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百姓離不了村干部,又不喜歡村干部,很多事靠村干部辦,但村干部辦事常常走樣。
2、村干部最了解老百姓的訴求,但也知道老百姓的軟肋,很多事成也干部,敗也干部。
3、不少村干部對這個所謂的“官”看不上眼,但又舍不得丟,微弱的待遇使他們既沒有尊嚴,而在某些方面又有些許實惠(工資、待遇低,養不了家,但也有很多優先和小便宜可占)。
4、很多時候村干部是在夾縫中生存的。他們既不想得罪鄉里,又不愿惹惱了鄉鄰;既擔心政策缺失,又害怕政策具體。
5、長期在矛盾中徘徊生存。現有的干部選拔體制使他們看不到前途,現有的用人機制又調動不了他們的積極性。多年來理想信念教育方面的缺乏,又使他們安心工作的動力欠缺。忙碌、被動、應付、委屈、受氣是大多數村組干部的現狀。
6、產生“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講你的、我做我的”問題的原因很多,但責任在上級,不在基層。文件下發的多了,出臺的政策多了,領導講話多了,縣鄉要求多了,甚至一些要求極不靠譜,基層實在落實不了,上級又要追糾責任,萬般無奈的村組干部不得不苦苦地去尋找對策。“上面千條線,基層一根針”,線太多,針眼太小,容不了那么多線,很多線就顧不上要了。如禁止焚燒秸桿,上面只是要禁止,又不給秸桿指明出路,老百姓認為秸桿沒用,還耽誤、影響種地,賣了不值錢,做飼料青儲代價高,掩埋做肥料代價太大,最終還是偷偷摸摸地燒了。下來督查的干部,怕受處分,怕承擔責任,只好睜只眼閉只眼,看到了裝作沒看見,甚至替焚燒者說話、遮掩。
作者單位:三門峽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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