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黨組織既是上級政策的執行機構,也是黨密切聯系群眾、關注民生、發展農村經濟、化解矛盾的核心力量。提高基層黨組織的社會治理能力,能科學解決農村社會中的問題,進一步密切黨同廣大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擴大黨在農村社會的群眾基礎。
首先,科學的社會治理進一步密切了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一方面,通過創建農村群眾訴求的利益調節機制、反映機制,全面引導廣大農村群眾科學參與到社會管理中,能有效化解社會中存在的矛盾,增強黨同廣大群眾的血肉聯系。另一方面,創新管理理念,深化黨同廣大人民群眾之間的深情厚誼。從傳統的社會管理轉變為社會治理,就是確立源頭治理、關口前移的理念,確立依法管理的核心理念,踐行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
其次,科學的社會治理擴大黨密切聯系群眾的基礎。一方面農村社會治理的創新能提高黨組織處理農村各項事務的能力。社會治理關注的是和廣大群眾密切相關的公共事務,黨組織在承擔社會管理職能的同時,廣大農村黨員干部都要積極融入到社會治理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提高黨對群眾的吸引力①。另一方面社會治理注重共同發展,互惠互利,利于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社會秩序,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黨執政的信心。
社會治理對基層黨組織的要求
首先,實現社會治理能力與實際需求間的平衡。社會治理需要黨組織不斷提升治理能力,推動農村社會和諧發展。一是基層黨組織要全面提升統籌協調能力。在尊重多元需求與主體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提倡妥協、包容精神。規避不同主體間的對立,推動各個主體實現密切合作,有效緩和矛盾、減少沖突,提高社會治理水平。二是基層黨組織要提升社會整合力,全面利用多種社會資源,創新社會管理方式,實現并維護公共利益。三是基層黨組織要積極探索社會整合的科學方式,關注社會整合的實效性,重點從系統論的要求出發,激發活力,關注多元社會發展規律,深化對社會資源、社會力量的認知,全面利用好多元社會中的積極因素,借助社會整合來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其次,確立動態型黨建的新理念。社會發展呈現出流動性特點,這需要建立動態性平臺,全面應對社會治理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所以,提高基層黨組織治理能力,需要確立動態型黨建的新理念,持續推進基層黨建和社會治理的有序融合。動態型黨建需要基層黨組織不斷擴展工作視野,將與農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資源吸納進來,整合黨組織及相關的社會資源,建立基層黨組織社會工作平臺,提高基層黨組織的聯動協調能力,全面推進區域黨建工作。動態型黨建要求實現片區、街區等的整合,讓基層黨組織全面融入到社會治理中,理順黨組織、市場主體與行政組織間的關系,建立區域黨組織治理核心的價值體系,實現基層黨建工作的全覆蓋。
基層黨組織社會治理中面臨的諸多挑戰
一是多元利益的協調與回應。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基于利益出現的社會組織與群體,產生了多元利益訴求。作為執政黨的基層組織,不得不面臨多元社會利益訴求,并回應該訴求所帶來的諸多挑戰。因此,需要基層黨組織從黨的領導以及執政的高度來發揮服務功能,通過科學有效的服務來滿足群眾的利益訴求,進而實現黨執政的宗旨與目標。同時,基層黨組織應適應當前多元利益格局,實現工作重心的前移,回應群眾利益整體訴求,積極服務群眾,確立基層黨組織治理權威,實現善治的目標②。
二是社會整合能力。從當前的情況來看,社會治理體系的建設尚在完善中。基層黨組織在治理中參與“社會人”事務處理,這勢必增加治理成本,削弱社會治理效能,影響了黨與政府的權威。與此同時,政黨具有社會整合能力,針對社會發展出現的新變化,政黨只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應對,才能實現社會整合,進一步擴大群眾基礎。所以,基層黨組織只有不斷去探索,才能找到合適的方式,利用當前建立的縱向體系完成對社會橫向結構的整合,將關系到社會治理、黨建的相關因素,進行科學組織,讓這些元素呈現出化學效應、聚合效應,基層黨組織提供指導與方向,在相關要素的自主行動下,各類社會力量逐漸匯聚成整體,確保社會動態協調。
基層黨組織社會治理效能的建構
第一,建立高素質的基層干部隊伍。基層黨組織社會治理的前提是建設高素質的基層干部隊伍,優化組織結構,創新設置方式,強化黨員之間的互動與交流。一要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在開展基層黨委書記選舉時,需要強化黨員干部考核制度。重點考察《黨章》、黨務及財務情況,社會治理能力與服務能力等的掌握情況,確保黨員干部的素養,強化黨員干部的模范、領導作用,塑造基層黨組織權威。二要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堅持公開公正原則,充分調動黨員參與基層事務的積極性。三要堅持根據黨員標準去積極發展黨員。堅持淘汰制度,對不合格的黨員開除黨籍,確保黨的隊伍保持適度規模。四要全面提高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的業務能力,提供優質服務③。
第二,提高基層黨組織的整合與統籌功能。面對基層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全面創新基層黨建工作,將組織設定形式創新作為基礎,并逐漸創新內容與機制,注重互動共商,提倡自主管理,將基層黨建內循環轉變為內外一體化循環,全面提升社會治理能力與水平。既要整合基層黨組織內部體系,破除基層黨組織內部懸浮以及碎片化的困境,又要加強行政整合,建立基層區域化黨建體制與協同機制,確保基層黨建和管理實現緊密結合、良性互動。同時還要實現服務與管理有機結合。其次,提高統籌功能。增強基層黨組織對資源激活、配置與優化等方面的作用,實現區域內部不同資源共享,提升黨建資源的利用效能,推進并提升基層黨建工作。
第三,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完善基層黨組織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建設。一方面,要全面改善鄉村治理結構。加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是全面改善鄉村治理結構的趨勢,是長期的任務,它為確保農村長治久安,推動農村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提供強勁保障。另一方面,應完善基層黨組織的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建設。創建并完善基層組織健康發展的機制與制度,同時,還要提高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全面推進網格化管理,建立服務群眾、高效、靈活的基層黨組織。
第四,加強制度建設,實現服務群眾的長期性。黨的制度在創建基層服務型黨組織以及大力服務群眾的過程中,起到了穩定性、全局性與長期性的作用。基層黨組織建設要逐漸形成常態化,需要從制度建設入手,將服務工作中的相關經驗逐步提升為制度,逐漸固定并傳承。通過建章立制,確保服務內容、方式,實現各項手段的規范化。與此同時,也要不斷加強各項制度的創新與改革,提高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第五,構建基層黨組織發揮社會治理效能的環境條件。首先,全面解決好基層黨組織社會管理資源不足的實際問題,將工作重心下移,實現更多資源入基層,解決資源配置不均衡、基層黨組織資源缺乏的現實問題。其次,完善基層黨組織工作制度,增強基層黨組織與黨員主體意識,實行黨務公開,保障黨員的參與、知情和監督權,擴大黨員的意見表達路徑。最后,對在社會治理中取得好成績的基層黨組織、黨員開展宣傳,確立良好典型,對基層黨組織在社會治理中涌現出來的創新做法與經驗,應及時予以肯定、總結與提升,創建長效機制。()
注釋:略
作者單位:電子科技大學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中國農村綜合改革研究中心收集整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論壇》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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