須正視的一個重點
節前最后一天,與“東海云商”駱總團隊商討資源整合,達成諸多共識。期間,駱總在會上反復強調一個詞——“變現能力”,給了我很多的啟發。這個假期,這個詞反復出現在我的腦海里。縣域電商所涉的諸多利益關系方,包括政府、服務商與本地傳統企業、農戶等等,“變現能力”的強與弱,直接影響到縣域電商的實際成效和各方持續投入的意愿。
變現能力:原本是證券行業里一個常用詞。在百度百科里,“變現能力”(Liquidity),是指企業可運用之現金,或在不會大幅折價下能套現之能力。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公司資產快速變現的能力。在一定時間和價格內公司資產變現的能力越強,質量就越高。我的理解,對于縣域電商而言,“政策要素供給水平、本地農旅資源轉化以及商業模式設計”等方面,都可以用“變現能力”來進行考量。
商務部先后推了三期共496個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縣,為每個縣配套了2000萬中央專項財政資金。在此基礎上,各縣紛紛推出縣域電商的頂層設計和政策要素供給。
從過去兩年多的實踐來看,各縣落實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的成效差異還是很大,或者說,各縣域政府的“變現能力”強弱不一,直接導致不同的電子商務發展水平。
從商務部到各省商務廳,對于這2000萬專項資金的使用,都有明確的指引,為何執行起來成效不一呢?
其實,就是各地的“變現能力”不一導致的。
—— 新疆與東部沿海的縣域在面積、人口、資源等方面差別很大,用同樣的政策去落地,怎么可能有同樣的成效呢?
—— 大農區與特產區在產品結構上迥異,套用同樣的政策要素,怎么可能實現同步發展?
誠然,這2000萬專項資金,相當一部分是用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不需要那么功利都要求“變現”。但亦有相當的內容,是“可量化”的。
——比如培訓經費是一個大項,能否在培訓后“變現”出更多的網商群體來?而不是被一些當地的利益團體走過場、充人數。
——再比如加大農業文創的力度,培育出一批好網貨,而不是停留在簡單地打造一個區域公共品牌。
從各地反饋回來的情況看,前期投入的村級服務站、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以及縣級公共服務中心等,很多效果不理想,“變現能力”很差。服務站點很多已經實際癱瘓,合伙人的積極性也是一落千丈,物流快遞離開政府的補貼難以為繼,公共服務中心空空蕩蕩,成了一個“面子工程”。當然,政府的“變現能力”直接受主管領導影響,能否借助政策的春風,打造出一個懂行、敬業又愿意付出的電商干部團隊來,起到十分關鍵的作用。
服務商的“變現能力”,則是直接體現在商業模式的設計上。
其實,縣域電商的綜合服務不是一個“好生意”,總金額不高,服務內容雜,成本又不低。這兩年,受國家政策的刺激,也因傳統電商業務下滑的影響,很多TP開始轉型做縣域電商的綜合服務。但很多機構經歷后才發現,縣域電商在很多地方簡直就是一個“坑”,一不小心就深陷其中。——比如,很多服務商到縣域里承接了三級服務站,投資了倉配一體。一方面,根據地方政府要求“先建后補”,結果自己的投入進去了,但財政補貼受制于政策與一些擺不到桌面的“潛規則”,燙手很不好拿;另一方面,服務站與倉配項目去除補貼,很難真正實現盈利。財政的補貼總是有期限的,后續運作怎么辦?我一直建議,類似于三級服務站點與倉配項目,原則上只適合縣域本土服務商來做,比如有些供銷社和郵政體系健全的地方,就完全可以通過發揮這些機構的作用,而不是交由一個外來的服務商去落地。從服務商的生存現狀來看,做“重”了的,活得都很艱難。反之,選擇一些比較容易“變現”的項目,如品牌打造、多層次培訓、規劃、平臺電商的資源對接、爆款打造與爆品營銷、會議與論壇等,可能是服務商更好選擇。服務商如何“做輕避重”,如何最快速度從“財政補貼”走向市場化運作,都是當下必須考慮的。否則,政策的風口一過,縣域電商的服務領域注定會是一片狼藉。
無論是政府,還是服務商,一定要把“農產品上行”作為“變現能力”的重點方向來下苦功經營。
不是說“消費品下鄉”不會帶來利益,而是在平臺電商如此強悍的今天,縣域政府與服務商本質都處于“弱勢”狀態,都很難通過這一塊實現真正的“變現”。反過來說,如果在消費品大規模下鄉的同時,本地的農產品不能進城,縣域經濟在電子商務的浪潮中會再一次被“邊緣化”,買進與賣出的比例會繼續擴大。現實中的矛盾點在于,受制于農產品的特殊性,本地化、社群化和一些垂直B2C可能是更好的渠道,但縣域政府與服務商當下關注的重點卻在平臺電商,而平臺電商在助推農產品上行這一塊的表現又“差強人意”。政府往往把責任往服務商身上推,而服務商又是有苦難言,大部分縣域政府與服務商在這個方面幾乎都存在這一個“認知上的矛盾”。
農產品上行要體現出“變現能力”,必須改變傳統的B2C思維,以為通過流量、運營與購買就已經完事,那是大錯特錯。農產品電商必須是“完整的供應鏈解決與營銷方案”,前期要抓基地,中期要重實物與物流體驗,后期要重視服務與口碑傳播。這就注重農產品上行的“變現能力”,不是短期的,臨時的,或者一次過的。所以,我們不能為賣貨而賣貨,要變“賣產品”為“賣服務”。正是基于行業的這個特性,今年以來,“農旅融合”成為帶動農產品上行的一個創新模式,在各地受到普遍歡迎。我有一個觀點,“人來了,才是最大的生意”,吃喝玩樂購,我們可以“變現”的方式還是很多的。這一點,尤其是針對一些山區縣、特產縣、旅游資源豐富的地區,更是如此。
在新上山下鄉時代,我們都是因為情懷兩個字而進入了縣域電商。因為情懷,我們在孤苦落寞中依舊奮力前行。但要把縣域電商做好,光憑情懷是遠遠不夠的,如果沒有基本的“變現能力”,我們終將耗盡財力、精力與激情。對于一個地方政府而言,“變現”不出基本的“政績”,遲早會失去對這個新經濟形式的耐心。
現在,是到了考驗我們彼此的“變現能力”的時候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縣學會(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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